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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检查要点检查项目经营和储存场所、储油罐、油管线,加油机、电气装置防设施、人员操作等。1对经营和储存场所的检查 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加油站内的站房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物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置“严禁烟火”、“熄火加油”、“不准使用手机”等标志。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GB50156-2002中表4.0.4的规定。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于等于GB50156-2002表4.0.4中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GB50156-2002表4.0.4中防火距离的1.5倍且大于25m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隔离墙可为非实体围墙。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GB50156-2002中表5.0.8的规定。车辆入口与出口应分开设置。站内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站内道路转弯半径不宜小于9m,道路的坡度不得大于6%。油场地及加油岛设置的罩棚,有效高度不应小于4.5m,应采用非燃烧体建造。站内的采暖通风设施应符合GB50156-2002中第11.1的要求。2对储油罐的检查 汽油罐和柴油罐,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油罐的各结合管应设在油罐的顶部。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管口应高出地面4m及以上;沿建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通气管口,应高出建筑物顶1.5m及以上,与门窗的距离不应小于4m,通气管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并安装阻火器,通气管管口距离围墙不应小于3m(采用油气回收系统时不应小于2m)。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铜或铝等有色金属制作的尺槽。油罐的上孔应设操作井。操作孔的上口边缘要高出周围地面20cm,操作孔的盖板及翻起盖的螺杆轴要选用不产生火花的材料,或采取其他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罐进油管,应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油罐应有有效的高液位报警装置。3对油管线的检查 油管线应埋地敷设,管道不应穿过站房等建(构)筑物;穿过车行道时,应加套管,两端应密封,与管沟,电缆沟、排水沟交叉时,应采取防渗漏措施。卸油软管、油气回收软管应采用导电耐油软管,软管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4对加油机的检查 加油机不得设在室内。自吸式加油机应按加油品种单独设置进油管。加油机与储油罐及油管线之间应用导线连接起来并接地。5对电气装置的检查 1/2级加油站消防泵房、罩棚、营业室,均应设事故照明。加油站设置的小型内燃发电机组,其内燃机的排烟管口应安装阻火器。排烟管口至各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的水平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排烟口高出地面4.5m以下时不应小于5m;排烟口高出地面4.5m及以上时应大于5m。埋地油罐与露出地面的工艺管道相互作电气连接并接地。电气线路宜采用电缆并直埋敷设;当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时,电缆沟内必须充沙填实;电缆不得与油晶、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城以外的站房、罩棚等建筑物内的照明灯具,可选用非防爆型。罩棚下的灯具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干IP44级的节能型照明灯具。独立的加油站或邻近无高大建(构)筑物的加油站,应设可靠的防雷设施,如站房及罩棚需要防直击雷时,要采用避雷带(网)保护。防雷、防静电装置应由有资质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6对消防设施的检查 固定式消防喷淋冷却水的喷头出口水压不应小于0.2MPa,移动式消防水枪出给水压小应小于0.25MPa,并应采用多功能水枪。每2台加油机应设置不少于1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只6L泡沫灭火器;加油机不足2台按2台计算。地上储罐应设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2个,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地下储罐应设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个,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一、二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5块,沙子2m3;三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2块沙子2m3。站内宿舍门窗不得朝向站内油罐区和加油(气)机;宿舍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及电炉。7对操作人员及操作的检查 从业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严禁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气瓶储存单位检查要点 一般气瓶 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气瓶放置应整齐,与墙体保持安全间距,配戴好瓶帽。可燃气体应与助燃气体分室存放;氧气瓶周围不得有可燃物品、油渍及其他杂物。库房内不得设办公室和休息室。库区应设置“仓库重地,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等明显警示标志。库房内照明灯具、线路应防爆。操作工应配备手套、防砸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并穿戴齐全。一、基础安全管理 (一)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 1、检查内容 (1)加油站应确定一名主要负责人为防火负责人,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2)加油站的站长(或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属于在册员工,并持证上岗。 2、检查方式 查看员工档案、任命文件和培训记录,核查所持证书。 (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 1、检查内容 (1)是否颁布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张贴上墙; (2)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执行(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油站设备管理和保养制度、外来车辆加油卸油管理制度、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电安全制度等); (3)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和各种台帐。 2、检查方式 (1)抽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种制度、操作规程; (2)抽查各种台帐。 (三)应急救援预案 1、检查内容 (1)有无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并定期进行演练; (2)是否根据演练结果,适时修编应急救援预案。 2、检查方式 抽查预案及演练记录。 二、现场安全管理 (一)现场布局 1、检查内容 (1)加油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满足规范的要求; (2)架空通信线路和架空电力线路不得跨越加油站; (3)加油站内的各种设施(如:埋地油罐、通气管管口、变配电房、密闭卸油点、站房等)之间的距离应满足规范的要求; (4)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明确指示标识;(5)加油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0.150.2m,其宽度不应小于1.2m; (6)加油机不得设在室内。 2、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二)检测、报警系统 1、检查内容 (1)油罐应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 (2)对设在水源保护区内及建在地下建筑物上方的埋地油罐,应采取防渗漏扩散的保护措施,并应设置检测设施。 2、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三)工艺、设施安全 1、检查内容 (1)汽油罐和柴油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2)油罐的人孔应设操作井; (3)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 (4)汽油罐车卸油应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5)加油枪应采用自封式加油枪; (6)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管口高出地面4m。若沿建筑物向上敷设时,应高出建筑物顶面1.5m以上。 2、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四)防火安全及消防设施 1、检查内容 (1)通气管管口应安装阻火器; (2)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所设置的罩棚应采用非燃烧体材料制作; (3)加油站的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a.每2台加油机设置不少于1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只泡沫灭火器; b.埋地油罐须设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个; c.一、二级加油站须配置灭火毯5块,沙子2m3;三级加油站须配置灭火毯2块,沙子2m3。 (4)加油站内的站房及其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五)电气安全设施 1、检查内容(1)一、二级加油站的罩棚、营业室等处均应设事故照明; (2)加油罩棚下的灯具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节能型照明灯具; (3)当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时,电缆沟内必须充沙填实,且不得与油品、热力管道同沟敷设。 2、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六)防雷、防静电措施 1、检查内容 (1)油罐必须有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 (2)加油站的防雷、防静电接地,必须定期检测,并在有效期内; (3)埋地油罐应与露出地面的工业管道之间以及法兰与法兰之间相互作电气连接并接地; (4)汽油罐车卸车场地应设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2、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及查验相关检测报告。 三、作业环境管理 1、检查内容 (1)加油站场地应平整,无积水、无积油,无任何障碍物; (2)加油站排出建筑物或围墙的污水,在墙外或围墙内应分别设水封井; (3)清洗油罐的污水应集中收集处理,不得直接进入排水管道;(4)加油站内不得种植油性植物; (5)站内停车场及道路路面不应为沥青路面; (6)站内的沟、坑应有盖板盖住。 2、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四、守法安全管理 1、检查内容 (1)不得未经批准擅自改、扩建加油站或违规搭建加油、储油设备、设施; (2)不得建经营性住宿、餐饮和娱乐等设施; (3)不得擅自启用已经被有关部门封存的设备、设施。 2、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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