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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赣劳社培202345号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各技工院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15号精神,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制度,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校企合作、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意义 校企合作是技工院校办学的根本模式,是满足企业对应用型人才需求的重要途径,有利于促进校企之间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共同发展。加强校企合作,是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实现中部崛起、构建和谐江西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省技工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逐步探索出多种校企合作模式,培养了大批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但从总体上看,我省技能人才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目前,我省工业园区经济快速发展,企业用工急剧增加,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激增,在一定范围内出现了“招工难、“技工荒的突出问题。而我省技工院校实行校企合作的对象80%以上是省外企业,培养的技能劳动者外流现象严重。据统计,目前我省技术技能劳动力缺口达20万人。用工难问题已成为制约我省工业园区企业生存发展和地方经济发展的“瓶颈。同时,我省校企合作仍表现为一种自发性行为,缺乏具体政策指导和制度保障。在校企合作方式上尚处于浅层次、松散型水平。组织化程度不高,合作深度不够,合作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因此,要充分认识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正把校企合作作为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根本性任务来抓,作为谋划企业和学校发展、解决我省技工院校生员不足和企业技工紧缺问题的一项大事抓紧抓好,努力开创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二、进一步明确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目标 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同担,互利双赢原那么,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总体要求是: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完善政策、健全制度、搭建平台、加大宣传等措施,通过学校与企业合作,加快培养一支适应需要、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立培养体系完善、评价和使用科学、鼓励和保障措施健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 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总体目标。202023全省重点推进30所技工院校、培训机构与省内工业园区100个重点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每个设区市重点抓好10个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与20-30个工业园区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每个县市、区至少抓好12所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与6个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到“十一五期末,全省所有技工院校都与省内工业园区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 三、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校企合作模式 技工院校和用工企业要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校企合作,积极探索校企合作的内涵和模式,校企双方共同研究培养高技能人才体系,共同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增强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企业输送适销对路的技能劳动者。 1、订单培养。学校与企业针对社会和市场需求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签订订单培养协议,对学生实施量身订制培养。实施定单培养的班级可以采取冠名制管理形式。 2、工学结合。学生在学校学习和在企业实践相互交替,边学习边工作,工学结合完成学业。 3、基地培养。学校为保证培养的高技能人才适应企业需要,选择设备先进、技术力量较强的企业作为学生进行生产实践的实习基地,使学生就业前了解企业文化,熟悉企业的运营环境,提高岗位适应能力。 4、校企共融。企业办学校或学校办企业,发挥企业和学校教育资源一体化的优势,培养适应本企业和其他企业岗位要求的技能人才。 5、师资互通。学校和企业之间开展人力资源双向流动,学校要定期选派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锻炼,聘请企业的技师、高级技师担任专业技术和实践教学教师。一方面提高学校教师的实践水平,另一方面提高企业技术人员的理论水平,打造高水平的一体化教师队伍。 6、在职培训。学校在对在校生进行正规技能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针对企业在职职工的技能提升培训,培训对象主要是企业在职职工,培训目的是提升技术技能。 7、校企股份合作。通过企业和学校订立章程,企业为学校提供设备、场地、技术、资金等,或学校以土地、师资等入股,企业以资金、设备和技术入股,建立校企股份合作实体,校企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形成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除以上合作形式外,技工院校和用工企业还可探索其他行之有效的校企合作途径和方式。 四、强化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政策措施 强有力的政策措施是保障校企合作成功开展的前提和根底,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各技工院校要加大政策研究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推进校企合作工作的深入开展。 1、建立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政府投入机制。为保证校企合作管理正常运行和促进校企合作的实施,要建立校企合作的政府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的管理职能,促进校企合作快速发展。把校企合作与解决我省工业园区招工难问题结合起来,设立政府奖励资金和补助资金,凡我省技工学校学生毕业后,愿意到省内工业园区企业就业,由技工学校根据工业园区企业用工专业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定向或“校企合作培训,并实施培训券制度,培训结束后到省内工业园区就业,并签定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经省劳动保障厅审核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技工学校每人培训补贴800元。补助资金从省本级再就业补助经费中安排。 2、建立校企合作的评价体系。制定科学的校企合作评价标准,设立严格的评价体系,把校企合作作为技工院校评估的重要内容。在申报重点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及技工学校评先评优时,对未开展校企合作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制。争取在两年的时间里,所有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和预备技师在校生的比例达40%以上,年开展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培训500人次以上。高级技校高级工班在校生比例达30%以上,年开展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培训500人次以上。 3、建立校企合作的鼓励机制。充分利用政府投入和政府鼓励两种措施,保护和激发学校与企业参加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对在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做出突出成绩的技工学校在项目扶持、资金分配分时给予倾斜。对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成绩突出的技工院校,优先推荐参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授予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称号,优先推荐申报中央财政实训基地建设和职业教育根底设施建设支持项目。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催促落实企业按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并用于本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养上。 五、深化校企合作教学改革 鼓励校企联合制定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根据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开设相关课程,允许调整部分教学计划,调整幅度可超过30%。要努力构建独具特色的突出实践性教学环节的高技能人才培训课程体系。技工院校要关注专业领域最新技术发展,及时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突出本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积极探索学分制、弹性学制等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和就业创业创造条件。 六、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努力营造培养高技能人才良好的工作环境 劳动保障部门、技工院校、企业及社会力量要密切配合,互相协调,健全机制,努力形成“部门指导协调、校企主动参与、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省级校企合作协调指导委员会要根据我省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制定推动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规划,做好校企合作的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全力打造校企合作效劳工作平台,搭建效劳网络,加强信息引导和效劳。各设区市也要成立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协调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加强政策指导,提供制度保障。要催促校企双方积极开展合作,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推进校企合作的组织化和标准化。各技工院校要建立校企合作的专门机构,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将校企合作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气氛。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高技能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奉献,树立一批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先进典型,发动全社会关心校企合作和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气氛和工作环境。 第1页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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