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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兰溪市职业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和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加快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提高办学质量,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实现“追赶跨越、重振雄风”提供强有力的技能型人才保障。二、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到2015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调整基本完成,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基本形成,教师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高,社会吸引力大幅提升,学校布局得到优化,形成“一公一民”职业教育格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为今后做大做强职业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二)分年目标1、2013年度目标:将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整合成为一所总校,挂牌“兰溪市职业教育中心”,内设“兰溪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和“兰溪市技工学校”;以职业中专校区为基础,规划扩建职业教育中心;整合优化专业设置,加强数控、机电一体化和电工电子等专业建设,发展与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新创省级特色专业1个以上;职业中专校区力争招生人数突破800人,技工学校校区招生人数有所突破;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公办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85%,“双师型”教师45%;结合实际情况,整合民办职校,对连续二年招生不足200人且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工商职校、兰荫职校、计算机职校暂停招生,鼓励其具有一定潜质的专业整合到其他民办学校或公办学校。2、2014年度目标:加快职教中心扩建工程建设。职业中专校区争创省级骨干专业1个,争创省级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省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省校外实习实训示范基地,招生人数突破1000人;技工学校校区招生人数突破500人;继续提升教师队伍素质,职业中专校区、技工学校校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100%、95%,“双师型”教师分别达到55%、73%。3、2015年度目标:职教中心基本建成,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年招生人数超过1800人,在校生规模达到4000人以上;争创省中职学生创业基地、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8%,“双师型”教师80%。三、保障措施(一)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1、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公共财政保障制度。落实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公共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中等职业教育财政经费增长等规定;完善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和财政拨款标准制度,将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普通高中的1.5倍以上;逐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提出的教育费附加30%用于职业教育的要求;继续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强化企业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责任,对职业教育给予更多的经费支持。2、设立职业教育专项基金。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600万元的专项基金,用于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设施设备更新维护、实训基地建设等的正常性开支;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设立职业教育激励经费,其中市财政根据职业教育发展需要,每年从基金中安排不少于3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技能竞赛激励所需经费,不少于30万元用于技能人才选录、培养、和表彰(奖励办法另行制订);设置职业学校特聘教师和兼职教师经费,市财政根据职业学校特聘教师和兼职教师人数安排专项资金,特聘教师与在职教师享受同等经济待遇,兼职教师予以1.5万元年人补助。3、完善配套资金管理办法,对职业学校创建省、国家示范专业和实习实训基地所需的配套资金,市财政按规定给予重点保障。(二)明确部门职责,营造良好外部环境1、成立市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市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局、教育局、经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编委办、开发区、安监局、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职业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督查和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建立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搭建教育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企业的对话协作机制平台,协调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政策问题。2、形成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招生、资助和免费等政策以及基础能力建设进展情况,每年组织开展若干的中职教育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激励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三)健全管理机制,提升职业教育整体师资水平1、完善相关人事制度。一是引入竞争流动机制,支持公办职业学校试行领导和教师岗位竞聘制度,提高工作积极性。二是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建立“特聘教师”和“兼职教师”制度,设置10名“特聘教师”,不受学历和身份限制,按在编教师数13比例吸收校外行业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讲师和技师担任专业课及实习指导兼职教师,充实中职学校专业教师力量。2、加快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化建设步伐。财政每年从职业教育专项基金安排不少于40万元经费,用于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提升校长队伍整体素质等各级各类培训经费,三年内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时间不少于360学时。(四)强化对外交流,健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1、加强校企合作育人政策和制度环境建设。强化职业学校的基础作用,加强职业学校技能人才培养的能力建设,健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理论学习与技能培养、课堂教学与岗位技能培训、校内实训与校外实训相结合的原则,推进顶岗实习制度的落实;建立以企业实践为重点的中职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落实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要求;推进产教合作、校企一体化办学,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2、支持企业为职业学校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实行校企合作的定向培养费可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对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承担学生实习见习任务的企业,由市政府给以适当奖励;支持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投资中职学校实训基地建设。3、拓展中职学生人才成长“立交桥”,提升中职教育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加强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的合作办学,拓展人才培养成长通道,满足中职学生提升学历层次、提高技能等级的需求。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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