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8页
第2页 / 共8页
第3页 / 共8页
第4页 / 共8页
第5页 / 共8页
第6页 / 共8页
第7页 / 共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完善法学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探索-精品资料 本文档格式为WORD,感谢你的阅读。 最新最全的 学术论文 期刊文献 年终总结 年终报告 工作总结 个人总结 述职报告 实习报告 单位总结 摘 要:法学实验教学质量监控至少涵盖教学质量标准、教学保障机制和动态监管以及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四个方面。针对法学实验教学特点的质量标准缺乏,法学实验教学质量标准滞后,缺乏针对性,法学实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足和教学质量评价方式缺乏系统性严重制约了法学实验教学的深入开展。要完善法学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应当建立符合法学实验教学需要的质量标准,加强法学实验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建设,科学的构建法学实验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关键词:法学实验教学 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基金项目: 2010年成都大学校级教改项目:法律诊所教育模式探索(编号2010006)。 受大陆法系重视理论体系和原理的影响,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注重知识传授,对学生实际应用法律条文能力的训练重视不足。法学实验教学就是通过创造一种事实环境,让学生掌握法律文本与社会现实结合的分析方法,养成通过法律分析和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大法学院校对法学实验教学进行了探索,然原有的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却无法适应法学实验教学的深入发展,寻求完善法学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路径显得十分迫切。 一、法学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内涵与作用 (一)法学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内涵 高校实验教学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不可或缺的环节,法学实验教学的重要性已形成共识。要规范法学实验教学秩序,保障实验教学质量,就有必要对法学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内涵进行分析。所谓的高校教学质量监控是指根据预定的标准,采用一定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对教学准备、教学过程和教学结构等各环节进行监测和调控,以确保教学质量达到预期目标,提高教学有效性的活动或行为。1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就是以“全面教学质量管理”原理为基础, 结合学校实验教学实际,利用系统论、信息论和控制论的方法,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实验教学各环节进行评价与监控, 使实验教学质量达到预期目的的一个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综合作用体系。2根据上述定义,法学实验教学质量监控至少涵盖四方面内容:一是实验教学质量标准,即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实验教学质量的标准体系,包括质量目标和具体指标;二是实验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即实验教学条件与设施的保障和实验教学相关制度的保障;三是对实验教学质量的动态监控,即对实验教学运行的整个过程进行的动态的、全方位的监控与管理;四是实验教学质量的评价机制,是对实验教学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反馈以及对实验教学效果评估两大方面。 (二)法学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作用 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作为实验教学管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其重要作用如下: 第一,有助于形成相对科学的法学实验教学模式。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首先需要确定实验教学质量的目标,围绕此进行具体指标的设置,这是法学实验教学模式探索的重要基础。在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基本定位下,法律职业技能的培养目标设定是法学实验教学开展的基础。法律职业技能可分为法律职业的特定技能和同法律职业密切相关的其他技能。前者指具备法律思维,能够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掌握一定法庭技术、辩论技巧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等;后者主要指较强的社会调查、数据分析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以及自主学习能力等。这些具体的目标设置指导着法学实验教学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教学管理与考核的不断完善,有助于形成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的相对科学的法学实验教学模式。 第二, 有助于全面促进法学实验教学质量的提高。从质量标准到质量保障机制,从动态教学质量监管到教学质量评价机制,法学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涵盖了整个实验教学过程与主要教学环节。法学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否具备系统性、完整性、科学性对能否形成实验教学长效管理机制至关重要。完备的实验教学监控体系有利于实验教学管理部门及时、全面掌握实验教学信息,对实验教学中的诸多因素进行系统分析,优化实验教学进程,促进教师积极进行实验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发挥实验教师与管理人员的潜能,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有助于优化法学实验教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及实验教学进程与质量进行持续的监控,它是一个多要素、多形式、多层面、范围广泛的综合作用体系。2故,法学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可以促使实验教师和管理人员科学、合理的安排实验课程,提高实验室和实验设施设备的利用率。 二、法学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构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实验室处处长李平曾指出,“文科实验教学是高校文科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文科学生巩固和深化理论知识的重要途径,在培养文科学生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12年3月的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这表明文科实验教学建设将进一步加速。随着法学实验教学的不断深入发展,原有的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弊端日益显露。 (一)实验教学质量标准滞后,缺乏针对法学实验教学特点的质量标准 实验教学质量标准贯穿于实验教学的全过程,从实验的准备到实验的过程控制以及实验的效果,都离不开对实验教学质量标准的遵循。鉴于文科实验教学起步晚,很多高校的实验教学质量标准多从理工科实验教学需要出发而设定,而文科实验教学与理工科实验教学在教学目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上有很大的区别,尤其自身的教学特点,譬如:文科实验教学的实施性要弱于一般的理工科实验教学,但文科实验教学的实战性强。文科实验教学更多地侧重将理论教学内容在一个模拟的、较为接近真实工作场景的实验场所或情境之下进行实战性运用,依靠一些不确定性的事件来锻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以工科实验教学质量标准作为文科实验课程教学质量标准,严重制约了文科实验教学的发展,而针对法学实验教学质量标准就更缺乏了。所以,有必要针对法学实验教学的特点,围绕法学实验教学的目标来制定符合需求的质量标准。 (二)法学实验教学质量的保障机制有待加强 实验教学质量保障机制是实验教学顺利进行的基本保障,包括制度保障与教学条件保障两方面。制度保障应当涵盖实验教学的各个方面与各主要环节,目的在于创造一个高效、稳定的实验教学管理机制。教学条件保障是实验教学开展的基本要素,包括实验室、实验教学仪器设施设备、教学图书资料等,具体包括教学条件的配备数量、质量标准等。尽管法学专业建设强调实验教学的重要性,但相关教学部门和教师对法学实验教学的重视度不够,相应的实验教学管理制度不完善,实验教学的激励机制也没有建立,实验室建设的投入远远低于理工科实验室投入比例。导致教师不愿从事实验教学,实验教学的规范性不足,实验室建设与教学设施设备无法满足实验教学需要,严重地制约了法学实验教学的有效实施。 (三)法学实验教学质量评价机制的系统性不足 建构一个系统的、科学规范的法学实验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有利于对实验教学状况进行有效的评价,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并对此进行调整和改进,促进实验教学质量的提高。然多数文科实验教学质量评价模式尚未脱离传统理论教学评价模式,评价方式单一,依然使用其中考试、期末考试的分数来反馈实验教学效果,无法体现法学实验教学的实战性,而且在法学实验教学中“小组合作参与式教学”中,如何通过质量考评体系保证小组中每位成员切实参与实验教学,避免出现“忙的忙死,闲的闲死”的现象。此外,法学实验教学尚未形成系统化的评价体系,严重影响了评价机制发挥应有作用。 三、完善法学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路径 (一)建立符合法学实验教学需要的质量标准 法学实验教学强调应用性和实战性,通过运用情景模拟的方式对法律制度的运行过程建立模拟实验教学体系,具体可分为立法实验、执法实验、诉讼实验、非诉讼业务实验、法律实效评价实验与证据科学实验六种类型。4法学实验教学过程是一个立体的、操作型的、互动型的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是在人为创造的条件下由学生养成提出问题,构建解决问题的假说并通过实验检验假说的能力。基于此,建立符合法学实验教学特点的质量标准,就需要从实验课程体系的优化、实验教学方式的多样化和加强现代技术运用几个方面着力。按照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定位,构筑“基本技能+法律职业技能+法学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的实验课程体系,在低年级可购买成熟软件运用仿真和模拟手段强化学生基本技能和法律职业技能训练,在高年级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型实验课程,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行诸如问题式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体验式教学法和项目导向型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的交叉与并用,让学生成为实验课程的主体,主动参与和学习。还应当注重现代技术手段的运用,根据专业特点构建教学活动的信息化环境,让学生利用信息加工工具进行知识重构。这些思路应充分体现在实验课程设计、准备和实施过程中,并形成具体的指标体系。 (二)加强法学实验教学质量的保障机制建设 加强法学实验教学质量的保障机制,首先体现在实验室建设上,包括实验室的设置方式、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相应设施设备的配备,同时还要加大实验室开放管理力度,提高实验室利用效率。实验室的开放可以采用三种形式:一是实验时间开放,即学生在一定时间段自行安排随时到实验室做老师规定的实验;二是实验项目开放,即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在规定的选作实验项目中自由选择要做的实验;三是实验形式开放,除了实验室所列的实验项目外,学生可以自行设计项目,提出实验设计的目的主要依据和所需仪器,经教师批准后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5其次,要通过完善相应制度加强实验教师队伍建设。除了硬件条件外,一支高素质的实验教师队伍对实验教学质量起着关键性作用。在对实验教学任务和教学师资状况深入调研基础上,一方面通过各种培训途径提高实验人员的专业素质,另一方面通过制定适当的激励机制鼓励更多教师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形成比较稳定的实验教师队伍。此外,还可以通过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实施互聘制度,培养高校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吸纳有实务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从事法学实验教学。最后,要通过完善实验教学的日常检查机制规范实验教学工作。实验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实验教师应保证每项实验的准备、实验指导、实验报告批改、学生成绩评定等工作的质量。 (三)科学构建法学实验教学质量评价机制 首先,应当重视法学实验教学质量评价机制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即法学实验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应当包括院系实验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实验室实验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教师实验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学生实验学习质量评价体系四个层级,主要针对实验教学管理、实验教学过程和实验教学效果三方面进行评价。实验教学管理评价主要涉及到对实验教学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度和落实程度的评价,实验教学过程评价主要对实验教学实施的规范性进行评价,实验教学效果的评价包括两部分:一是对学生在实验教学中的学习情况的考评,这需要改革传统的理论考评方式,应将实验的准备情况、实际演练操作、实验报告、在小组研讨中的合作互动等表现在考核中体现出来,增强学生对实验教学过程的重视;二是对教师开展实验教学的情况进行评价,从实验大纲的制定、实验项目的设置、实验过程的指导与管理到学生在实验课程中的收获做出综合评价。其次,应当建立良好的实验教学信息反馈机制。通过管理部门对实验教学情况的定期检查、实验教师对教学情况总结以及学生实验教学信息反馈等方式建立良好的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