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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赤峪煤矿北风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评价单位: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O一八年一月目 录(报审本)- 1 -第一章 概 述- 1 -1.1 项目提出的背景及特点- 1 -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2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4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4 -1.5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5 -第二章 总 则- 6 -2.1 编制依据- 6 -2.2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8 -2.3 评价标准- 9 -2.4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10 -2.5 环境保护目标- 12 -第三章 工程分析- 17 -3.1 赤峪煤矿概况- 17 -3.2 北风井项目- 24 -3.3 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35 -3.4 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 36 -第四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14.1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14.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59 -4.3地表水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64 -4.4地下水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64 -4.5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69 -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1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715.2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5第六章 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95 -6.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95 -6.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97 -第七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00 -7.1 环保投资估算- 100 -7.2 环境影响损益分析- 100 -7.3 小结- 101 -第八章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1028.1 环境管理10217.2环境管理工作10517.3 环境监测1068.2 环境监测计划- 108 -8.3 项目污染物排放清单- 109 -第九章 环境风险评价- 111 -9.1环境风险评价内容- 111 -9.2风险识别- 112 -9.3事故防范措施- 113 -9.4事故应急预案- 114 -第十章 结论和建议- 118 -10.1 建设项目简介- 118 -10.2 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 118 -10.3 环境风险评价- 120 -10.4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20 -10.5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20 -10.6“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21 -10.7 总结论- 121 -10.7建议- 123 -附件:1、 委托书;2、 备案文件;3、 总量批复文件;4、 赤峪煤矿环评批复;5、 环境质量监测报告;6、 水源地说明;7、专家意见。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2 -第一章 概 述1.1 项目提出的背景及特点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赤峪煤矿位于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境内,行政区划属文水县马西乡及凤城镇。赤峪煤矿井田地理坐标为东经11155301120300,北纬372400373015,南北长约11.6km,东西宽1.55.15km,面积41.6km2。该井田位于我国规划的13个大型煤炭基地晋中基地西山矿区内。赤峪煤矿工业场地位于文水县土堂村以北800m处,西距文水县城约2.0km。赤峪煤矿项目2007年8月由中非地质工程勘察院编制完成了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赤峪煤矿300万吨/年矿井(含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8年2月,取得国家环保总局出具的“关于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赤峪煤矿300万吨/年矿井(含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8 86号)”。根据赤峪煤矿环评报告书和环评批复,赤峪煤矿地面场地包括工业场地、风井场地和临时排矸场场地,建设井筒包括主井、副井、中央回风井。现赤峪煤矿工业场地、洗煤厂、井筒和采煤巷道等均已建成。该矿在环评后进一步勘探过程中,发现矿井北部开采区域若利用中央风井回风,距离中央风井较远,单靠中央回风井,回风沿程阻力大,开采北部区域时风井风机负荷较大,综上考虑,故在开采北部区域时需新建北回风井和北进风井,建设北风井场地。北风井场地位于沟口村北约450m,赤峪煤矿主井工业场地东北侧约2.6km。赤峪煤矿风井场地主要建设内容有:北进风井、北回风井、提升机房、压风机房、变电所、配电室、燃气热风炉及配套设施,不设办公生活区。建设单位于2014年7月开工建设北风井场地,现场勘查时,赤峪煤矿北风井场地井筒、提升机房、风机房和变电站等均已建成,热风炉房和气化站等均未进行建设。项目在未取得相关环保手续的情况下已开工建设,违反了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应立即停产,接受环保部门的处罚。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针对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中首先在做好工程分析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在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水环境影响分析、声环境影响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等部分结合项目工程和运营特点进行了较充分的分析及论述,并就影响分析结果提出切实可行及具体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图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示意图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本项目规定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建设单位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4日正式委托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评价人员赴现场进行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对拟建工程所在区域的自然物理(质)环境、自然生物(态)环境进行了全面调查,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进行了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的筛选,并根据评价技术导则、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及环境质量监测资料开展了环评工作,编制完成了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赤峪煤矿新建北风井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现将报告书提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上报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审批。1.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建立“三挂钩”机制,“三管齐下”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三线一单”,即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1)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文化遗产保护区等敏感目标;根据文水县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经济区划,项目建设不违背当地生态功能定位和经济发展区划。项目位于沟口村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沟口村水源井由于建井时间久远,现无法满足抽采需求,2017年9月文水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沟口村水源井。(2)环境质量底线:由监测结果可知,评价区2个监测点SO2、NO2均满足大气环境二类区的质量要求,TSP、PM10和PM2.5污染物出现不同程度超标现象。地下水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的II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经分析,污染物TSP、PM10和PM2.5监测值的超标原因是主要是因为场地所属区域干旱少雨,以及风沙天气为污染物超标的主要原因。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明显恶化。(3)资源利用上限:本项目为煤矿配套风井建设,不属于资源利用类项目,满足资源利用上限。(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属于300万吨矿井的配套风井建设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不违背国家产业政策。文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7年10月30日对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赤峪煤矿北风井场地建设项目进行了备案(文发改备发【2017】133号)。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工程的建设和生产运行将不可避免地对环境,尤其是环境空气产生一定影响。本次评价将要通过详尽的工程分析和对项目所处区域自然环境状况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及其程度,并明确回答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该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2、分析达标排放的可实现性;3、通过影响预测分析是否恶化了当地方环境质量。通过以上各方面分析,给出项目可行与否的结论性意见,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和管理依据。根据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和评价因子的筛选结果,结合本工程主要污染特征为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特点,确定本次评价以环境空气评价为重点,对声环境、地下水环境、生态环境和固废只做一般评价和分析。1.6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3第21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违背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文水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10月30日对赤峪煤矿北风井建设项目进行了备案(文发改备发【2017】133号)。北风井场地建设地点位于文水县沟口村北约0.5km处,位于赤峪煤矿井田范围内,项目的建设不违背文水县城市发展规划的要求,项目占地符合土地利用政策的要求,周围无环境敏感因素,工程运行期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项目选址是可行的。项目运行后,各污染源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大气污染源在采取环评规定的治理措施后,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生活污水处理后综合利用。厂界噪声贡献值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点造成明显影响。固体废物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项目建设对区域的环境影响较小。根据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调查工作统计结果可知,100%公众支持该项目建设,无人反对。项目位于文水县沟口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根据文水县政府文件(文政函【2017】48号),沟口水源地水源井已取消,正在完成相关申报手续。评价要求赤峪北风井场地建设项目在山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取消沟口水源地前,禁止投产运营。因此,本评价认为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赤峪煤矿新建北风井场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不违背文水县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落实各环境要素污染源可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在满足总量达标控制的情况下,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不会恶化当地环境空气、地下水、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固废可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在拟定工艺、规模和所选厂址的建设条件下具有环境可行性。从环保角度出发,在山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取消文水县沟口水源地后,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赤峪煤矿新建北风井场地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第二章 总 则2.1 编制依据2.1.1 任务依据(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17年5月14日;(2)文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赤峪煤矿北风井场地建设项目的备案(文发改备发【2017】133号),2017年10月30日。2.1.2 法律及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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