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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街商铺租售工作指导意见各社区、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探索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对街道今后载体的租售价格作出指导性意见。一、经营性载体租赁指导价商务大厦、科技大厦、湖滨路商业街商铺和公寓楼等经营性资产的租赁价格,按照不同的地理位置、房屋结构、楼层分布,实施不同的指导性招租价格。1、湖滨路商业街:店铺招租价格暂定最低不少于每平方米元/天,根据不同的地理位置适当调整。公寓楼招租价格暂定每平方米元天。2、商务大厦:招租价暂定每平方米元/天。3、科技大厦:招租价暂定每平方米元/天。二、相关要求1、引进的工商企业工商、税务必须注册登记在本街道,三个月内未完成注册登记则不能享受上述租售优惠,租金价格相应向上调高。2、商务楼、写字楼租赁期限以三年为一个周期,三年内企业必须全年税收达到3000元/,若企业在租赁期内达不到全年税收3000元/,租赁到期将不再续签或者第三年总租金提增20%-50%。3、引进国际、国内品牌企业的,且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本街道的,全年税收达到500万元以上,招租价格可以相应下浮或减免一年租金等,但必须报请街道主要领导同意。4、科技大厦售楼价格参照有关规定售楼价格实施,对规模企业且全年税收在1000万元以上,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本街道的可适当下调售楼价格,但必须报请街道主要领导同意。三、相关规定1、上述经营性载体的销售、租金收入必须全额上交到街道财政或街道资产投资公司,并由街道资产投资公司开出收据凭证,各下属招商招租单位不得自开收据凭证作为收入。2、有关招租售楼的业务费用支出,参照20XX年街道经营性资产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四、实施时间本意见从20XX年6月1日实施,由街道资产办负责解释。商业街商铺租售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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