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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权重复获得时该如何处理 一、确认各承包协议(也可口头)的效力:对于农村村民之间互换承包土地的口头协议,应确认其效力,以维持农村良好的秩序。二、原则上,第一份承包协议是有效的。三、发包人或转包人,因此,给其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热门城市:青岛律师 玉林律师 怀化律师 鹤壁律师 昌都律师 深圳律师 湘潭律师 广安律师 忻州律师 平凉律师我们土地承包人都具有对土地的承包权,每块土地对应一个承包人,是一对一的责任和权益。这时候如果出现了土地承包权重复获得的情况,该怎样处理才是正确的呢?接下来,小编为您提供相关的法律规定,为您解决难题。一、确认各承包协议(也可口头)的效力对于农村承包土地互换双方在未签订书面合同,土地互换期限及具体内容约定不明、土地互换未报发包方备案等情况下达成的土地互换口头协议,只要土地互换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3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现实中,村民土地互换极少签订书面合同,而大多以口头协议的形式互换土地。在这种情况下,如一方当事人要求收回互换土地,那么该口头协议是否有效?对此,实践中有不同的观点:一种意见认为双方当事人未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其口头协议无效;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按照农村的习惯,土地互换往往以口头方式约定,相互交付互换物视为合同已得到履行,只要土地互换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其口头协议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笔者认为,本着尊重历史,从实际出发的处理原则,对于农村村民之间互换承包土地的口头协议,应确认其效力,以维持农村良好的秩序。二、原则上,第一份承包协议是有效的如果该两个公司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那么从法律角度看,第一份合同没有解除之前仍然具有法律效力。第二份合同因为双方签订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根据相关规定,员工未解除劳动关系同其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因此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员工和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较简单的办法就是在新合同生效后,书面通知原单位解除合同。这种措施仅限于签订新合同具有比较高的赔偿风险的情况下采用。三、发包人或转包人,因此,给其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给予支持。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提供的设计有缺陷;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通过小编以上的解答,相信大家应该都明白了土地承包权重复获得时应该如何处理。首先,我们要确定签订或者是口头的协议哪一份是有效的,法律中规定只要不损害他人利益都是具有一定的效益,但是给别人造成经济损失就要承担赔偿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濮阳律师。土地承包权流转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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