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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工作简报2011年第1期交通银行徐州分行【近期反洗钱信息】1、江苏省分行法律合规部对我行反洗钱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11月3日,江苏省分行法律合规部对我行法律合规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反洗钱方面主要检查了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相关资料、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高风险客户等级分类及非现场监管系统维护情况等。通过检查,对我行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情况给予了较高的评价。2、分行大力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为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了解反洗钱知识,增强员工及社会各界的反洗钱意识及对银行反洗钱工作的理解,夯实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基础,有效打击洗钱犯罪活动,按照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及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的部署,我行开展了从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期一个月的主题为“提高认识,全民参与,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反洗钱宣传活动。各营业机构在醒目位置张贴反洗钱宣传海报,摆放反洗钱宣传手册,设立反洗钱咨询台,大堂经理作为反洗钱宣传咨询员,进行反洗钱相关知识的现场解答,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反洗钱宣传标语等。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确保了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3、对新行员进行反洗钱培训。12月9日,分行组织对本年度第三批新进行员工进行了反洗钱业务培训,确保每位员工掌握基本的反洗钱知识及技能。4、在第二届反洗钱工作理论与实务研讨活动中,我行喜获一等奖。为深入调查研究反洗钱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探索创新反洗钱工作思路和方法,及时发现和反映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2010年,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举办了第二届反洗钱工作理论与实务研讨活动,营业部员工卜庆宇与赵璇撰写的商业银行非面对面业务客户身份识别与流程控制研究在76篇论文中脱颖而出,喜获一等奖。【反洗钱数据报送情况】至2011年1月14日数据机构代码部门名称大额重报未编辑数可疑重报未编辑数四季度可疑报告数323200营业部19327323300淮东支行1002323310堤北支行5503323320城南支行509323330开发区支行42108323340戏马台支行8009323350宣武支行2201323360新城支行14200323370河东支行21119323380晓月园支行4600323390铜山路支行3900323410黄山小区支行3401323500淮西支行180515323510中山北路支行0228323520卧牛支行5803323530矿大支行8905323540巨龙支行0026323550永安支行1601323560西苑支行903323570复兴南路支行2804323580解放北路支行405323590湖滨支行1104323600国际部200323610煤建支行14100323638南京路支行6710323800账务中心000323888信用卡中心000【案例分析及风险提示】关于个人办理多张银行借记卡的风险提示风险信息内容:随着银行卡业务的快速发展,近期,某行出现客户在柜面或通过门户网站在线签约后至柜面办理多张银行借记卡后进行网银签约的现象。给银行的账户管理、银行卡业务管理和反洗钱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风险,甚至可能导致合规与声誉风险,必须引起全行警惕。主要风险点:经办柜员业务办理过程中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敏感性,操作中存在违规,易诱发柜员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一旦监管部门查实个人银行账户或银行卡业务发生洗钱行为,或查实银行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个人实名制落实不到位、客户身份识别不规范等潜在的操作风险,银行将面临被监管机构处罚的风险和社会声誉受损的风险。应对措施与建议:必须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相关业务操作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严格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规范操作。一、严格执行银行卡开办业务的规章制度柜员在办理个人即办借记卡开卡和网银业务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须由申请人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附属卡可由主卡持卡人代办)的规定。二、严格身份证的审查程序对于开借记卡、开办网银业务,经办柜员必须认真做好对申请客户的资料审查。对申请人送交的申请表上各项必填要素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申请表系申请人本人签名(包括附属卡),必须严格审核申请人真实身份,对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件进行实质性审核,留存清晰有效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要求身份证核查人在上面注明“已在联网系统中核查”,并签署核查人姓名,以明确责任,促使柜面人员重视并认真进行身份证核查。三、加强个人网银签约管理严格按照交通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业务操作,用户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太平洋卡到营业网点办理网银签约手续,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并输入密码。打印的各类回执必须交至持卡人本人手中。四、严禁违规代客户办理业务严禁无制度规定、无客户支付指令、无合法原始凭证办理业务。柜面会计人员办理业务应坚持贯彻最基本、最重要的行为规范,以切实防范基层营业机构营运操作风险。五、完善会计违规操作举报机制会计人员必须以“合规合理,按章办事”为基本原则,对客户经理、销售人员等银行内部人员超越制度规定和服务界限代办会计业务的行为应不予受理并予以坚决制止,情节严重的应向上级会计管理部门报告或举报。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利用个人银行账户或银行卡洗钱的识别和管理,指导全行有效防控风险。摘自总行内网【反洗钱工作提示】一、在新开客户号时必须要求客户尽可能提供详尽的个人信息,规范填写职业、地址等,正确录入核心系统,并确保客户的职业或行业类别符合反洗钱相关规定,严禁选“未知”项,对客户信息不规范的存量客户应积极联系,尽可能完善更新相关信息。二、为客户开立客户号时必须进行客户身份的联网核查工作,特别是做好代发工资户的身份联网核查工作,在客户身份联网核查结果不明但身份证件确认为真实的情况下,为客户开立客户号应要求客户补充辅助证件。三、如有柜员调动,应及时变更柜员进行身份联网核查的部门属性,避免窜用他人柜员号进行身份联网核查的情况。四、切实做好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系统的人工维护工作,对新开户必须在开户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人工评定,对存量客户要有计划地进行评定。同时,对高、低风险客户应逐一进行人工识别并填写详细的评级理由,严格按照总行的相关评级标准进行客户评级,各营业机构经人工评定的高风险客户数不应低于两户。五、继续做好可疑交易的上报及大额重报与可疑重报的维护工作,进一步提高可疑交易的上报质量,加大重点可疑交易的识别力度,积极提供有价值的反洗钱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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