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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法律制度保护的客体篇一:工业产权法律制度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打印:省纸版 清晰版 答案:隐藏 字体:大 中 小自定义 本章要点有:知识产权的概念与特征;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的客体;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权的保护;商标的概念及其特征;商标的分类;商标权;商标注册的申请和审查核准;商标注册的续展、转让、使用许可和争议裁定;商标使用的管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智力成果的创造人对所创造的智力成果和工商活动的行为人对所拥有的标记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是一种与物权、债权并列的独立的民事权利,其具有如下特征: 1.知识产权的无形性。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这是其与其他有形财产所有权最根本的区别。 2.知识产权的法定性。知识产权的范围和产生由法律规定。 3.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专有性即排他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二是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同时对同一属性的知识产品享有权利(可以共同享有,不能分别享有)。 4.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效力仅限于本国境内。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 5.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知识产权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 二、知识产权的范围和分类 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 三、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知识产权法,是指调整在创造、利用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二节 专利法律制度 一、专利制度的基本理论 (一)专利权的概念 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是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发明人或申请人生产经营其发明创造并禁止他人生产经营其发明创造的某种特权,是对发明创造的独占的排他权。 (二)专利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 专利法是指调整因发明创造的开发、实施及其保护等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专利权的主体 专利权的主体是指具体参加特定的专利权法律关系并享有专利权的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职务发明创造的单位、外国人和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专利权的主体。 (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自然人。 (2)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认定不受其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 (3)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必须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2.专利申请人是指有资格就发明创造向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的人或者是已经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自然人或法人。 (1)专利申请人可以是发明人、设计人,也可以不是发明人、设计人。 (2)职务发明创造的单位,发明创造的受让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合法继承人,都可以成为专利申请人。 (二)职务发明创造的单位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凡是不能被证明为职务发明创造的,为非职务发明创造。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4)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2.对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3.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例题多选题】甲是乙公司的研发人员,经长期研究,完成单位交付的研发任务,开发出了一种抗癌新药,现欲申请专利。以下关于该成果权利归属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D )。 A.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均归乙公司 B.专利申请权归乙公司,专利权归甲 C.专利申请权归甲,专利权归乙公司 D.乙公司转让专利权时,甲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职务发明创造成果的权利归属。根据规 定,对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 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因此选项B和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另 外根据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 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三、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权的客体,也称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可以获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一)发明 1.发明的概念和特征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具有如下两个特征: (1)发明是利用自然规律而进行的创造(仅有认识没有利用的是发现,不能称之为发明)。 (2)发明是具体的技术方案。发明应能够解决特定的技术难题,必须产生一定的技术效果,具有一定的实用性。 2.发明的分类 (1)产品发明是指人们通过研究开发出来的关于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等的技术方案,如电子计算机、超导材料等。 (2)方法发明是指人们为制造产品或者解决某个技术课题而研究开发出来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艺流程等技术方案,如汉字输入方法、无铅汽油的提炼方法等。 (3)区分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的法律意义 (二)实用新型 1.实用新型的概念和特征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具有如下特征: (1)实用新型是一种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实质上是一种技术方案,也是发明的一部分。 (2)实用新型仅限于产品,不包括方法。 (3)实用新型要求产品必须是具有固定的形状、构造的产品。气态、液态、凝胶状或颗粒粉末状的物质或者材料,不属于实用新型的产品范围。 【例题单选题】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某汽车制造厂完成的下列新技术成果中,可能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是(C)。 A. 汽车新燃料 B.汽车防冻液 C.汽车发动机 D.汽车节能方法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专利权的客体。实用新型仅限于产品, 不包括方法,因此选项D不属于实用新型;实用新型要求产品必须 是具有固定的形状、构造的产品。气态、液态、凝胶状或颗粒粉末 状的物质或者材料,不属于实用新型的产品范围,因此选项A和B 均不属于实用新型。 (三)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1.外观设计具有如下特征: (1)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相结合。 (2)外观设计必须能在产业上应用。 (3)外观设计富有美感。 2.外观设计包含的是美术思想,即解决产品的视觉效果问题,而不是技术思想。这一点与实用新型相区别。 【例题多选题】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下列选项中,属于发明特征的有(AB)。 A.是利用自然规律而进行的创造 B.是具体的技术方案 C.仅限于产品,不包括方法 D.必须与产品相结合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专利权的客体。选项C是实用新型的特 征;选项D是外观设计的特征。 四、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符合的条件 1.新颖性 (1)新颖性的概念 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 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只要违背上述两条之一,即丧失新颖性) (2)新颖性的判断标准 现有技术。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注意:是国内外,不论发表还是使用。原专利法是: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公开使用) 公开。包括公开的方式、公开的地域标准、公开的时间标准,构成了新颖性判断标准的重要内容。 篇二:第三讲-专利权保护的客体 第三讲 专利权保护的客体 当前讲授 学习重点: 发明的涵义、特征和种类; 实用新型的涵义、特征和要素; 外观设计的涵义、特征和要素。 学习难点: 不受专利权保护的客体的种类; 专利权保护客体的发展问题。 专利权保护的客体是指专利法保护的对象,也就是可以取得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国际上对专利权保护客体的规定有三种情况: (1)多数国家仅把发明作为专利权保护的客体,专利是用来保护发明的,专利一般就是指发明专利; 1883年巴黎公约列举八种工业产权保护的客体:1)专利 2)实用新型 3)工业品外观设计 ? (2)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均用专利权保护,但专利法仅仅保护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由专门的立法给予保护; (3)以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作为专利权保护的客体,由同一的专利法给予保护。 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据此,我国专利法上专利权客体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其中:发明、实用新型属于技术类型的发明创造;外观设计属于装饰类型的发明创造。 一、发明(invention) 1、发明的涵义 (1)美国专利法第101条:可以获得专利的发明是指新颖而有用途的制法、机器、制造品、物质的组合,或任何新颖而有用途的改进。 (2)日本专利法第2条:发明是指利用自然规律作出的高水平的技术创造。 专利法第二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新的”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不属于抵触申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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