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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约瑟问题新解所谓李约瑟问题,就是指为什么资本主义出现在西方而没有出现在中国?这个问题引起了许多理论研究者的广泛研究,在探讨过程中他们给出了许多种解释。本文对此问题的解释是:在中国历史开始起步的时候,由于制度安排的偏差,就已埋下了中西文明注定要分岔的种子,这个深层次的历史原因就是中国土地继承制度中的诸子均分制,这项独特的制度安排,构成了影响中国历史走向的最主要的制度因素,从而锁定了中国历史的大致趋势。下面谈谈作者的理由。一土地继承中的诸子均分制是在我国历史的初期形成的一种传统,后来又得到了进一步的法律强化,其含义主要是指“地产继承实行诸子均分而非由长子独自继承。一般情况下,无论是贵族或平民,嫡长子在土地财产的继承方面并没有什么特权。”1并且地产也具有运动的、非垄断的性质,土地可自由买卖。与此相反,欧洲中世纪的地产继承是长子继承制,即土地作为遗产只能由长子继承,不是由诸子均分。并且地产具有非运动的,即“安定的垄断”的性质,也即土地在法律规定上是不可以买卖的。诸子均分的土地继承制度对中国历史的影响是深远和巨大的。1、土地制度尤其是土地继承制度安排是影响中国历史发展趋势的关键变量。任何一个社会形态中都有自己的核心生产要素。在资本主义时代,资本是社会经济系统的核心要素,资本的性质决定了资本主义的性质。在未来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将会成为核心要素,知识的性质将会决定未来知识社会的性质。而在中国,长达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土地始终是社会经济系统的核心要素。正因为如此,所以在中国封建社会任何一项关于土地的制度安排都将事关全局,对社会影响巨大。所以寻找中国历史变革的因素,就不能离开对土地制度变革的研究;否则只能是舍本求末。而土地的继承制度又是一项具有遗传和放大效应的土地制度安排;所以,研究诸子均分制应是找出李约瑟问题正确答案的一个切入点。2、土地继承的诸子均分制是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持续影响的一项制度安排。据考证,早在战国时,就已有这种制度。商鞅变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强制大家庭分解为小家庭,“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到了汉代,兄弟分财异居的现象已屡见不鲜。汉代一般平民的家庭结构,以父母妻子三代人和夫妻子女两代人组成的小家庭为主要形式,这与诸子均分的财产继承原则有密切联系。这种诸子均分的土地继承制度可以说是从其产生之日起就一直贯穿在中国历史的进程中,并不断得到强化和贯彻。如唐代法律就明文规定:“应分田宅及财物者,兄弟均分”,宋刑统照抄并详解了这则令文。到了明代又进一步规定:“其分析家财田产,不问妻妾所生,止以子数均分”,大清律例的条文也与之相同。新中国成立后尽管进行了人民公社化改造,但这只是一个时间很短的插曲;目前中国农村的家庭承包经营其土地继承的原则仍是体现了诸子均分制精神的,即家庭中的男性成员对于家庭财产的分配都有同等的权利。所以,中国历史上产生过许多制度安排,但没有任何一项制度安排能从古至今以一贯之的方式坚持下来,唯诸子均分制例外。正因如此,所以我们在寻找影响中国社会发展道路的历史原因时就不能不涉及诸子均分制。3、诸子均分制的土地继承制度是引致中国产生小农经济结构的直接制度根源。诸子均分的直接结果是土地越来越细碎化。晁错说:“今农户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这是汉初典型的个体小家庭。这种家庭的诸子成年以后,如果分家,则每家的地产就必然要少于百亩。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出土的郑里廪簿竹简,提供了一份景帝时期局部地区农民占有土地状况的珍贵资料。廪簿所记25户,能田者69人,人口105上下。土地共617亩,户均土地亩。土地最多的一户才有田54亩,最小的则只有田8亩。多数的户,占有土地约20亩或30亩。从郑里廪簿的记录看来,农户的土地比晁错所说的一家百亩要少得多。所以从历史上来看,尽管土地面积通过垦殖有不断扩大的趋势,但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和地产的不断均分,使得土地经营规模的总趋势是越来越细小化。到了清代,中国人均土地不足2亩;而目前,我国人均土地才1亩左右。这种土地不断细小的结果,限制了农业的规模经营,从而也使中国农业不可能走上西方农牧混合经营的路子。有些学者认为西欧的农牧混合结构与东方尤其中国的单一农业结构的不同,是造成中西发展道路不同的根本原因。如自然科学工作者陈平教授认为,在工业革命前的游牧业、农业和农牧业三种经济结构中,只有农牧混合的经济结构具有适当的稳定性和进化度,给分工和交换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所以资本主义首先在具有这样经济结构的西欧出现、生长,最终打破封建社会的壁垒。中国早在西周后就形成单一的小农经济结构,至今仍然具有其主要特征。这种结构的恶果主要表现在:自然生态破坏,农业劳动生产率递减;人口不断膨胀,以至导致周期性土地危机,从而对生产力造成巨大破坏;阻碍分工、抑制交流的超稳定结构。整个社会内外缺乏横向联系,社会体系不是网状而是一种垂直结构。因此,虽然政治极不稳定,但经济结构却超常稳定,这是长期阻碍分工协作的大生产方式和阻碍科学技术进步的根本原因。这种观点得到许多同志的赞同。其实,如果仅从小农经济这个层面上看,问题的答案应当是正确的。因为中国社会本质是小农社会,中国社会的种种特性无不打上小农的印记。但问题的实质是,是什么原因是中国演变为一个小农社会,而不是西欧的农牧结合模式?从历史的起点来看,主要原因是制度安排的偏差。从继承制度看,中世纪西欧是长子继承制。长子继承制使西欧庄园不能变小,从而有利于实行土地的规模经营和采取农牧结合的经济结构。英国实行长子继承制,所以牧场、庄园很大。拿破仑法典规定遗产均分,法国小农经济遗留至今。这里也许有的同志会问,照此理由,为什么法国会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其实,这里是其他因素的作用起了主导力量;再者,中国所处的内外环境与法国不同,所以不能把法国和中国放在一块来比。任何一项制度安排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会起到主导作用。不管怎样,法国的遗产平分制对法国社会经济发展路径的选择是产生了深远影响的。所以,从历史上来看,诸子均分制的制度安排应是中国产生小农经济结构的直接制度根源。至于环境方面也应是一个考虑的因素,但不应成根本的因素。琼斯在欧洲的奇迹一书中认为,欧洲的地理环境使它能发展出耕牧结合的种植业、受水、旱、雹等自然灾害和瘟疫等的侵害也较亚洲为小。对此,他从地理环境的角度出发,推导出亚洲国家是无法发展到现代社会的。这种观点无疑带有偏执的因素。诚然,中西地理环境是不同的,但地理环境的不同能否决定社会发展的大方向?却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有许多国家地理环境不同,但这些国家却走上了大致相同的资本主义道路。如日本的地理环境就不同于西欧,但日本自明治维新后就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而中国虽有洋务运动,但并没有使中国走上资本主义。不过有一点应是肯定的,不同的地理环境对经济结构的选择应是有很大影响的。在中国,地理环境方面的作用也是形成小农经济结构的一个重要因素。当然,相对于制度安排来讲,环境方面的影响是被动的,而制度安排更显示了人类的主动性。所以,诸子均分制的制度安排更显示了其对中国社会经济结构形成的巨大影响。4、有的文章指出,西欧相对分散的政治体制以及有市民阶级参与的等级君主制、实行重商主义的专制君主制客观上有利于封建制的解体和资本主义的产生;而“东方型”、中国式的专制君主制及其抑制、打击商品经济的政策则是导致封建制长期延续的根本原因。这里笔者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有什么样的社会经济结构,必然会要求什么样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相应的职能构成。与小农经济结构相伴的,必然是集权制的官僚体制,除非其它方面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为什么中国封建专制制度比西欧早得多而延续的时间又长的多呢?根本的原因是中国小农经济的需要,由此产生的官僚政治体制及其性质也就只能是为小农经济服务,并进而以维持社会的长治久安。所以中国历史上大都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也就不足为怪了。因为工商业的发展会促进小农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变化,本质上是不利于封建官僚统治的,所以商人也就有了“奸商”的称谓。所以,从历史发展的客观性上来看,中国的封建官僚体制本质上是为维护小农经济服务的,对工商业的健康发展只能起到相反的作用,使中国历史的发展更远离资本主义的轨道。但这里如果仅从国家政权体制方面找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原因,就有本末倒置之嫌。结果成了原因的原因,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因为封建集权官僚体制是小农经济的结果,而不是原因。所以,虽然封建官僚体制对社会历史的发展起到了反作用,但不应成为决定中国历史走向的根本原因。5诸子均分制对中国人观念上的直接影响是平均主义的根深蒂固。我们说,任何观念的产生都有其现实的基础。平均的思想作为人类理念的一种理想形式,也有其存在的不同层次和水平。从合理性上看,机会的平均应高于结果的平均。但在中国,重视结果的平均大大高于重视机会的平均,从而使中国的平均体现为平均主义,并且这种平均主义的观念是深入人心。这里因为诸子均分制本身就是体现了一种结果的公平,不同儿子虽然贡献不同,但最终结果是平均的。这种观念代代相传,并泛化到一切行为关系中,进而使中国人的平均主义有着比西方更为强烈的色彩。孔子说:“不患寡而患不均”。中国历史上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提出的口号无不体现了一种平均主义的观念。而西欧则不同。如1525年爆发的德国农民战争,当时农民提出的十二条款是为了增进“上帝的荣耀”,实现“基督教兄弟之爱”。这里,农民斗争的目标体现了一种宗教性质。再如997年,诺曼底农民举行过一次大起义。一位编年史家记载说,这次起义的原因是农民要“按自己的法规来使用森林附属地和水源”。另外,15世纪末16世纪初发生在德国的“鞋会”运动提出了改革社会道德的要求。据编年史家的论述,这场运动的特点是运用了神法的观念来进行斗争。这就是说,不直接把经济性的要求当做斗争的目标,而直接把建设一个基督教道德社会当做斗争的宗旨。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看,西方农民起义的目标更偏重于追求机会的平均,而中国农民起义的目标其实质体现的是结果的平均。如中国农民起义提出的“均贫富”的奋斗目标就最直接地表现了平均主义的思想。另外,从中国封建社会官僚体制的运作过程来看,平均主义观念也无不渗透其中。中国历代王朝不断地“均田”、“限田”,就是这种平均观念的具体反映。当然,这种不断地“均田”、“限田”有着更为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本文后面将有论述。但是平均主义的观念一旦形成就将对具体的社会经济运行产生巨大的反作用。于是乎,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这种不断地平均,不断地“均田”与“限田”的行为,在观念上和行动上的直接后果是淡化了人们的财产所有权意识,并进而妨碍了中国社会对私人财产权的严格保护。而我们知道,承认并保护私人财产权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必要条件;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发展资本主义也就失去了一项起码的必备条件。6、诸子均分制的土地继承制度直接导致了中国特有的人口变动规律。马克思说:“每一种特殊的、历史的生产方式都有其特殊的、历史地起作用的人口规律”。诸子均分制对中国人口变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增强了内生的人口扩张机制。由于人均土地面积的不断减少,农业经营越来越向精耕细作的集约化方向发展。而集约化农业的发展又要求劳动力的大量投入,如兴修和维护水利灌溉工程、人工制肥和施肥、园艺化的田间管理等都需要大量的劳动投入。这种主要通过增加劳动力的办法使中国古代的单位面积粮食产量达到了世界前工业时代罕见的水平,甚至达到乃至超过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欧现代农业的单产水平。据研究,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西欧现代化农业最发达的英国,平均粮食亩产水平多不超过300市斤,在1890年代以前,大都不超过250市斤。根据吴慧对中国粮食的估算,19世纪的英国还达不到中国唐代的水平。或者退一步按宁可先生的估算数字,19世纪的英国也不过在中国明清时期的水平上。美国学者伊懋可也曾作过估算,认为1920年代中国传统农业的单位面积产量大大高于欧洲国家工业革命前夜的水平,这时中国的小麦产量约在每英亩14蒲式耳左右,法国1850年小麦产量仅13蒲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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