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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伤残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导读: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等,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赔偿应当结合伤残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在赔偿时还需要对事故责任进行明确的认定和处理。 一、交通事故赔偿伤残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1、医药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标准。3、护理费(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4、交通费以正式票据为凭,据实计算。5、住宿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6、营养费康复所必须的营养费用,应有医嘱或者鉴定结论支持。7、误工费(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且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8、残疾赔偿金(1)受害者不满60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法定赔偿系数20年(2)已满60不到75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法定赔偿系数【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二、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6条:侵害他人身体致使其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生活补助费一般应补足到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的速度非常快,所以对行人以及驾驶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重大威胁,有关赔偿的标准和赔偿方式应当根据实际来进行认定,一般应当坚持据实赔偿的原则进行,涉及到误工费等的赔偿还需要结合伤员的工资收入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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