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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请假制度幼儿园教师请假制度 幼儿园教师请假制度_幼儿园教师请假制度范文 为进一步深化幼儿园体制改革,健全幼儿园纪律,加强对教职工管理,应制定规范的幼儿园教师请假制度。下面为大家了有关幼儿园教师请假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病假事假一律提前书面请假,单位同意后方可休假,突发事件则及时说明。如与单位重大活动或者实际情况冲突,则以大局为重。 2.病假在一周之内,所在单位审批,超过一周提出书面申请,由镇教管办审批。病假超过两周的,由市教育局审批。 3.公办教职工病假时间超过六个月不参加。从第七个月起地方补贴不发。正常恢复上班后再发。 二、请假出勤奖扣发说明: 1.事假每月2天之内,病假每月3天之内课务自行调代,病假一天扣10元。事假一天扣20元。如经本人申请,幼儿园同意安排代课,病假扣20元,事假扣40元。 2.病假3天以上,事假每月3天或以上,课务自行调代,病假一天扣15元。事假一天扣30元。如经本人申请,幼儿园同意安排代课,病假扣25元,事假扣45元。 3.教师中途有事外出,须填写外出申请。每月4次,每次40分钟。每次超过40分钟,作事假半天处理。 4.教师迟到早退一次半小时以内扣2元,半小时以上1小时以内扣4元,超过1小时作事假半天处理。每月迟到早退不超过3次,超过三次,每超一次,作事假1天处理。如上班途中遇特殊原因,需及时电话联系园领导。 三、幼儿园准假规定: 1.婚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女年满20周岁):3天。凭结婚证请假。 2.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90+15天。凭生育证请假。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小产或生产的按照事假论处。并自行给付代课金。 3.教师选择有效节育措施(上环)怀孕:原则上享受15天产假,没有选择有效节育措施及有效节育时间(正常生产3个月以内、剖腹产6个月以内)而怀孕的病假论处。戴环假2天。 4.丧假:直系亲属:3天,隔代:1天。(仅限于: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及配偶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其它的以事假论处。 5.有子女哺乳期(8个月以内),上下午可安排半小时喂奶或两次并作一次。(必须在做好班级工作的情况下自己抽空闲时间。) 四:特别说明 以上幼儿园准假规定必须由教职工提出书面申请,园领导根据幼儿园工作情况批准后才能生效。如果没有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自行休假,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全额出勤奖并记入学期考核. 以上准假规定均属连续计算,并且不扣除其它法定假。 一、 教职工请假: 事假: 请假1天扣40元,请假2天扣80元,3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按工资比例日扣款。 病假: 住院(凭住院证明和处方)每天扣20元,一周(5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不住院(有病假单)每天扣30元,4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工资比例按日扣款。无病假证明按事假扣款。 外出 时间:1小时扣5元,满3小时作半天事假扣除。1小时以内学期累计。 迟到: 5分钟以前每次扣3元,515分每次扣5元,1530每次扣10元,半小时后取消全月出勤奖。 二、 保育员: 每天扣20元,每小时2元,迟到一次扣1元,一月内累计迟到3次作一天扣除。 三、 代课:2天内请假自己调课好,并自付给代课教师每天20元作补贴(请假扣除另算),3天及以上由园部安排,代课费相同。 四、婚产假:正常年龄订婚2天,婚假3天,晚婚7天,顺产2个月,剖腹产3个月,晚育4个月(结婚1年后生产 ),戴环怀孕15天+2天上环假。(全月的扣除整月岗位奖,跨月的视上班时间定。) 五、全勤:全学期无请假、外出。 为进一步深化园内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幼儿园纪律制度,加强对教职工管理,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风,提高办学质量。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园教职工请假制度。 第一章 请假手续第一条 请假手续和批准权限。 教职工凡是需要请假者,原则上必须事先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请,明确请假类别。1天以上(包括1天)3天以内向副园长请假, 3天以上(包括3天)向园长请假,经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工作移接手续离校。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由家属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在第一时间内代为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第二章 病 假第二条 医疗单位的有效证明。 病假三天及以上者必须出具医院的医疗证明等有效证明。 第三条 病假工资1、凡出现病假超出工龄对应期限者,不享受全勤奖。 2、一次病假累计五天以内(含五天),每天扣除30元。 3、病假5天以上半月以内,按半月扣除相应的奖金、年终考核奖等奖项。 3、病假半月以上1个月以内,按全月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年终考核奖等奖项。 4、连续病假超过1个月,按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奖金等。 第四条 病愈复工后不久又休病假的时间计算。 复工后不满1个月又休病假者,除另患其他疾病需要休养外,其复工前后的病休时间连续计算。患传染病、精神类疾病者复工时须持相关医院治愈证明。 第三章 事 假第五条 教职工因事请假,每人每年事假一般累计不超过15天。 第六条 事假工资及课务1、凡出现事假超出工龄对应期限者,不享受全勤奖。 3、事假累计三天以内(含3天),按半月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年终考核奖等奖项以及每天50元。 4、事假累计十五天以内(含十五天),按半月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年终考核奖等奖项以及每天100元。 5、事假累计超过规定天数,按教育局有关规定处理(或园务会议定夺)。 第四章 产 假pre第七条 女职工产假时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进行:顺产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 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三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宫外孕者产假30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产假42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上自然流产产假90天;男职工的配偶晚育陪产假:顺产5天 ,难产10天。/pre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按在职发给工资,不发考核工资。 第五章 哺乳假第九条 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婴儿在哺乳期内,每天安排一次,每次1小时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哺乳时间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因特殊原因,女职工可请哺乳假,但须经县教育局同意,出示相应的书面证明。 第十条 经批准同意休哺乳假的女职工,休假期间工资按照教育局有关规定发放。 第六章 婚 假第十一条 婚假假期为7天,遇寒暑假、双休日假期不顺延。婚假期间,工资及津贴按在职发给。 第七章 丧 假第十二条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的,可给予丧假3天,教职工双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的,可给予丧假1天。 第十三条 丧假期间,工资及津贴按在职发给,路途费自理。 第八章 附 则第十四条 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无正当理由未办理请假手续而不到岗位工 _,未到岗时间按旷工处理。 2、若在尚未批准前而不到岗位工 _,未到岗时间按旷工处理。 3、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位工 _,自批准的.假期期满至未到岗时间按旷工处理。 4、查明请假理由是为欺骗组织而编造的,自请假之日至查实之日按旷工处理。 5、职工在休假期间去外单位从事第二职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请假之日至查实之日按旷工处理。 6、不服从组织调动、拒不到新岗位工作的,自拒绝之日起按旷工处理;无理拖延超过报到日期者,超过的时间至到岗时间按旷工处理。 第十五条 凡旷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1、当月旷工1天者(不满1天按1天计),扣发全勤奖、当月一切奖金,年终考核末等。 2、当月旷工25天者,扣发全勤奖、当月一切奖金及相应年终奖,年终考核定为基本合格。 3、当月旷工5天以上不满10天者,扣发全勤奖、当月一切奖金及相应年终奖,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不良后果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考核不合格等处分。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者,扣发工资和一切津贴、补贴,并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 上述的休假时间, 凡未作特殊说明的,均包括寒暑假、双休假和法定假日在内。 第十七条 本制度在全体教师大会上经全体教师商议讨论定夺后生效,于xx年第二学期执行。以前有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当本制度与上级有关精神不一致时,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象山春晖幼儿园园长室负责解释。 【幼儿园教师请假制度_幼儿园教师请假制度范文】相关文章: 1. 2. 3. 4. 5. 6. 7. 8.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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