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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制度(修改版)为提高设备修复质量,强化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不断提升“四个质量”,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一、质量目标:1、设备出厂合格率达到100%。2、实现修复设备零缺陷、服务零距离。3、杜绝用户投诉或造成经济损失。二、质量职责:厂长是全厂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厂支部书记是全厂质量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厂主任工程师是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督导组组长是质量监督、考核和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各车间主任是所分管车间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各车间副主任是所分管车间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各车间技术员是所分管车间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班组长是本班组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三、质量检验:1、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加工图纸、技术文件、设备修复质量标准、验收标准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同时做好不合格品的管理工作。2、检验工作应做到“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备件检验,重视中间过程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关键设备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要建立质量验证记录。3、督查、巡查人员要检查员工贯彻执行修复工艺规程情况,遇到违反工艺规程的情况应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分管领导反映,迅速采取措施。4、做好计量、检验器具的管理工作、严格量具、器具的周期检定和维修工作,保证量具、器具准确。5、原材料及配件进厂检验:(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配件必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经车间技术员和使用班组的班组长共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使用。对需要进行实验的材料必须经过实验合格后,方可领用。(2)凡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配件,一律不得入库。(3)凡检验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设备修复质量的原材料,若需让步接收,须办理让步手续,让步接受必须有厂主任工程师批准,在未办妥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接收。(4) 各加工、修复环节都应坚持不合格的原材料、配件不准使用;不合格的零部件不能转入下道工序。6、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1)所有修复的设备、加工制作的安全设施及配件,均须强调“自检”,加强“巡检”,严格“完工检”。(2)自检:凡加工制作的安全设施及配件或修复的设备,首先由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3)巡检:在加工制作或修复过程中由厂、车间各级管理人员或督导组成员进行巡查检验,每天至少巡检一次,并做好巡检记录。(4)完工检:加工制作的安全设施及配件或修复的设备工序终结时,由车间技术员组织厂督导组、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共同进行检验或验收,并做好记录。7、成品出厂检验:加工制作的安全设施及配件或修复完成的设备在完工检验以后,有车间技术员、厂督导组成员、矿设备租赁验收员(或科室专业组人员)共同对加工的产品及修复的设备按照标准进行联合检验,检验的项目、判定的数据、测量的技术指标等都要符合规定要求,验收合格的产品或设备在质量检验人员的共同签字和监督下入库或出厂,对不合格的产品或设备应放在规定地点,由厂研究后再处置或返修。 四、质量会议:1、厂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质量会议,会议由厂长主持召开,具体时间由厂长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决定。如厂长因故不能主持会议,可委托其它厂领导主持;受委托的领导要将会议情况向厂长汇报。2、传达和贯彻党的质量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质量生产的文件、指令、指示和会议精神。3、厂督导组组长通报月度各级管理人员检查、巡查所发现的各类质量问题以及质量问题处罚情况。4、结合阶段性质量工作重点或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认真总结分析原因,研究和制订相应的整改方案、措施、意见、对策。5、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不断讨论修改、制定、健全、完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规划、措施以及质量技术措施,使其适应形势发展需求,向着精细化管理、专业化分工的方向和目标不断迈进。6、对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工作应给予大力支持,鼓励其行使职权,强化现场质量管控。五、质量奖罚:1、在厂内部质量检查中发现班组长或维修人员未按设备修复工艺规程操作的,对所在班组按班组竞赛考核标准进行积分。2、在厂内部质量检查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对所在班组按班组竞赛考核标准进行积分,对车间主任和质量分管分别给予罚款50-100元。3、发生设备使用单位质量投诉,对车间主任和质量分管分别给予罚款50-100元,对所在班组班组长给予罚款100元,并取消班组竞赛评比资格。对所在车间给予罚款500元,对厂督导组所有成员每人给予罚款50元。4、在上级涉及质量的相关检查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对责任人给予罚款100元,对所在班组班组长给予罚款100元,并取消班组竞赛评比资格。对车间主任和质量分管分别给予罚款100元,对厂督导组所有成员每人给予罚款100元。5、凡发生质量事故被矿分析处理的,对厂督导组每人给予罚款100-200元,对加工或修复责任人给予罚款100-200元、对班组长和车间主任、技术员分别给予罚款100-200元,并取消所在班组竞赛评比资格。6、所有各类罚款均在月度个人绩效工资中考核兑现。六、本规定如与上级文件规定相抵触者,以上级文件规定精神为准。 蒋庄煤矿修理厂 201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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