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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 持 以 群 众 为 本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关于对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思考 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不管是矛盾纠纷的产生、处理和化解,还是社会管理的目的和途径,以及群众监督对公正廉洁执法的推进等各个环节都离不开群众的参与等。这需要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紧紧依靠群众、相信群众、为了群众。总之,一句话,就是以群众为本,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本着这一理念,殷都区结合区情实际,提出了“依靠群众参与,开创时代新风”的工作思路,依托“十大员”和“3+N”社会管理模式(“3+N”是指以市场化运作的手段,建立“干、管、监”三支队伍),以“三不限、三重新、三找出”为办案原则,灵活运用“321”工作法,形成了体系完整、运行高效、群众满意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体系,取得了积极成效。赴市以上信访量比去年同期下降56%,下降幅度排全市五县五区第一位,信访总量全市最少。刑事案件较去年同期下降36.4%;“两抢一盗”和违反治安管理案件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20.6%和25.8%。依托“十大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从畅通群众诉求,保障群众主体地位出发,以“争当十大员,为民促发展”活动为载体。让群众参与社会事务,将解决大事的主动权交给群众,通过赋予群众一定的名份,让他们有权利去管,有热情去干,较好地解决自身生活中的问题,实现了政府有效管理和群众自由发展的有机结合,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对特殊人群、流的人口等的有效管理创造了条件。目前,全区“十大员”队伍43800余名,“十大员”队伍中社会问题信息员、民间问题调解员、社会治安巡逻员和法律政策宣传员等共计2300余名,提供各类信息11000余条,义务巡逻3000余人次。1-6月份,村、社区共登记受理案事件680起,化解650起,化解率为95.5%。构建“3+N”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小政府大社会”思想构架,由政府出资购买社会化服务,通过公开招标,向全市社会法律服务团体(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购买服务。以“3+N”模式,组成“干、管、监”三支队伍。“干”:由中标单位负责法制宣传调解纠纷、社情民意调查、信访疏导、义务巡逻等任务的落实;法制宣传:负责业务区域内法律、法规政策(包括信访条例、计划生育条例、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的宣传、培训工作,必须达到群众法律知晓率第一年达到70%,第二年90%,第三年100%。群众不依法办事、无理取闹的纠纷不超过正常纠纷量的10%;调解纠纷:参与业务区域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切实增强“调解”工作实效,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必须达到矛盾化解率达到97%以上,人民群众满意率达到85%以上;法律服务:为业务区域内提供法律咨询、委托代理、引导诉讼等优质服务,并协助管理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达到辖区居民法律咨询免费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100%;辖区重新犯罪率低于2%;社情民意调查:以第三方身份协助村(社区)对辖区内不稳定因素进行民意调查,并将社情民意及不稳定因素及时上报化解办及相关部门单位,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基础;信访疏导:以第三方身份参与信访案件进行处理,并积极开展免费信访案件代理业务,引导涉案人员按照法律程序办事,达到上级交办案件按期办结率达到95%以上;村(社区)达到“四无”,即无赴京非正常上访、无赴京、省集体访、无重信重访、无信访积案;义务巡逻: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协助开展义务巡逻,重点对辖区群体性事件、民间纠纷、刑事治安案件等进行排查,并及时调解处理。“管”:由乡(街道)化解办和村“两委”(居委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以积分制度量化考核,按月支付中标单位承包金并施行量化考核。“监”:由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由公、检、法、司、信访局、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和辖区群众(“十大员”代表)组成评估小组,每半年对服务团体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续聘、奖惩的重要依据。运用“321”工作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三依、二助、一亲自”的“321”工作法,“三依”指依法、依理、依情感相结合的办案理念;“二助”是司法救助、困难救助两个帮扶办法;“一亲自”即各级领导亲自办案。该工作法是殷都区在去年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总结出来的行之有效的理念和方法,当年上级交办的111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办结,受到省、市领导肯定和表扬。“321”工作法的核心思想就是以群众参与为主体,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以群众满意为目标。这对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很据借鉴意义。“一亲自”,从区主要领导做起,全体县级领导,各部门、乡(街道)一把手全部亲自过问“三项重点”工作,特别是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很多情况下需要一把手亲自上,亲自协调,亲自解决。在去年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区委书记李南沉亲自与上访人见面,亲自化解纠纷、亲自组织开展案件评查,亲自协调解决问题,有力地推动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解决。“二助”,困难救助、司法救助。为切实解决群众的现实困难,调正群众扭曲的心理,对其进行适当的帮扶和补偿。殷都区按照“一是确实穷尽法律、政策,仍无法解决;二是有一定道理;三是家庭确有困难、值得同情”三项原则,安排250万元专项救助基金,分别从司法救助、困难救助两渠道,对上访人予以钱款、房屋等经济安抚、救助,让上访人得到最大实惠,促使其息诉罢访。对群众如此,对政法干警也应如此,特别是家庭困难的政法干警,进行适当救助,解决其后顾之忧,大力支持其开展工作也不失为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的一条有效途径。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也是一个很好的启示。“三依”,依法、依理、依情感,最根本的内涵就是对法律和群众双方负责,真心实意重视群众的利益,设身处地解决群众的困难。既要对群众充满深厚情感,又不能丧失法理原则,既要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又不能破坏正常的法理秩序。基于此,殷都区提出了:“三不限、三重新、三找出”的办案原则:不限原领导表态,重新听取信访老户申诉;不限原调查结论,重新研究案情;不限原处理意见,重新调查核实。使一大批棘手的信访老案得到了最终解决。对法律政策穷尽仍无法解决的案件。采取“四解”的办法:思想上解活、法律上解惑、生活上解困、工作上解难。全面了解并帮助上访人解决生产或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引导其把心思用到发展生产上。建立“六到位”机制:一是诉讼程序引导到位,对其提供司法援助,引导上访人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诉讼,确保不欠“法律账”;二是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对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严格落实有关法规和政策,确保不欠“政策账”;三是不合理诉求终结到位,对漫天要价的不合理诉求,坚决进行三级终结,确保不欠“程序账”;四是过错事项追究到位,对造成信访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员,坚决责任追究到位,确保不欠“责任账”。去年以来,共对7名人员给予了党政纪处分;五是困难对象帮扶到位,确保不欠“感情账”;六是违法上访处理到位,确保不欠“迁就账”。防止了新的案件产生和新矛盾纠纷的形成。以上情况来看,殷都区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实施探索的经验方法,在下一步工作中,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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