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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鹤壁市红兴隆科技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新型建材及发泡混凝土预制墙项目项目代码2105-410602-04-02-860337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鹤壁市鹤山区教场村东地理坐标(E1141008.680,N355618.560)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其他非金属矿物 制品制造 C3099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7-060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建设性质新建(迁建)R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鹤壁市鹤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105-410602-04-02-860337总投资(万元)6000环保投资(万元)95环保投资占比(%)1.58%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1433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C3099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在淘汰类和限制类之列,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工艺、产品及生产设备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全四批),项目所用设备均不在淘汰类之列,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鹤壁市鹤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项目备案建设,项目代码为2105-410602-04-02-860337(见附件)。2、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根据鹤壁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鹤壁市共划分了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水源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区、卫河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太行山丘陵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平原区水源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淇河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淇河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等6个区域、两类管控区。经过对比,本项目均不在鹤壁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划定的6个区域、两类管控区范围内,因此本评价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a、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贡献浓度较低,且出现距离较近,影响范围较小。估算模式已考虑了最不利的气象条件,分析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污染影响。即本项目满足大气环境质量底线要求。b、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根据评价收集的鹤壁市2020年1月-12月水环境质量报告中汤河耿寺监测断面的监测结果显示,汤河耿寺断面各项指标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c、声环境质量底线建设单位于2020年5月26日-27日委托河南青水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厂界噪声进行监测,项目厂界的声环境现状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即本项目满足声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因此,本项目满足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为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生产过程消耗一定量的水电,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所在位置目前没有划定负面清单。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3、与鹤壁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鹤环攻坚办202016号)相符性分析表1 与(鹤环攻坚办202016号)相符性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一)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1着力调整产业布局加快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产业规模和产业结构,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河南省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目录,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2020年4月底前排查建立淘法类工业产能和装备清单台账,年底前关停淘汰完毕。对于限制类工业产能和装备,因地制宜采取资金奖补、产能置换等政策措施,鼓励提前淘汰。本项目为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项目,不属于“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符合其规定。相符2.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各地按照城市功能分区,结合城市规划调整,加快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分类完成就地改造、退城入园或关闭退出,优先支持焦化、钢铁、耐材、炭素、化工、制药等重点产业向资源凛赋好、环境承载力强、大气扩散条件优、铁路运输便利的城镇下风向工业园区转移。对环境影响小,能够达到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其他企业,鼓励其转型发展或就地转移。2020年底前,完成就地改造、退城入园、转型转产或关闭退出企业150家以上。提前完成淘汰任务、提档升级改造的项目在环评审批、总量配置和大气资金方面给予倾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月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定期进行通报,加强督查督办、有效解决工业围城问题。本项目不涉及。相符3严控“两高”(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原则上全市禁止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玻璃等产能;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本项目属于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项目,不属于禁止行业。相符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鹤壁市 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4、项目与河南省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豫环攻坚办202046号)的相符性分析表2 豫环攻坚办202046号文件相符性分析行动方案中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一)坚决淘汰落后产能2. 严格淘汰标准。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和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0年本)要求,依法依规强力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按要求拆除或封存生产设备。本项目及项目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均不在限制类、淘汰类之列,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涉及4. 严格行业准入。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要求,对国家和我省明确要求淘汰的产业、装备和工艺,坚决避免出现边淘汰边建设的现象,巩固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成效,推进高质量发展。全省原则上禁止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铸造、铝用炭素、砖瓦窑、耐火材料等行业产能,原则上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和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本项目属于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项目,不属于禁止行业,不涉及煤气发生炉和燃煤锅炉。不涉及(八)深入开展锅炉、炉窑综合整治依法依规加大燃煤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整治力度。2020 年 10 月底前,全省35-65蒸吨/时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含生物质电厂)全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20 年年底前,35 蒸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基本淘汰;全省燃油(含醇基燃料)锅炉、燃气锅炉及燃气直燃机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在保证热源供应前提下,30 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完成关停整合。按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环大气201956 号)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要求,实施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依法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依法全面淘汰砖瓦轮窑、化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炉膛直径 3 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等落后产能。全面加强建材、有色、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2020 年年底前,各地开展一轮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粉状物料等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储存和输送。本项目不涉及锅炉和窑炉。不涉及(十)落实扬尘污染管控措施紧紧围绕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矿山开采、农业耕作等关键领域,健全标准规范,强化制度执行,切实管住扬尘污染源头。加强施工扬尘控制,严格执行施工过程“六个百分之百”,严格落实城市建成区内“两个禁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禁止现场配置砂浆)要求,加快“两个禁止”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实现储运设备联网接入“两个禁止”平台,实行动态监管。本项目采取车辆冲洗、运输车辆严密遮盖,地面洒水降尘、厂区地面硬化等措施控制道路扬尘符合由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河南省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豫环攻坚办202046号)相关内容。5、项目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 6 个专项方案的通知 (豫环文201984 号)相符性分析表3 与豫环文201984号文件相符性分析附件2 河南省 2019 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十五、混凝土搅拌站等建材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工序详细要求环评要求符合情况料场密闭治理(1)所有物料(包括原辅料、半成品、成品)进库存放,厂界内无露天堆放物料。料场安装喷干雾抑尘设施。(2)密闭料场必须覆盖所有堆场料区(堆放区、工作区和主通道区)。(3)车间、料库四面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门、推拉门等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硬质门,在无车辆出入时将门关闭,保证空气合理流动不产生满流。(4)所有地面完成硬化,并保证除物料堆放区域外没有明显积尘。(5)每个下料口设置独立集气罩,配套的除尘设施不与其他工序混用。(6)厂房车间各生产工序须功能区化,各功能区安装固定的喷干雾抑尘装置。(7)厂区出口应安装车辆冲洗装置,保证出场车辆车轮车身干净、运行不起尘。(1)所有物料(包括原辅料、半成品、成品)进库存放,厂界内无露天堆放物料。(2)密闭料场覆盖所有堆场料区(堆放区、工作区和主通道区)。(3)车间、料库四面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门、推拉门等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硬质门,在无车辆出入时将门关闭,保证空气合理流动不产生满流。(4)所有地面完成硬化,除物料堆放区域外没有明显积尘。(5)每个下料口设置独立集气罩,配套的除尘设施。(6)厂房车间各生产工序须功能区化,各功能区安装固定的喷干雾抑尘装置。(7)厂区出口设有车辆冲洗装置,保证出场车辆车轮车身干净、运行不起尘。相符物料输送环节治理(1)散状物料采用封闭式输送方式,皮带输送机受料点、卸料点应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2)皮带输送机或物料提升机需在密闭廊道内运行,并在所有落料位置设置集尘装置及配备除尘系统。(3)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厘米,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车斗应采用苦布覆盖,苦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禁止厂内露天转运散状物料。(4)除尘器卸灰不直接卸落到地面,卸灰区封闭。除尘灰采用气力输送、罐车等密闭方式运输:采用非密闭方式运输的,车辆应苦盖,装卸车时应采取加湿等措施抑尘。(1)散状物料采用封闭式输送方式,皮带输送机受料点、卸料点应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2)皮带输送机或物料提升机需在密闭廊道内运行,并在所有落料位置设置集尘装置及配备除尘系统。(3)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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