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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基二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322号)以及山东省教育厅相关配套文件的有关要求,为扎实做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有关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充分发挥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内涵提升,推动区域中小学教育质量优质均衡发展。(二)基本原则1.育人为本。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为核心,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综合考查学生发展情况,既重视学业水平,又重视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重视共同基础,又重视个性特长;既重视学习结果,又重视学习过程和效益。2.科学有效。遵循先进教育评价理念,立足于学校教育教学实际,保障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科学合理,评价程序公开透明,评价工具便捷高效,评价结果真实有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专业化水平,客观真实、科学多元地反映中小学教育质量。3.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针对全市中小学育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评价指标考查要点,建立相应的评价标准,积极探索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4.促进引领。以科学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促进县区、学校内涵发展,主动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推动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长和学生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逐步实现教育质量评价工作由经验化、行政化向实证化、专业化转变。5.重点突破。结合我市实际,选取易于操作的环节和步骤,先行先试,逐步全面推开。(三)总体目标构建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基于学校实际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开发评价工具,建立基于网络和大数据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建立基于标准的、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健全县区、学校评价结果使用机制,引领全社会形成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观,切实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以升学率评价学校的倾向。二、具体内容(一)构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1.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试行)(以下简称“指标框架”)以及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要求,对照学生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5个方面、20项关键指标,紧密结合我市中考改革、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学业质量监测、课业负担监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等已有的体制机制改革,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质量评价改革经验和做法,按照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制定基于学校实际、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评价标准。2.改进评价方式方法。探索基于标准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式,注重发展性评价和增值性评价。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建立科学的信息采集系统,注重全面客观地收集信息;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建立纵向、横向相结合的比较分析评价机制,注重全面考查学生进步程度和学校发展情况;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注重促进学校建立质量内控机制,实现学校自我评价、自我诊断、自我改进;完善社会参与,建立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外部评价机制。主要通过测试和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评价,辅之以必要的现场观察、个别访谈、资料查阅等。测试和调查全部面向学生群体采取科学抽样的办法实施,不针对学生个体,根据学段情况,一般不专门组织面向全体学生的县级及以上统考统测。科学设计评价工具,开发易懂、易操作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具。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信息数据库,构建网络化的“临沂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系统”,为科学评价提供技术支撑。(二)积极实施评价工作成立由国内、省内教育测量与评价专家、心理学专家及中小学校长组成的专家团队,对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的建立、组织实施及结果的呈现与使用等进行专业指导、监督执行、跟踪评价,准确把握改革动向,确保实验工作的专业性、规范化运作。临沂市教科研中心具体负责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发评价工具,并组织开展评价工作。成立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项目研究团队,开展基于学校自评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研究工作。根据“指标框架”,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评价内容、评价标准,不断检验完善适宜的评价和测量工具,推动学校对照检查改进教育教学。在评价过程中,要科学设计评价流程,有序开展评价工作。变多头、单一、经验性评价为统一、多元、科学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充分利用学生成长记录、学业水平考试、课业负担监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等信息,测试和调查都要面向学生群体采取科学抽样的办法实施,不针对学生个体,不得组织面向全体学生的县级及以上统考统测,避免重复监测,加重学校和学生负担。(三)完善评价工作机制1.定期调度。临沂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专题研究、调度一次实验区工作推进情况;各项目研究团队每两个月集中研究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召开一次全市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会议。2.评价激励。定期编发临沂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工作简报,交流各县区、项目研究学校最新工作动态和亮点做法;每年年底组织一次集中展示交流活动;对教育质量评价改革中涌现的典型经验及时通过文件、现场推介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进行总结、推广和表彰。3.评价结果呈现。对各县区的教育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后,形成县区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报告,从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兴趣特长和学业负担等五个方面分项给出评价结论,并对县区的教育质量进行横向与纵向比较,明确县区的优势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各项目研究学校每年的评价情况也要形成评价分析报告。4.评价结果的使用。对各县区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结果纳入对县区的年度教育综合督导;作为校长职级制评定、高中招生指标生分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区评估以及市政府教学成果奖等评优树先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县区评价结果通过市、县两级新闻媒体、教育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各项目研究学校的评价结果用于学校的自我诊断、自我改进、自我提升。三、协同推进相关改革1.深化考试招生和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继续深化完善“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日常考试管理,严格规范统考统练,推进考试方式的多样化,规范考试结果呈现方式,推动学校切实转变评价理念,减轻学生考试压力。在初中阶段,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重点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依托“指标框架”,完善临沂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按照“一校一方案”的原则,组织学校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开发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研究、分析初中学校的教育质量,促使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与对学校的年度考核、校长职级制和高中招生指标生分配相结合。2.深化高中学校星级评估改革。完善普通高中星级评估方案,对“规范办学、课程设置、课程实施、教育质量、办学特色”等五项指标进行修订;将“规范办学”和“教育质量”两项指标与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结果结合使用,促进普通高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育人质量。充分利用网络工具进行数据采集、分类诊断和科学分析,提高星级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进一步发挥对高中多样化特色办学的引领作用。3.深化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改革。进一步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加强专业力量和测试仪器配备。每年对在校学生进行体质健康监测,监测结果纳入对县区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纳入校长职级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建立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成绩公示制度,所有初中学校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的优秀率、及格率向社会公示。4.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把校长职级制作为推进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重要保障,将县区、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与校长职级制直接挂钩,充分发挥专家办学的制度优势,加强校长对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领导力,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全面激发学校自觉提升教育质量的积极性、主动性。5.深化规范办学改革。完善教育惠民服务中心投诉、咨询受理制度,将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对于学校违规办学行为,完善“社会机构查处、相关科室会商、督导部门处理”的机制,保障对违规行为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开展随访督导,确保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有关政策的有效落实;完善学生和家长权益维护机制,对学校办学行为、学生课业负担、身心发展状况等进行常态化监测,确保综合评价改革的各项任务目标在县区和学校落到实处。同时,深化课程课堂教学改革。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全课程,特别加强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设。加强学校课程体系建设,推动中小学开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系列课程,提高学生的品德素养;深入推进“励志修身、活动体验、实践探究、心理健康与家庭教育”四大类活动育人课程,满足学生对课程的多样性、个性化选择需求,促进身心健康发展。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改进和完善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培养学生“自主、合作、学习”意识。四、工作进程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周期为三年。实验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一)启动阶段(2013年12月2014年4月)1.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培训,明确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总体要求。2.研究制定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推进措施,建立保障机制。3.成立临沂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团队和工作团队,并开展相关工作。4.确定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县区和项目研究学校,开展实验研究。5.召开临沂市实验区启动大会,传达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工作要求,解读临沂市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6.试点县区、项目研究学校制定实施方案,启动实验工作。(二)实施阶段(2014年5月2015年7月)7.根据教育部“指标框架”要求,研究制定临沂市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研发评价工具。8.县区建立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宣传;积极推进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相关工作。9.试点县区和项目研究学校构建起基于本县、本校实际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开发出评价工具,在本县、本校组织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10.邀请教育部专家进行培训;组织专家对试点县区和项目研究学校进行评价内容、步骤、技术操作等方面的指导、培训。11.协同推进课程和课堂教学、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学校星级创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校长职级制、规范办学行为等相关改革。12.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试点县区、项目研究学校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情况进行元评价;做好评价结果的使用,将县区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推进情况纳入督导。(三)深化阶段(2015年8月2016年7月)13.结合试点县区、项目研究学校实践经验,修改、完善临沂市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完善评价标准,优化评价工具。14.推广试点县区、项目研究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典型经验。15.对县区的教育质量进行综合评价。16.学习、借鉴国内外教育评价的先进做法,不断完善我市相关评价工作。17.在试点基础上,推动全市中小学全面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18.对各县区推进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情况进行督导。(四)总结迎评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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