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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C2011027-A01 谈判文件邹城市人民医院电子病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ZZC2011027-A01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人 (盖章):邹城市人民医院二一一年九月二日目 录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部分 谈判响应方须知第三部分 谈判第四部分 项目技术资料、说明及要求第五部分 合同授予第六部分 附件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采购人:邹城市人民医院二、项目名称:邹城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三、项目编号:ZZC20110027-A01?、四、采购内容:医院抗菌药物管理系统1套,包括其供应及安装、调试、培训与维护等内容及相关的服务。预算金额65万元。五、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此项目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软件产品须具备省部级以上认定的软件企业认定资质证书,是专注于医疗行业的专业医疗信息化软件企业,能提供完整的医院数字化解决方案;4、须具有电子病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5、须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6、软件产品在国内必须有销售业绩且提供相关证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谈判文件的获取:邹城市招投标网站(www.zcztb.gov.cn)点击下载。七、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邹城市人民医院于2011年09月15日9:00时谈判开始前在邹城市招标中心204室(邹城市太平路2099号原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二楼)受理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八、谈判时间与地点:时间:2011年09月15日9:00时地点:邹城市招标中心204室(邹城市太平路2099号原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二楼)。九、本次公告同时在邹城市招投标网(www.zcztb.gov.cn)、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十、联系人:仲先生 电话:0537-5250837 庄先生 电话:0537-5250965第二部分 谈判响应方须知一、适用范围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政府采购项目。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邹城市人民医院;2、“响应供应商”系指参与谈判并向采购人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组织;3、“成交供应商”系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供应商。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此项目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软件产品须具备省部级以上认定的软件企业认定资质证书,是专注于医疗行业的专业医疗信息化软件企业,能提供完整的医院数字化解决方案;4、须具有电子病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5、须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6、软件产品在国内须有销售业绩且提供相关证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竞争性谈判文件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1、竞争性谈判公告;2、谈判响应方须知;3、谈判;4、项目技术资料、说明及要求;5、合同授予;6、附件。五、谈判文件的质疑、澄清或修改1、各潜在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内容如有疑问,必须于谈判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将疑问以书面形式送至或传真至采购人,传真电话:0537-5230699;2、采购人对谈判文件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在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前,在邹城市招投标网(www.zcztb.gov.cn)上予以公告,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将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六、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及递交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准备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一)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1、谈判响应函(附件一);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及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初次报价(附件三)及详细的报价明细表(附件四);4、售后服务详细条款;5、偏离表(附件五);6、产品技术资料:主要包括产品性能说明书、产品设计及开发资料、性能检验报告、产品获奖证书、与采购产品相关的资质、资格及认证文件等资料;7、资格审查资料:主要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8、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和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二)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谈判响应文件需加盖谈判响应方公章并装订成册;2、供应商应准备谈判响应文件五份,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在每一份谈判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3、响应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谈判响应方公章,未按本条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三)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谈判响应文件应于2011年09月15日9:00时前递交至邹城市招标中心204室(邹城市太平路2099号原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二楼);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必须出具以下资料,否则谈判响应文件拒绝接收。(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2)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还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软件企业认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电子病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 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6)软件产品在国内销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谈判响应文件概不接收;5、对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材料不予退还。(四)报价要求:1、报价应包括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谈判响应方的报价包括应用系统的软件价格、运输费用、保险费用、税费、随机资料费、技术服务费、技术考察费、培训费、安装费、调试费、自检费、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2、如果报价表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的金额为准;3、响应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价或合计价。4、响应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价或合计价。七、谈判有效期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八、谈判费用无论报价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各谈判响应方自行承担所有参与谈判的有关费用。九、货款支付采购人凭加盖公章的供货验收单及正规发票在邹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具资金拨付单后到邹城市财政支付中心办理资金结算。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合同总金额的30%,采购方在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60%,余款10%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后付清。十、谈判保证金1、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小写:10000.00 元,大写:壹万元整;谈判响应方需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取电汇或同行支票倒划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其他形式的谈判保证金或非谈判响应方帐户转来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拒绝;2、谈判保证金应当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指定账户:(单位名称:邹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矿山支行;银行帐号: 2052 0368 6517);3、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以转账形式无息退回;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期满后保证金无息退还。4、谈判响应方人发生第二部分“十一”项8、9、10、11款所列情况的,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十一、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文件,不予进入评审:1、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缴纳谈判保证金的;2、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报价的;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4、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代表签字的;5、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6、不响应或者擅自改变采购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谈判的;8、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9、谈判响应方串通报价的;10、谈判响应方向采购人、代理采购机构、评审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11、谈判响应方报价后,供应商撤回报价,退出谈判的;12、谈判响应方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13、谈判响应方不按谈判文件要求携带样品的或携带的样品同谈判响应文件不一致的;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十二、谈判失败递交响应文件或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在供应商及采购人均书面同意情况下,采购人将继续进行谈判采购;如果只有一家,采购人将中止谈判,重新组织采购。十三、质疑和投诉: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诉: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向邹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起投诉。投诉受理电话(传真):0537-5317969/79第三部分 谈判组织、步骤与评审方法一、谈判组织:1、采购人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谈判响应方须派代表参加。2、谈判小组由三人(含)以上单数的人员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二、谈判步骤:1、检查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采购人对各谈判响应方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2、公开唱价:由供应商代表及工作人员对各供应商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当众拆封,并宣读“初次报价表”,记录员将公开报价内容记录并由各响应供应商签字确认;3、谈判响应文件初步审核: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核,凡谈判响应文件存在谈判响应方须知第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经谈判小组认定作为无效文件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4、谈判:由合格供应商对所提供的电子病历系统进行40分钟左右的电子病历功能介绍和程序演示;5、问题澄清及最终报价;6、公布谈判结果。本次谈判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法,谈判小组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各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分细则如下:总分为100分(总分=报价得分+技术及其他得分)1、报价得分为30分。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条件的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供应商报价)302、技术及其他得分(70分)名称评测项目评 分 标 准最高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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