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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许可审批工作实践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许可审批工作实践 金寨县位于.省西部,淮河流域中游、淮河南岸的大别山北部腹地,为鄂、豫、皖三省交界处,是中国革命的重要策源地以及人民军队的重要发源地。同时金寨县也是国家级重点贫困县。全县总面积 3814km2,总人口 68 万。 一、金寨县水资源概况 金寨县是史河、西淠河(属淠河西源)两大水系主要发源地,县内另有汲河水系的泉河、白塔河。境内还有史河上游梅山水库和西淠河响洪甸水库,水库总库容 23.63 亿 m3,两库均为河流源头自然保护区,水质功能区目标定位为 II 类水。全县多年平均天然水资源总量为25.04 亿 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 23.85 亿 m3,地下水资源为 1.19 亿 m3,人均拥有水资源量 3719m3。全县多年平均降雨量 1388mm,年均径流深 450850mm 之间,平均年径流总量 23.85 亿 m3。金寨县主要河流和梅山、响洪甸水库出库水质基本能够达到地表水(湖、库)II 类标准,部分时段水库、河流上游地表水质为一类标准。 二、金寨县农村饮水工程现状与分析 十一五以来,金寨县根据山区实际,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充分利用各类资金,采取高位引水(占大多数)和提水等方式,新建了一大批自来水工程。这些工程有群众自筹资金联户建设的分散供水工程;也有民间资本参与建设的有一定规模的集镇供水工程(如麻埠镇集镇水厂、古碑镇金香炉水厂等);更多的稍有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是由政府投资建设的。据统计,自 2021 年以来,金寨县先后由水利、发改、移民等部门牵头建设了大小 800 余处取水工程,仅水利部门组织实施的自来水工程就有 300 余处。现阶段金寨县基本解决了农村群众吃水问题,绝大多数群众都用上了自来水。但因传统重建轻管治水观念和水法意识不强等多种原因,农村饮水工程在建设前期未能有效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目前存在不同程度的供水不足、水资源浪费、水事纠纷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受自然条件制约,工程点多面广,单个工程规模小,供水保障率不高金寨县是大山区,群众居住相当分散,除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人口较多相对集中外,大多数群众散居在梅山、响洪甸两大水库上游的群山峻岭中,看得见水,吃不上水是群众用水困难的真实写照。建设规模水厂难度大、投资高。建设方式大多是采取高位引水,水源点多选在河沟或山涧泉水眼。每遇干旱天气,水源水量减少,饮水工程无法保证正常供水。同时由于取水井建在河沟处(拦水坝内),管道沿河铺设,遇到山洪瀑发,拦水坝、取水井、管网常常被冲毁,工程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 2.投资渠道多元,设计不规范,建设标准低,水质合格率不高由于建设资金来源不同,建设主体也不同,造成规划设计不统一,不规范,标准低。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建设的单村、联户工程,基本都是直接引用山涧泉水或河沟水,无净化、无消毒设施,有的甚至连井盖都没有。集镇水厂虽有一定规模,但净化、消毒、检测也没做到位,出厂水质合格率不高,有的大肠杆菌严重超标。 3.产权不明晰,权责未落实,难以充分发挥效益集镇水厂经过多年的运行发展,管理形式呈多样化,有拍卖的(如汤汇镇原水厂),有招商引资的(如南溪镇集镇),有重新建设的(如古碑镇现有三个水厂),整合难度大。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未明确,经营者变为了实际拥有者。因水厂规模小、水费收缴难、经济效益差,所以存在经营管理者只知经营,不管投入,遇有损失,就找政府的现象。大多管护措施不到位,管护制度不健全。水质自检、水池定期清洗、消毒等基本管护措施不能正常开展。水源地管护意识淡薄,水质安全令人担忧。特别是单村工程,遇到自然灾害受损后,无人维修现象比较普遍,部分饮水工程因未及时修复导致报废。 4.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管理难度大因农村群众饮水工程多为以政府投资为主导兴建的民生工程,点多面广,启动实施早,建设工期紧,所以当时一部分工程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经调查了解,金寨县部分集镇供水工程因未办理取水许可证,集镇上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亦未能办理卫生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影响了用水单位的正常经营秩序,也存在着饮水安全隐患。国家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政策难以落实,用水总量难以有效控制。特别是全县除 23 个集镇外其他村组分散供水工程均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群众取水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三、为农村饮水安全提供法律保障的实践探索 1.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审监部门联动联合审批积极争取省市县水利主管部门支持,由其主持召开政策咨询会,邀请省市县水利专家参会,共同探讨破解取水许可政策和水资源论证技术瓶颈。鉴于金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均为已建工程,规模小、且点多分散,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取水许可有关事项的函(办资源函2021951 号)指导意见,金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以将水资源论证报告变为水资源技术评估,采取以乡镇为单元打捆进行评估论证,从而符合已建工程补办取水许可的要求。 2.委托专业单位编制水资源技术评估报告由县水利局筹措资金委托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先期对全县 23个乡镇 160余处由县水利局组织实施的已建在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开展现场调查摸底,收集相关档案资料,编制水资源技术评估报告; 3.结合实际分析评价农村饮水工程结合工程已建成且运行实际,将评估重点放在合理选择评估范围,重点分析各工程取用水量、供水人口、供水范围、供水保障程度等内容上,在分析评价取水工程实际运行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存在问题和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合理化建议。 4.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打破过去以单个取水工程或立项内容管理单位为申报主体的惯例,以工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为申报主体,分乡镇将辖区内的多个取水工程打捆集中办理一个取水许可证,极大减少了办证数量,节约办证成本。经排查评估,金寨县最终确定将青山镇等 20 个乡镇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乡镇人民政府为申报主体办理一个取水许可证。目前金寨县青山镇五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取水许可申报审批工作正在按程序稳步推进中。 四、结语 金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取水许可审批工作的创新开展,为今后其他已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办理取水许可提供成功经验,得到了省市有关领导专家的充分肯定,是一项可借鉴、可推广的审批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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