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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一)目的: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落实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集约用地,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并逐步建立以供定需的良性土地供应机制。(二)意义:制定实施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及产业用地发展政策的重要保障。通过实施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确保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引导和稳定土地市场预期,促进全市产业升级、协调和统筹城乡发展。制定实施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落实公共信息公开、国有公共资源依法公开配置的必然需求。通过编制和公开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将政府依法行使土地资源这一最重要国有公共资源管理权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行政行为向社会公开,确保城乡居民对政府依法配置国有土地资源行为的知情权,便于接受公众和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制定实施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建设诚信政府、规范土地市场的有力举措。制定实施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将有效避免国有土地资源供应的随意性和不规范做法,确保国有土地资源配置取得最大效益,有利于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公开的土地市场。(三)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5.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6.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琼府201776号)7.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见(琼府20183号)8.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琼办发201829号)9.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琼建房201881号)10.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1913号)11.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12.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13.五指山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14.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颁布时间2020年6月1日)1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16.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及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对接海南省“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践行区、热带雨林旅游服务中心、黎苗族文化中心”的发展定位,以国家和省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以用地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用地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助推五指山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现代化城市,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2、基本原则:(1)城乡统筹的原则(2)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3)供需平衡的原则(4)有保有压的原则(5)加强领导,公众参与的原则三、计划指标(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1年度五指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80.4431公顷以内。(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21年度五指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0.1527公顷,工矿仓储用地0公顷,住宅用地1.508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484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70.297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公顷,特殊用地0公顷。(三)国有建设用地本年度供应布局1.为进一步推进五指山市特色旅游度假产业发展,供地计划中主要满足水满乡商服用地的需求;通过对五指山市近几年旅游产业经济发展状况及商服用地利用情况的分析,2021年五指山市商服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0.1527公顷,约占本年度供地计划指标的0.19%。2.根据五指山市经济的发展,为提升五指山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全市整体面貌,2021年五指山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计划供应量为8.4845公顷,约占总量的10.55%,项目用地主要分布在通什镇及水满乡。3.五指山市实行最严格的规划管控和节约用地制度,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保护好绿水青山,坚决不做房地产加工厂,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减少经济对房地产市场的依赖。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琼办发201829号)文件精神,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之一的五指山市施行“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居民家庭销售”的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推动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由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通知提出,海南省通过发展市场化商品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满足省内居民多层次居住需求和省外居民旅游租赁住房需求;通过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力度,满足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需要;通过发展安居型商品住房,满足居民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其中,安居型商品住房是海南省参照省外做法、结合海南实际,创新提出的住房类型。目的是让符合条件的本地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能够以与自身收入水平相适应的价格购买一套住房,提升其获得感、幸福感,真正享受到海南自贸港建设红利。结合五指山市实际状况,2021年五指山市拟供应1宗安居型商品住房用地1.5084公顷,约占总量的1.88%,项目用地分布在通什镇。4.2021年五指山市没有水域及水利设施项目的需求,故2021年五指山市未安排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供应。5. 根据五指山市经济的发展,为完善五指山市的交通道路网络,实现多层次、多元化交通,促进城乡交流与融合,改善人们出行条件, 2021年五指山市交通运输项目计划供应量为70.2975公顷,约占总量的87.39%。图1 五指山市2021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饼状图四、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安排(一)商业项目为了进一步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战略的全面实施和促进热带雨林养生度假旅游城市的建设,五指山市加快了水满乡特色旅游区的建设,建成五指山市国家自然保护区。为了确保特色旅游配套项目顺利开发进行,五指山市着重满足水满乡商服用地的需求,五指山市2021年计划供应0.1527公顷商服用地。(二)住宅项目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为建立健全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好本地居民住房问题,提升本地居民获得感、幸福感,根据我省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有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五指山市、定安县、陵水黎族自治县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2021年五指山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1宗位于通什镇的安居型商品住房用地,面积为1.5084公顷。(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为了加快城乡建设,提升城乡基础配套设施,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改善全市的城乡面貌,完善基础配套设施,优先保障卫生服务、教育,清洁能源、绿化、政企办公用地项目的公共管理配套设施的建设用地。为满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项目建设,五指山市2021年计划供应8.484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四)交通运输用地供应为完善五指山市的交通道路网络,实现多层次、多元化交通,促进城乡交流与融合,改善人们出行条件,促进五指山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五指山市2021年交通运输用地项目用地需求约70.2975公顷,用地需求主要分布在通什镇、南圣镇、毛阳镇及番阳镇。五指山市2021年计划供应70.297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五、政策导向(一)优化空间布局为落实总体规划的城市空间发展意图和各镇的功能定位,优先保障中心城建设,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合理用地要求。1优化中心城功能布局。近期以利用闲置土地、盘活低效存量用地为主,远期以建成区为依托,逐步向各乡镇扩展,发挥通什镇作为五指山市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的功能。2大力推进各乡镇生态旅游度假区的建设,优先开发高科技无污染的项目,重点保障安居型商品住房、基础设施、教育、公用设施等项目的建设用地需求。 3加大交通运输用地和公共服务用地规模,切实用好用足用活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各项政策,以高起点的城镇规划为指导,科学完善城镇建设。(二)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见(琼府20183号)、关于印发(琼国土资规20187号)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1913号)等文件要求。(三)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的管理应严格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关于“政策支持”有以下三点说明:1、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鼓励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存量商品住宅用地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或将存量商品住宅转型为安居型商品住房。2、对需要新出让住宅用地用于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的,在供应住宅用地时,要优先保障安居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专项用于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并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出让。3、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不受本市县年度商品住宅实施计划限制。(四)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调控土地供应的规模和时序,切实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规模,保守耕地红线,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开发利用。实施年度供地计划应坚持努力盘活利用现有存量土地,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促进各类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各类用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综合效益。六、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一)计划指标的取得2021年度建设项目,经省或市政府批准后可直接持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取得用地指标,列入五指山市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项目即取得2021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指标。市级指标的安排使用方案,由各镇政府在分解下达的指标数量、用途结构范围内安排,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备案。安排具体项目时应紧密结合本区的城市功能定位,根据年度土地供应政策,参照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安排使用评价标准进行项目筛选,列入市指标安排使用方案的项目即取得2021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指标。(二)建立协调配合的有效机制,保障土地供应计划的有效执行。计划实施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对项目办理土地供应涉及相关手续应予以充分支持;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对列入指标安排使用计划的项目应进行跟踪管理,积极协调项目推进中出现的征地、拆迁等问题,以保障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顺利完成。(三)建立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协调和通报制度。为保证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有效实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计划执行情况协调会,与各级政府和市重点工程责任单位等沟通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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