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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专业知识应知应会题库一、填空题:一、安全生产法及职业病防治法类1. 各子公司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依法配强配足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安全管理人员,超过 100 人的生产单位要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矿山分厂要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持注安证人员,超过 1000 人的子公司要配置安全总监。(安全生产法)2、各公司“一把手”必须亲自主抓安全工作,安全环保处必须由各公司“一把手”直管,安全环保处负责人必须 专职 配置,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必须 依法配置到位,各矿山公司必须依法配置 注册安全工程师 与注册(享受注安补助人员必须在本单位进行 注册 )。(集团安委会纪要)3、2018 年 4 月 25 日至 5 月 1 日是第 16 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2018 年12月第一个星期是第2个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4.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5.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6.安全生产法中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7.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8.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9.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10.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11.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12.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13.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14.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二、检维修作业安全行为准则类1.检维修作业安全行为准则中规定:检维修作业前,必须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告知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检修作业结束,检修人员应会同设备所在岗位进行试车,验收交接。 三、停送电管理办法类1.停送电管理办法规定如下:同一台设备几个检修组作业时必须各自独立办理停送电手续,严禁搭车作业或简化手续,没有办理停送电手续的,一律视为设备没有停送电。2.停送电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须跟随操作人一起至所需停电设备的开关柜前,确认操作人员按申请单要求操作结束,挂上警示牌,悬挂安全锁并取走钥匙后方可离开。如申请人出现交接班,必须进行双方签字和钥匙交接后,方可施工作业。3、停送电管理办法中规定:同一台设备几个检修组作业时必须各自独立办理停送电手续,严禁搭车作业或简化手续,没有办理停送电手续的,一律视为设备 没有 停送电。4.停送电管理办法中规定第四条办理停送电手续必须严格遵守停送电“一支笔”原则:停电申 请人、送电申请人是同一人;停电审批人、送电审批人是同一人,且审批人是公司或分厂指定的停送电审批人;停送电操作人严格按申请单执行。5.一人一锁原则: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发放个人锁具;只要在机器设备上工作,不管时间长短,不管与能量隔离装置(即开关、阀门等)相距远近,每个作业人都应各自进行上锁挂牌;个人锁具自已保管,不得交与他人。(停送电管理制度)6.停送电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须跟随操作人一起至所需停电设备的开关柜前,确认操作人员按申请单要求操作结束,挂上警示牌,悬挂安全锁并取走钥匙后方可离开。如申请人出现交接班,必须进行双方签字和钥匙交接后,方可施工作业。 7.停送电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拿到审批人已审批的送电申请单后,同时经由设备所在运行工段负责人审定后,方可到送电操作人处办理送电作业(或进行解锁),解除锁具。8.申请人办理停电申请手续,自行携带锁具,填写停电设备名称、代号锁具编号及检修维护内容,并在申请单上签名,申请单不得涂改,若涂改视为无效。9.停送电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如下:申请人须跟随操作人一起至所需停电设备的开关柜前,确认操作人员按申请单要求操作结束,挂上警示牌,悬挂安全锁并取走钥匙后方可离开。四、危险作业类(作业安全类)1. 作 业 现 场 必 须 杜 绝 违章作业 、违章指挥 、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违”行为。任何人发现现场有“三违”行为均有权 制止 和 举报 。 2.发生安全事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即 :原因未查明不放过,有关人员未收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3.冬季“五防”是指防火、防冻、防滑、防中毒、防大雾。 4.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 、再检测 、后作业 ”的原则。5.在煤磨、原料磨、水泥磨等有限空间内部作业应使用 12 伏安全电压照明。6.作业中断 30 分钟,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7.检维修作业前,应先组织开展安全 教育培训 和现场安全 交底 。8.股份公司危险作业分级审批管理规程指导意见规定:遇通讯信号不清、大雾、暴雨、大风、大雪、夜间照明不足等影响危险作业安全的,严禁组织开展相关危险作业。一个作业项目涉及多个类别危险作业内容的,要分开填写各类别的危险作业申请单,每个类别危险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实施到位后,作业负责人通知相关审批人员到现场审批。9.股份公司下发的危险作业分级审批管理规程指导意见中规定:所有需要办理审批的危险作业必须办理相应的危险作业审批,即不同的作业地点或同一地点不同的作业项目都应分开办理危险作业审批。一个作业项目涉及多个类别危险作业内容的,要分开填写各类别的危险作业申请表,每个类别危险作业的防范措施实施到位后,作业负责人通知相关审批人员到现场审批。10.检维修作业前,应先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交底。11.股份公司危险作业分级审批管理规程指导意见规定:对违反危险作业分级审批管理规程,擅自组织指挥(或现场无专人监护的)危险作业,任何人都有权制止与拒绝作业。12.股份公司危险作业分级审批管理规程指导意见规定: 安全环保处监督与核查现场危险作业审批质量,列入作业人员和各级审批人员的 月度考核 ,对于违反危险作业分级审批管理规程的按 严重违章 行为进行处理。厂内危险作业分为 三 个等级,实行危险作业分级审批管理:I 级的由单位 主要负责人 (批准人)、 本部门负责人 (审核人)、作业负责人 现场 共同签发;(公司主要负责人休假或出差不在公司时,需电话或信息请示,经同意后并由公司 分管 领导 现场 审批执行)。 级的由单位专业分管领导(批准人)、本部门负责人(审核人)、作业负责人现场共同签发。级的由 本部门负责人 (批准人)、 本部门工段长(或主管)(审核人)、作业负责人现场共同 签发。突发性抢修涉及危险作业的,必须执行 危险作业分级审批 手续,严禁 擅自盲目 作业。 13.股份公司危险作业分级审批管理规程指导意见中规定:级由单位专业分管领导(批准人)、本部门负责人(审核人)、作业负责人现场共同签发;14.一个作业项目涉及多个类别危险作业内容的,要分开填写各类别的危险作业申请表,每个类别危险作业的防范措施实施到位后,作业负责人通知相关审批人员到现场审批。15.股份公司危险作业分级审批管理规程指导意见规定对违反危险作业分级审批管理规程,擅自组织指挥(或现场无专人监护的)危险作业,任何人都有权制止与拒绝作业。安全环保处监督与核查现场危险作业审批质量,列入作业人员和各级审批人员的月度考核,对于违反危险作业分级审批管理规程的按严重违章行为进行处理。16.气割作业时正确佩戴好焊工手套及防护眼镜,氧气乙炔瓶摆放距离不能小于5米,严禁靠近明火:氧气乙炔瓶做好防晒:氧气乙炔运输过程中严禁混放:氧气乙炔瓶口严禁沾有油脂。17.作业现场必须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任何人发现现场有“三违”行为均有权制和举报。18.股份公司下发的危险作业分级审批管理规程指导意见中规定:I级危险作业分级审批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人)、本部门负责人(审核人)、作业负责人现场共同签发;所有需要办理审批的危险作业必须办理相应的危险作业审批,即不同的作业地点或同一地点不同的作业项目都应分开办理危险作业审批。19.股份公司危险作业分级审批管理规程指导意见规定:安全环保处监督与核查现场危险作业审批质量,列入作业人员和各级审批人员的月度考核,对于违反危险作业分级审批管理规程的按严重违章行为进行处理。20.作业类禁令中规定:严禁无人监护进行电气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作业。通用禁令中规定: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21.作业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任何人发现现场有“三违”行为均有权制止和举报。五、能量隔离作业类1.股份公司能量隔离管理规程中规定 危险能量控制一般程序:第一步准备阶段。作业负责人组织召开班前会,安排作业任务内容,学习机械、设备、工艺的危险能量控制措施,准备个人锁具及相关工器具,保证所有参加作业人员都了解和知晓危险能量控制程序,了解和知晓作业内容、过程、方法,开展作业风险分析,根据危险能量控制程序或作业风险分析,确认该作业应进行上锁的设备。六、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类1.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修订稿)责任追究方式分为“行政处分”、“责任制年度考评”两种,两种责任追究方式同时执行。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包括厂区内相关方死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的,子公司主要责任领导给予免职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执法部门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七、 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规定1.发生一起 1 人工亡的责任事故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事故责任 分管专业 领导给予 降免职 处分,事故责任部门负主要责任的中层管理人员给予 免职 处分, 受处分人员 1年内不得提拔。 2.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包括厂区内相关方 死亡 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的,子公司主要 责任领导 给予 免职 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执法部门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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