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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转诊制度篇一:转诊制度 转诊制度 本着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给患者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提高诊所的整体形象和水平,制定本规则。在诊治中遇到困难的时候,应将患者转给专科医生或在这一领域中比自己更有经验的医生接受治疗,若无法判断接诊医生,则提交医疗主任安排会诊决定。不可直接告诉患者无法医治。若会诊结果为无法医治,才能给患者直接答复。对无把握的病例,不可勉强操作或经患者签字后才可尽力而为。 一、 转诊范围 (一) 院内转诊 1、 技术转诊: A 本人比较熟练掌握该医疗项目的治疗,但在治疗过程中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经会诊转给能解决该问题的其他医生继续诊治的过程。 B 本人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开发出自己并不擅长的医疗项目,转给对此有专长的医生进行诊治的过程。 2、援助接诊: 主诊医生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对新预约患者或原有患者进行诊治,经患者同意,由医院【院长或院长指定负责人】指派其他医生替代接诊的过程。 (二) 院外转诊 由于患者病情超出了本院的专业范围或医疗水平,经会诊转入其他医疗机构的过程。 二、 转诊的管理 (一) 每个医生要以为患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医生医疗 项目准入制度,做自己擅长的项目;一旦发现医生的医疗行为超出了规定的医疗项目,将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奖惩补充条例给予严厉处罚。 (二) 不准将本人有能力诊治、但可能费时较长且收费不高、或 有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患者以任何借口转诊。 (三) 不允许以各种理由拒绝医院指派的接诊任务,违反者按医 疗质量管理奖惩补充条例予以处罚。 (四) 转诊患者时,必须有书面介绍报告,而且还要口头通知接 诊医生。 (五) 由全科医生转至专科医生处时,专科医生应重新对患者进 行检查询问,不能只依赖介绍医生的报告。 (六) 患者有权选择接诊医生。若患者拒绝转诊,应记录在案, 并请患者签字。 (七) 医生在对转诊项目诊治结束后,应将患者转回原来医生处, 除非患者拒绝。 (八) 由于医生自身原因如休息、病假等患者要求就诊而转给其 他医生的诊疗费用不记入转诊提成中。而是全额业绩归临时接诊医生。 (九) 转诊医生应保持和接诊医生的联系,跟踪患者的诊治情况, 以共同提高医疗水平。 (十) 未经医院批准,不许私自将患者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否 则将按医疗质量管理奖惩补充条例给予严厉处罚。 (十一) 转诊时要填写转诊单,书写转诊记录、接诊记录,并报医 务主任签字备案,每月05日前报给统计员。 (十二) 为鼓励医生将自己不擅长的项目转诊,现将转诊医生与接 诊医生工作量核算的比例调整为20%:80%。 篇二: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预约双向转诊制度及服务流程 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预约双向转诊制度及服务流程 与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预约双向转诊制度,目的是为本县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有利于加强我院与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双向转诊网络,为即将出台的医疗保险制度即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合理分流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医院职责: l、负责向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居民等推荐医院专家,承担社区医疗顾问。 2、负责接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将病人转我院急诊,以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 4、根据病情,医院认定确能转回社区的病人,转出科室把关,科室应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的负责这项工作,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定期召开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医疗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双向转诊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随时完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工作。 6、结合会诊中的常见问题组织专家讲座。 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站职责: 1、负责向转诊病人针对性推荐专家。 2、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生要认真填写转诊单。 3、接诊海城市正骨医院转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站的病人,并及时与医院医生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有责任随时反馈医院专家的服务情况、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双向转诊的医疗水平。 5、与医院联合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三、上、下转诊条件 (一)上转条件: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难以实施有效的救治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条件: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3、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4、老年护理病例。 5、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四、双向转诊程序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按转诊原则将病人转至我院急诊科或相关科室。 2、转诊病人持“双向转诊单”到医院就诊。 3、转诊病人病情稳定后,医院各科室应及时将病人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五、加强管理与监督 1、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沟通协调: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转诊衔接工作,确保转出方、转入方及被转者三方满意。 3、开展督促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全院。 篇三: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预约双向转诊制度及服务流程 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指导合作医院双向转诊制度 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指导合作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制度,目的是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有利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双向转诊网络,为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合理分流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卫生院、服务站(卫生室)职责: 1、负责向转诊病人针对性推荐专家。 2、卫生院首诊医生要认真填写转诊单。 3、接诊转回病人,及时与医院医生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有责任随时反馈医院专家的服务情况、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双向转诊的医疗水平。 5、与上级医院联合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二、上级指导合作医院职责: l、负责向我院和社区居民等推荐医院专家,承担社区医疗顾问。 2、负责接诊卫生院转诊的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3、卫生院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将病人转上级指导合作医院急诊,以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 4、根据病情,医院认定确能转回卫生院的病人,转出科室把关,科室应安排主治医师以上的负责这项工作,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定期召开基层医疗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双向转诊工作中的问 题和经验,随时完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工作。 6、结合会诊中的常见问题组织专家讲座。 三、上、下转诊条件 (一)上转条件: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卫生院难以实施有效的救治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条件: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3、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4、老年护理病例。 5、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四、双向转诊程序 1、卫生院按转诊原则将病人转至上级指导合作医院急诊科或相关科室。 2、转诊病人持“双向转诊单”到上级指导合作医院就诊。 3、转诊病人病情稳定后,上级医院应及时将病人转回卫生院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五、加强管理与监督 1、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沟通协调: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转诊衔接工作,确保转出方、转入方及被转者三方满意。 3、开展督促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全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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