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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一个被99%的人都忽视的收入调整项目,你做对了吗?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时,需要首先计算其计算基数。笔者见过很多专家把该计算基数简单用如下公式表达(不包含房地产企业,下同):计算基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既然说到业务招待费等税前扣除限额,那就先看看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有人马上就会说:专家的说法与税法规定一致啊,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在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就是“营业收入”的组成部分。可是,税法的“销售(营业)收入”与会计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存在差异的。同样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销售(营业)收入的范围,而第十六条则规定了转让财产收入。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在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取得的收入是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的;但是,在税务上,税法并不认可有“投资性房地产”这么一项资产,而是视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而处置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收入则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转让财产收入”。因此,如果企业发生了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业务,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将其收入记入了“其他业务收入”的,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将其调整为“转让财产收入”,否则将可能因多算业务招待费等扣除计算基数而产生纳税风险。汇算清缴实务案例:怀文公司在2016年6月处置了一处用于出租的房产,取得收入1050万元存入银行。该项房产系营改增前购置,适用简易征收。该房产在企业账面上记录为“投资性房地产”,原值500万元,已经计提折旧200万元,无减值准备。假设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作出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填报。一、会计处理1.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取得收入:借:银行存款 1050万元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万元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0万元2.结转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借:其他业务成本 300万元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200万元贷:投资性房地产 500万元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第一步:填报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见表1):第二步:填报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见表2):第三步:填报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见表3):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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