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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五包”工作实施方案按照 x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安排部署, 从 x 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认真落实 “门前五包” 责任制。为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改善市容市貌,有效推进创城、创卫工作,经区委、区政府研究, 决定自 x 年开始起,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商务与文化旅游局等 10 个单位进行联合执法,进一步强化沿街各商户、企事业各单位:“门前五包”(包环境卫生、包城市市容、包公共秩序、包公共设施、包举报监督)责任的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以创建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为目标,通过认真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促使沿街(路)各经营商户、企事业各单位“门前五包”责任有效落实, 责任单位门前占道经营、 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扔乱堆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结合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建立各责任单位门前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公共秩序、公共设施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 x 年我区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验收打下坚实的基础。二、组织领导成立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x 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三、工作内容(一)包环境卫生。责任区内无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等行为;责任区内无垃圾、粪便、污水、污渍、渣土,路面无积水、无污损;保持责任区内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整洁,按照市容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进行清洗、 粉刷和修饰; 保持责任区内户外广告、牌匾、灯箱、画廊、宣传栏等户外设施外形美观、安全牢固及功能完好,无画面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现象。(二)包市容市貌。保持责任区内建筑物立面整洁,不在围墙牌匾、墙壁门窗及灯饰橱窗及灯饰橱窗乱张乱贴、乱牵乱挂、乱写乱画等。门牌号、门前店招、夜景灯光、遮阳(雨)蓬、空调外机和排水(气)管等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和整洁。(三)包公共秩序。认真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维护和保持门前无乱停乱放车辆,无占道洗(修)车和堆放货物,无乱设置占道广告招牌、标示牌和牵绳挂物,不擅自挖掘街道、公路、人行道,无占道经营(含占道娱乐、占道堆放货物)行为。对责任区内的流动摊贩进行劝阻和制止。(四)包公共设施。配合城管部门加强责任区门前市政公共设施的管理,对门前种植的树木、花草、绿化带、供排水设施、路灯、景观灯、道板砖及通讯设施等加强管理,使之不受损坏。(五)包举报监督。监督门前公共设施不受损坏,凡发现有私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及损毁公共设施等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四、行业和职责划分(一)餐饮业。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牵头,城管、工商、环保、消防部门配合,从检查卫生、消防设施等方面入手, 对履行“五包”责任不到位或拒不履行 “五包”义务的商户予以限期整改或注销卫生经营许可证、 营业执照等其相关证照, 对消防设施不达标的店铺责令停业整顿。(二)烟酒副食、百货、蔬菜水果业。 由区工商分局牵头, 城管、卫生、消防部门配合,从检查“三无”食品、小食品等方面入手,对“门前五包”责任履行不到位或拒不履行义务的商户予以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治。(三)五金机电、建材业(含电气焊)。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牵头,工商部门配合,从检查标准规范等方面入手,对“门前五包”落实不到位或不履行“五包”义务的商户,予以限期整改或注销其营业证照。(四)生资日杂业。由区工商分局牵头,城管、商务和文化旅游局配合,从检查三无产品等方面入手,对“门前五包”落实不到位或不履行“五包”义务的商户,予以限期整改、 停业或注销其营业证照。(五)文化娱乐业。由商务和文化旅游局牵头,城管、公安、工商、消防、环保等部门配合,从检查未成年人上网、实名登记、KTV噪声扰民、安全管理、消防通道等方面入手,对“门前五包”落实不到位或不履行“五包”义务的商户,予以限期整改、停业整顿或注销其营业证照。(六)酒店宾馆业。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城管、工商、消防部门配合,从检查治安、消防设施安全等方面入手,对落实五包责任不到位或拒不履行“五包”义务的商家,予以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七)医疗卫生业。由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牵头,城管、工商部门配合,从检查执业资格和医疗卫生许可证等方面入手, 对落实“五包”责任不到位或拒不履行“五包”义务的商家,予以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八)美容美发洗浴业。由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牵头, 城管、消防、工商部门配合,从检查卫生、消防设施安全等方面入手,对落实“五包”责任不到位或拒不履行“五包”义务的商家,予以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九)汽车修理、汽车美容、配件经销业。由区运管科牵头,城管、工商配合,从检查从业资格有关手续等方面入手, 对落实“五包”责任不到位或拒不履行“五包”义务的商家,予以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十)机关企事业单位(含旧货交易、小型修理行业)。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工商、消防、x、司法、商务和文化旅游局等部门配合,从检查周边环境卫生、 营业手续等方面入手, 对落实“五包”责任不到位或拒不履行“五包”义务的企事业单位,以发函等形式将有关情况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五、工作步骤(一)宣传发动( x 年 1 月 20 日至 2 月 16 日)。制定“门前五包”工作方案,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发动各相关部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门前五包” 整治活动。由各牵头部门负责向经营商户、 企事业单位发放 “门前五包”告知书,使各经营商户、 企事业各单位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网络、 LED 显示屏、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认真宣传“门前五包”的相关规定,培养市民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二)x 实施( x 年 2 月 17 日至 4 月 30 日)。由区城管局牵头,抽调所在街道、城管、运管、环保、质监、工商、公安、卫生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 深入沿街(路)各经营商户、企事业各单位单位逐户、逐单位上门宣传“门前五包”有关规定,在2 月底以前签订“门前五包”承诺书,明确“门前五包”责任区。要把“门前五包”责任区监督检查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所在街道,明确专门领导和工作人员抓好落实。组织沿街(路)各经营商户、企事业各单位全面开展门前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市容美化、秩序管理等整治活动。“门前五包”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项通报制度, 每月将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三)巩固提高( x 年 5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各牵头部门、所在街道和社区要经常性的深入沿街各经营商户、 企事业各单位进行巡查,防止出现反弹。 区创城办会同区委督查考核办及城管局要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经常性的开展督查, 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进行反馈,限期整改。(四)总结验收( x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由各牵头部门深入各责任区开展自查,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城管部门 x 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商户、企事业单位发放“门前五包”验收单,对验收不合格的商户、企事业单位向相关牵头部门发放限期整改通知单,对拒不整改的牵头部门予以通报, 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其上级部门或区政府分管领导。六、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加强“门前五包”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创城指挥部成立了“门前五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制定方案,排出进度表, 力争用两个月的时间完成城市核心区和城乡结合部的“门前五包”工作全覆盖。街道、社区要在落实“门前五包”工作中发挥基层和一线组织作用,精心组织筹划,狠抓责任落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二)强化目标管理,落实奖惩措施。将“门前五包”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和文明村镇创建主要内容, 作为 x 年创城各责任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并作为年终评优先主要依据之一。 各国家级文明单位要充分发挥文明带头作用, 带头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引领各级文明单位、有关责任单位、经营商户认真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为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做出表率。(三)落实工作任务,建立长效机制。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行业划分和职责分工,经常性地深入一线责任区开展巡查,狠抓门前“五包”责任的落实;每半个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由各牵头单位汇报上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对因工作不配合、不主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而造成工作贻误的牵头、 配合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有关情况直接反馈给其上级主管部门。 要坚持 x 整治与长效管理并重,通过联合执法、联合审查、联合宣传等形式,加强对沿街商户的管理力度。通过日常检查、资格审查、信用等级评定等方式,督促商户履行好责任和义务, 确保不出店经营、 不乱堆乱放、不乱扔垃圾、不随意倾倒污水等。同时要打好防止反弹的“持久战”,建立完善各部门齐抓共管“门前五包”责任制的长效机制,坚决避免“突击一阵子、检查花架子、过后老样子”的老路。(四)严格督促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区“门前五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纪检监察、 督查室及新闻媒体等部门建立专门的督查通报和问责机制。 建立“门前五包”工作督查考核办法(见附件 4),每周由区级领导带队进行一次督查,采取百分制进行现场打分,次日通报得分和相关工作情况, 对工作责任心强、 工作效果明显的单位及时进行表扬(得分不低于90 分以上者),对工作推诿、效果差的单位及时进行批评(得分低于70 分以下者),并向上级部门反馈;同时,对效果差的单位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对其进行问责。通过采取重点督查和面上督查、 定期督查和不定期督查、 过程督查和结果督查等方式,及时通报“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进展情况。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要经常深入到一线督查并掌握具体情况, 指导具体工作, 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信息,及时向区委、政府分管领导反馈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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