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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异动管理制度1. 目的为建立、健全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保持公司员工相对稳定,有效地进行员工异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2. 范围公司各部门员工的调动、离职、晋升、降职及因之产生的工作交接等问题均参照本办法执行。3. 员工异动工作程序3.1员工调动3.1.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动的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不应延迟或推诿。3.1.2 各部门经理应了解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但必要时亦可申请调动其它部门员工到本部门工作或申请从本部门调出某员工。3.1.3企业内员工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或由于其它原因不便在原岗位工作,只要工作能力强,敬业爱岗,连续两个考核期绩效考核合格,没有重大违规、违纪事件的,亦可用书面报告的形式申请调动。3.1.4员工调动的申请、审批应遵循如下程序:3.1.4.1部门内调动,由申请部门(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部门经理签字、盖章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即可;若跨部门调动,则需要调入、调出部门经理均同意,并经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执行。3.1.4.2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调动,由人力资源部(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行政总经理签字后,提交总经理审批通过方可;3.1.4.3 所有调动必须在定编范围内执行,超出定编范围时,必须先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办理增编审批手续。3.1.5 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的调动均需经过面试或考核方可上岗,具体参见招聘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3.1.6员工调动工作交接手续参加3.5条款的相关规定。3.2 员工离职3.2.1员工的离职分为 “辞职”、“辞退”、“劳动合同终止”、“退休”、“死亡”等五种情况:3.2.1.1辞职:是指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3.2.1.2辞退: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予辞退:a. 因业务紧缩需要裁减者;b. 经医生证明有传染性疾病,或其它疾病有碍工作及公共卫生者;c. 员工患病或因公致伤而休假,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者;d. 违反公司规章,绩效考核不合格,经培训、考核仍不符合公司要求者;e. 员工在试用期经考核认定不符合公司要求的;f. 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可以解聘的;g. 对公司有欺诈或欺骗行为;h. 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i. 利用职务盗用公司财产及名誉,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或不良影响;j. 经公司查出在其他公司兼职(公司公开招聘兼职人员除外);k. 对工作玩忽职守、严重失职、妨碍公司业务或不为公司尽力工作,给公司造成损失者;l. 触犯国家法律被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行政责任者;m. 其它不适应公司工作要求,应予辞退的。3.2.1.3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签订合同的一方不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行为。3.2.1.4退休:是指员工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龄(男周岁,女周岁)或企业规定的退休工作年限可予退休。3.2.2员工离职审批3.2.2.1员工因辞退、试用不合格、退休等原因而离职,其审批程序如下:a. 部门经理以下员工,由所在部门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经行政总经理核准后,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将该表及相关资料报人力资源部备案。b. 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行政总经理签字,报总经理批准。3.2.2.2员工因辞职、合同期满不续签等原因而离职,员工须自己于请辞日30天前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书面提出离职申请,审批程序同3.2.2.1条款的相关规定。3.2.2.3员工在未经批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公司有权冻结其人事关系、养老保险等,并按照相关规定扣发其薪资及绩效奖金。3.2.3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3.2.3.1工作交接手续办理参见3.5条款的相关规定。3.2.3.2如离职人员按正常手续工作交接完毕并离职后,再发现有财物、资料或对外应收帐务款项有亏欠未清者,由其直接上级承担连带责任,并应负责进行追索。3.2.3.3完成工作交接的员工,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其具体内容为:a. 办理四险转移手续;b. 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c. 办理党团关系转移手续;d. 办理工资转移手续;e. 核定离职薪资及绩效奖金;f. 对申请并核准退休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协助到档案关系所在地劳动局、人才中心,办理退休手续及退休证的领取事宜;g. 当辞职人员有要求时,人力资源部应为其出具工作履历及绩效证明。3.2.4因本人提出辞职而离职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应安排时间选派人员与之面谈,了解辞职具体情形及原因,征询其对公司的意见并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中面谈记录一栏。3.2.5 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每季度应编制人员流动情况分析表,对员工离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3.3员工晋升3.3.1晋级3.3.1.1晋级条件a. 绩效考核成绩优异可晋升一级工资,详见员工绩效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b. 所管理部门年度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名列前两名的,部门经理晋升一级工资。c. 对负责的工作有重要的革新、拓展,并在实施后取得重要的作用及经济效益;d. 对公司承交的重要工作圆满完成,成绩显著,对公司的发展有重要意义;e. 对公司有重要或特殊贡献。(b/c/d三条的晋级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提出议案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执行)3.3.1.2员工晋级审批,参照员工薪资级别变动审批手续执行:a. 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级别变动,由用人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提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绩效考核及奖惩结果并在公司内部进行总体平衡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议上通过;b.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级别变动,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及奖惩结果,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经行政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办公会议上通过;c. 根据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书面决定,人力资源部签发书面晋级通知并公示一周,同时向员工本人及相关部门发放员工调薪通知单;d. 如对所受晋级人员有异议,可在六日内报人力资源部提出意见,必要时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领导重新开会审定;如未在做出决定之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e. 所有员工级别变动案,以人力资源部正式公布的员工调薪通知单为准。f. 人事异动申请表与员工调薪通知单应存入员工管理档案。3.3.2晋职3.3.2.1公司内出现职位空缺,首先考虑从内部调整或晋升;人力资源部根据核准后的人员增补申请表报行政总经理批准后,在公司公开招聘。原则上,公司所有员工晋职应通过内部竞聘方式产生。3.3.2.2公司工作三年以上,从事相关岗位工作两年以上,连续二个考核期的考核成绩在B类及以上者,均可参加内部竞聘上岗。3.3.2.3所有晋升人员的面试及审批过程均参照招聘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3.3.2.4员工晋职依据、方法a. 员工晋职的依据及着重考核的标准 具备晋升职位的技能及管理能力 具备晋升职位所需的有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在职工作表现及操行良好 具备较好的适应性及潜力 已经完成晋升职位有关的培训课程 可以提供接替其职位的合适人选b. 员工晋职方法 个人资料的审查,包括报名者的所有档案资料、各考核期绩效考核的相关资料; 实施晋升考试,由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联合命题; 提交自我评述报告,并提供两名接替自己岗位的候选人; 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组成面试小组对报名者进行综合面谈,面试和录用审批具体参照招聘管理制度相关规定。3.3.2.5员工晋升后按照试用期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合格后正式任命,其他员工参与晋升的报名资料作为储备,进入人才资料库。3.3.2.6晋升员工的调职工作,参见3.5条款办理工作交接手续。3.4 员工降职3.4.1降级3.4.1.1降级条件a. 连续两个考核期考核成绩不合格,降工资一级;b. 所管理部门年度财务指标完成情况位列后两名的,部门经理降一级工资。c. 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酌情降级、降职直至开除;若经济损失重大,部门经理应承担连带责任,酌情降级、降职直至开除。d. 其它由公司临时决定的惩罚性降级。3.4.1.2降级审批 参见3.3.1.2条款的相关规定。3.4.2降职3.4.2.1在人力资源部组织下,各部门依据公司员工绩效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员工重新进入试用期,试用期的时间由具体用人部门确定;试用期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原岗, 试用期考核仍不合格者,予以降职。3.4.2.2 降职审批应遵循如下程序:a. 部门经理以下人员降职,由部门经理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签字后提交行政总经理审批,报给人力资源部备案即可;b. 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不符合现岗要求,人力资源部负责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提出降职方案,经行政总经理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通过方可;c. 若被降职人员无法在所属单位内找到新的工作岗位,则其人事关系转移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待岗,由人力资源部协助其在企业内寻求其它的就业机会,若该员工在6个月仍未在企业内被重新聘用,则予以辞退。待岗期间的薪酬按照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3.5 工作交接手续办理3.5.1所有员工调动需由人力资源部出具正式书面通知,并抄送调入、调出部门等相关部门及单位,通知有关部门及员工办理相关的调动手续;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应发布正式文件。人员调动的书面通知和文件应作为该员工的基本信息之一,收录到员工的个人档案中。3.5.2 异动员工接到任免通知,中层及以上员工需于10日内,其他人员需于7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理移交手续时,可向调入、调出部门经理申请酌情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3.5.3异动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工作交接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3.5.4异动员工与继任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具体内容如下:a. 完成离职(调动)交接表中相关部门及内容的确认工作;b. 将现职务(岗位)所负责的工作交代清楚,有未完成的或尚未解决的事宜,工作交接时必须提交文字说明资料。c. 列清单移交现职务(岗位)保管的工具,工作资料、帐册和物品。d. 列清单移交与工作有关的职章与钥匙。e. 结清财务、业务帐务,或详列明细并附相关单据呈送直接领导签核后,移交给继任者。f. 其它上级主管或继任者要求澄清的事情。3.5.5确因工作需要,应尽快到新岗位任职,而继任者又未到职,异动员工应与其直属主管进行工作交接。3.5.6部门经理的工作交接时应由行政总经理监交,行政总经理、财务总经理、业务总经理的工作交接应由总经理或其委派人员监交,其余人员由现任部门经理监交。3.5.7异动员工办好工作交接手续后,其交接清单及所附移交资料由监交人详加审查,并签核确认。如在交接过程中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意见呈报上级领导核定。3.5.8人力资源部凭监交人确认的离职(调动)交接表,督导该员工办理其它相关手续。3.5.9异动员工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天内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3.5.10本公司员工外派往培训或考察,时间较长需办理工作交接时,也应参照以上条款执行。3.6 离职人员凭签核完毕的离职(调动)交接表及具有核准权限人员核准的员工离职审批表,到人力资源部开具“离职工资通知单”,凭该单据到财务部领取工资。3.7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4. 相关表单4.1 人事异动申请表 4.2 员工调薪通知单4.3 离职(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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