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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县委办通知要求,我局严格对照州贯彻落实省2023年改革方案的27项改革内容逐一梳理,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所涉及的相关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根本情况 按照州司法局梳理出的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事项,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确定改革事项集中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律师工作、社区矫正等5项业务工作方面。 二、主要措施 (一)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 坚持“应援尽援要求,2023年度,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案件46件(其中刑事辩护1件、民事代理2件、民事非诉讼调解43件);为来访人员法律文书和提供咨询283人(次)。2023年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提供法律援助375人(次),超过全年目标任务1.3%;截止目前,全县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3个,其中2023年新建2个。 (二)拓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按照以牧民定居点及村级活动室建设为依托设立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要求,全县共建成牧民定居点调委会3个。 全县共有村级人民调委会63个,覆盖全县18个乡镇。 (三)进一步拓展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坚持依法组件、党政主导、便民利民、循序渐进、开拓创新五大原那么,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因地制宜,创新工作理念及载体。形成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综治委、“大调解牵头协调,主管部门组织,司法行政部门指导,有关部门参与的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工作格局。 人民调解组织向医疗、重点工程、交通、旅游景区、小区等领域延伸。成立了水电资源开发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环境保护纠纷、征地拆迁纠纷、教育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管理纠纷、伍须海景区、三和小区等2023个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 (四)健全完善普法工作制度机制 2023年,“六五普法工作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法律七进活动为依托,紧紧抓住重点普法对象,选准教育内容、突出普法实用,创新普法载体,掀起普法热潮。全县各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那么,共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5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400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达8000余人次。 (五)不断优化普法工作中长期规划 为进一步固化普法工作制度机制改革成果,促进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重点突出,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在日常普法工作中注重案例收集整理,系统分析法宣效果。严格按照“六五普法总体要求推进工作开展的同时,做好验收迎检各项工作,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参考性依据。 (六)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专职机构和队伍建设 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方法和省社区矫正实施细那么,积极推进社区工作专职机构和队伍建设。截止目前,我县共接受社区矫正人员37名,均已落实社区矫正帮扶措施,无脱管、漏管现象。 三、存在问题和缺乏 (一)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亟待加强,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知晓度不够。 (二)人民调解组织机构有待健全,目前虽设立了覆盖乡镇村、行业性调解组织,但在机构运行方面缺乏系统指导,缺乏监督制约,在实际调处工作中,局部机构功能未得到发挥。 (三)法制宣传工作与法治建设还存在差距,因个别部门认识不到位,“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格局开展相对缓慢;同时,因经费等因素制约,在创新平台、创新手段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中缺乏主动性。 (四)社区矫正工作因起步晚,上层制度设计未完善,该项工作尚处于摸索阶段,加之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等方面缺乏保障性配套制度,在具体工作开展中人手紧、缺经费、无专业人员等现象导致该项工作推进缓慢。 (五)律师参谋制度的执行方面,根据省律师协会相关规定,为有效标准律师执业,律师异地执业时需在当地律师管理部门备案。在实际操作中,因缺乏沟通衔接,个别企业及政府聘任的异地执业律师均未报备,存在律师执业监管盲区。 (六)律师执业权力保障方面,因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并不像公检法等机关工作人员一样具有执法权,律师的权利来自于国家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授权。而受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效力冲突及传统的公权至上观念影响,造成律师执业过程中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的困境依然存在。 四、解决方案 (一)依托法律宣传等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拓展法律援助面,严格执行“应援尽援方针。 (二)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完善人民调解机构运行机制。 (三)完善法制宣传部门责任制度,加强催促指导。积极配合上级完成“六五普法验收,进一步推进“法律七进工作。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手段,拓展法制宣传渠道。 (四)加强社区矫正根底性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强化社区矫正调研工作,探索适合地区实际的社矫工作方法,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逐步完善。 (五)在律师参谋制度的宣传执行方面加大力度,严格执行异地律师执业报备制度,加强与用人单位沟通,及时掌握律师执业情况。 (六)加强律师法宣传力度,强化律师执业道德教育,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善律师执业权力保障机制。 第1页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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