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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卫生制度篇一:银行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富强信用社员工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规范富强信用社(简称“信用社”)员工的职业行为,教育和引导员工自我约束,提高员工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信用社全体员工。 三、本规章制度是信用社员工从业履职的基本规范。 四、本规章制度不能代替业务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员工在工作中还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 简要概括 一、上班时间7:30,下班时间17:00 ,迟到早退者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处罚,罚金。上班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按劳动法规定扣除相应工资。并与年末效益工资挂钩。 二、为维护企业形象上班时间统一穿着工作服,不得自己随意着装,丝巾、领带佩戴齐全。 三、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营业室内物品摆放整齐,禁止摆放与业务无关的东西。工作台严禁摆放水杯。 四、营业期间离岗时系统应退出综合系统,并做到人走章收,尾箱上锁。尾箱钥匙不得随意摆放。 五、上班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无故延误业务进程,对于不能办理的业务简明扼要告知客户。禁止睡觉, 吃零食,看报纸及与业务无关的书籍。 六、营业时要使用文明用语,不许与客户发生争执。 七、各种登记簿要规定登记,所有业务操作要按有关规定正确操作。 八、所有前台柜员要执行一日三核库制度,凭证,印章,现金核对正确。 九、凭证上填写要素必须齐全,没有有涂改情况:按规定需留取客户身份证件复印件的必须留取。 十、抵押物为项层或底层住宅,要降低抵押比率,条件较好的,经向主任及主管主任请示后,经审贷会研究后确定是否办理。 十一、到期贷款提前15日进行通知,非信贷人员营销贷款到期前由 信贷员负责提示,并做好相应记录。 十二、依法起诉类贷款应该在立案第一时间通知当事人,建立依法起诉台帐,与法官联系要有书面记录。 第二章实施细则 一、员工应当忠诚信用社,诚实守信,从信用社的最佳利益出发,忠实履行职责,勤勉谨慎开展工作。 二、员工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金融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努力进取,求实创新,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三、员工应当树立奉献精神和大局观念,积极维护信用社利益。 四、员工应当按照岗位职责要求,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务。 (一)员工应当提高工作效率,按照业务流程、业务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无故延误业务进程; (二)对于上级机构的布置的工作,本社员工应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答复,不得推诿、拖延。 五、员工应当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反映和报告履行岗位职责中了解和发现的业务情况,如实总结、报告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不得有虚构、夸大、隐瞒、误导等行为;不得故意隐瞒工作中的失误。 六、员工应诚实、客观地保持银行账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禁止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任何未按会计制度记载业务的行为; (二)虚构交易量、虚假签约、人为调节数据以及其它制作虚假银行账务、信息的行为; 七、员工应当遵守信用社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的各项规定。禁止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一)在不适当场合谈论在行内属保密或控制知情范围的信息;(二)未经授权或批准,接受公共媒体有关信用社事宜的采访,以及以信用社或信用社员工名义在公共媒体上发表意见、发布消息。 八、员工应当主动学习和掌握与本岗位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信用社规章制度,养成遵章守纪、合规操作的意识和习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信用社规章制度。 九、鼓励员工积极堵截、检举、抵制各类违反规章制度、危 害信用社资产、信用的行为。如果了解或知晓其他员工严重违反信用社规章制度、危害信用社资产、信用的行为,应当立即向主管人员、监督部门或者上级机构报告。举报违法违纪、违规违章行为,应当客观真实,提倡实名举报。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十、对于规章制度可能存在的漏洞或者缺失,员工要从一般规则和信用社最佳利益出发善意理解,不得刻意曲解、恶意利用。 某一项仍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信用社的规章制度,如果在业务活动中影响了业务发展,员工可以提出意见或合理化建议,但在作出调整前不得违反或者变通。如果员工对本岗位的规章制度有疑问,可以请求主管人员、本级机构或上级机构进行解释和指导。 十一、员工应按照岗位职责和授权范围、业务程序,审慎从事业务。禁止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一)超越授权或工作职责从事业务;(二)逆程序、减程序操作或暗箱操作;(三)未经授权或批准,代其他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或将本人工作委托他人代为履行;(四)违反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将自己保管的印章、操作员磁卡、重要凭证、口令、密码和钥匙等与自身职责有关的物品或信息交与或告知其他人员;(五)授意、指使、强令、胁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 十二、员工应当按照规定条件为客户办理业务。禁止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放宽或者增加业务的办理条件,减轻或加重客户对信用社的义务。 十三、员工应当遵守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得将内幕信息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告知法律和信用社允许范围以外的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获取个人利益,也不得基于内幕信息为他人提供理财或投资等方面的建议。 十四、员工应当以客户至上、竭诚服务、与同业公平竞争的职业准则从事业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营业时要使用文明用语,不许与客户发生争执。 十五、员工应当尊重客户,诚恳热情,文明礼貌。客户咨询、办理业务,员工应当积极主动予以答复或协调处理。 十六、员工向客户推荐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向客户提供清楚、真实、可靠、必要的信息,对涉及的有关法律、政策、市场风险进行充分的提示,使客户能够做出合理判断和决策。禁止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一)为达成交易而隐瞒风险或进行虚假、误导性陈述;(二)向客户做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信用社规章制度的承诺或保证;(三)诱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不符的产品。 十七、员工应公平对待所有客户,不得因客户的国籍、民族、年龄、身份、业务的繁简程度和金额大小等方面的差异而歧视客户。 对老人、残障者和语言有障碍的客户,应当尽可能提供便利。 十八、员工应充分尊重客户在购买金融产品或选择服务时的自主选择权,不得违规搭售,不得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向客户施 篇二:银行分行办公楼管理制度 *银行分行办公楼管理制度 为加强分行办公楼管理,规范工作秩序,为楼内工作人员提供安全、整洁、舒适、文明的工作环境,保证办公楼正常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安全保卫管理 第一条 切实加强办公楼安全保卫工作,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坚持24小时执勤巡查,夜班保安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窃等工作。 第二条 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安人员当班时间不准睡觉或撤离工作岗位,切实加强重要部位的检查巡视,发现盗窃等意外情况,要及时通报安全保卫负责人并报警,及时制止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条 安全保卫部门要加强保安人员的管理和教育,要求其遵守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行为,(来自: 小 龙 文档网:银行卫生制度)对外来人员做到文明接待。非正常工作期间,外来人员一律凭有效证件登记,由前台接待或门卫征得接待单位或个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办公区域。做好出入登记记录和携带物品的检查工作,对发现的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要立即扣留,并通知安全保卫部门。 第四条 保安人员要按时开关大门,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方,当班保安人员要加强指挥,确保停放有序,由保安人员负责看管。造成交通堵塞和影响正常秩序,保安人员给予及时纠正和清理。 第五条 保安人员负责大楼内公共区域的照明设施、空调、 显示屏、饮水机、广告灯箱等的定时开关。 第六条 保安人员对营业办公场所内和大门周边发生的滋事等行为,要及时劝阻并制止。 第七条 办公楼有工程或改造项目,施工期间安排保安人员对施工队工作人员要做好出入登记工作,并按相关要求标准,对施工队加以规范管理。 第八条 凡需携带办公设备和其它贵重物品出入办公楼时,由部门出具证明或提前通知,经保安工作人员查验属实后,方可出入。否则,安保人员有权暂时扣留。 第九条 未经允许,严禁外来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活动和收购废旧报纸、文件、杂物等。 第十条 办公楼内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可疑人员和作案分子及时通知安保部门,一旦发生盗窃案件或破坏公共设施行为,要及时报告安全保卫部门。 第十一条 不许在办公室存放大量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特殊情况滞留超额现金和贵重物品,必须派专人看守。 第二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楼内各单位要妥善保管各种可燃物品,不得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员工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爱护消防设施,不得随意移动或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要自觉遵守楼内防火安全制度。 第十三条 不准在大楼内私自乱接电线,不准擅自使用电炉、 电饭煲、电烙铁、电熨斗、电热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 第十四条 监控室、配电室、发电机房、变压器房、机房、库房等重点区域严禁烟火,严禁存放废弃物,放置易燃易爆品和危险品。 第十五条 严禁随意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动火作业时,要向分行办公室申请,待批准后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严禁在楼内走廊、楼梯、大厅等公共部位堆放物品,确保整洁和畅通。严禁在楼内及办公楼周边焚烧文件、纸张等。 第十七条 办公楼安保部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器、自动喷淋、消防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检测和维修,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第十八条 安保、消防和监控工作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第三章 办公区域管理 第十九条 办公室桌面要保持整洁,用品摆放整齐。不得堆放有碍办公的杂物,个人生活用品必须入柜。 第二十条 办公室每天进行常规打扫,定期进行大扫除,确保办公室卫生清洁。 第二十一条 办公室要注意节约用电,使用空调时必须关闭门窗。下班及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包括照明、空调、电脑和饮水机等),以免浪费和发生事故。 第二十二条 加强现金、重要物品、保密文件、公章等管理。 贵重物品要由专人保管并入柜上锁,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应随手关门。下班锁好办公桌抽屉及文件柜,对办公室内物品要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条 办公室内吸烟,应将烟蒂、火柴梗置于烟灰缸内。 第二十四条 爱护办公室内设施和设备。如发现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维修,因使用不当或私自维修引发损坏和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或所在部门负责。 第二十五条 不得随意拆改办公室房间布局和墙体建筑结构,如确需改动,应向分行办公室申请,待行领导批准后由专业人员施工。 第二十六条 禁止在窗台外侧摆放花盆等物品,不得在窗外挂晒衣服,不准向窗外泼水,扔杂物等。 第四章 公共区域及设施管理 第二十七条 楼内工作人员要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守作息时间,讲究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保持公共卫生。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扔烟头纸屑。 第二十八条 办公楼垃圾间、卫生间、主要楼梯等公共区域由分行办公室统一管理,除按规定摆放消防器材、卫生用具外,其它单位不得改动或占用,不得摆放其它物品。 第二十九条 不得随意在外墙、走廊内墙壁、门窗上粘贴图画、广告、标语及安装、安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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