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3页
第2页 / 共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三)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为工作原因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一旦是劳动争议想要诉讼就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那么我们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有哪些呢?请看的小编为您介绍。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目前,在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规则方面,仍然在适用国务院在十多年前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以下简称条例)。相对于条例而言,该法明显扩大了劳动争议仲裁的适用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适用于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范围主要包括:1、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2、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3、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则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丰富、调整和扩充了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对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的解答。如果劳动者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结果仍然不满意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像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在诉讼的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请联系我们的律师们,我们的律师会为您解决难题。: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材料的范围 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多久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