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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慈利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扩面工作的调查与思考2010年07月09日 来自:作者:慈利县社保局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而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扩大其覆盖面(以下简称扩面),不仅关系到广大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也是完善基本养老制度、保证社会安定的着力点之一。那么,我县各类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情况怎样?如何扩面?带着这些问题,近期我局重点对全县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进行了调查摸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一、我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扩面的基本概况 我县养老保险工作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为推进企业改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从1996年的10668人增加到现在的21797多人,特别是从2004年省委省政府将养老保险扩面列为“为民办八件实事”以来累计扩面 9436人(其中:2004年扩面2150人, 2005年扩面1748人, 2006年扩面1508人, 2007年扩面1008人, 2008年扩面1512人,2009年扩面1510人)。我县养老保险覆盖面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扩面征缴养老保险费累计1312万元。目前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1035家,其中:企业532家,机关事业503家;参保人数27695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 6573人(含临聘人员675人),国有企业4644人,集体企业1381人,私营企业3433人,外资企业679人,民办非企业及社会团体59人,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1576人,其它下岗失业人员9350人。2009年全年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5538元,比1995年的997万元增长近6倍,养老金发放实现了不漏一人、不拖一天、不欠一分的“三不承诺”,真正做到了“上为政府排忧,下为职工解难”,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然而,据调查,截止2010年5月底,在我县工商部门注册的非公有制经济共有3908家,从业人员8434人,其中:私营企业528家(规模企业56家),从业人员4224人;外资企业2家,从业人员710人;城镇个体工商户3378家,从业人员3500人,已参加养老保险的5688人占用工人数的67%。调查显示,全县56家规模民营企业,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的仅22家,占39%,处于在建或半停产状态的34家,占61%,从用工情况来看,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中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就有近4100人,占总人数的49%,农民工2984人,占总人数35 %,其它人员1350人,占总人数的16%。据劳动部门掌握的情况,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1300人,按政策规定已参加养老保险675人,仅占52%,全县仍有相当一部分从业人员游离于社会保险的“安全网”之外,扩面征缴工作任重道远。 二、我县养老保险征缴扩面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从企业层面上来分析,企业主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参保意识。一是大部分民营企业对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理解模糊,普遍认为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提高了企业生产成本,加重了企业负担,会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因而把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视为一种负担,更谈不上承担社会义务;二是企业员工流动性比较大,企业主认为给他们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没有意义。 2、从员工层面上来分析,职工参保意识不强。企业员工在看待参加养老保险问题上也认识不足,心存各异,主要有以下四种表现:一是惧怕心理。因就业岗位竞争激烈,为不得罪老板,一部分员工明明知道用人单位没给自己参保缴费,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却不敢向老板提出,害怕被“炒鱿鱼”;二是只顾眼前心理。一部分年青的员工认为缴纳养老保险费后要等几年或几十年才能受益,时间太漫长,不如现在把钱拿在自己手里实惠,认为退休养老是将来的事,参加社会保险是远水解不了近渴,觉得放进口袋里的钱才是真正保险的,不同意单位从其工资代扣代缴纳养老保险费,有的员工向企业提出不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书面申请,企业主以此为尚方宝剑,不为其参保。如我县xxxx渡假村,有在职员工152人,其中有72人提出自愿放弃参保的书面申请;三是“白交费”心理。相当一部分农民工认为自己只是短时间在城里务工,将来不可能享受到保险待遇,现在所缴纳的保险费是在为他人做贡献,交了白交,因而产生抵触情绪;四是“随大流”的心理。一部分员工认为单位那么多人,参加养老保险不是我一个人的事,别人参加了我就参加,自己不瞎操心,不做“出头鸟”。 3、从缴费层面上来分析,缴费过高,难以承受。一是从劳动者个人经济收入的角度分析:据中国社会调查所专家作的一份民意调查,对大多数劳动者来说,最关切的问题有三个方面:就业、教育、社会保障。这些问题从性质上分大概有两个方面:当前的生存需求和未来的生活保障。既要保障当前生存需求,又要为未来的养老保障投入资金,这对大多数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来说存在较大难度。我县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中有相当部分属于原国有、集体单位的下岗、失业人员,大部分经济收入偏低,缴费能力较差,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今年调整缴费基数后,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最低月缴费金额达到272.4元,他们月收入如果按人均800元的计算(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省、市属企业职工工资),按照当前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4.6%计算,扣除基本生存需求(食品支出)276.8元后,剩余收入再按最低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则两项开支占到全部收入的68.65%,所以无能力缴费。二是从企业经营状况角度来分析:除省属企业效益比较好之外,其它未改制破产的县属国有、集体企业都是处于负债经营或停产半停产状态,企业无能力为参保员工按时足额缴费,虽然湘政办发200936号文件实施以来清欠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截止到2010年5月底,全县累计欠缴养老保险费还有6059万元,涉及参保单位205家,参保职工7734人,分别占参保企业和参保职工的42%和37%,其中欠费100万元以上的单位15家,共欠费4110万元,这些企业主要是经营状况困难,很多是资不抵债,如:二轻系统22家企业单位,参保在职职工491人,由于全部处于停产状态,资不低债,目前欠费达513万元;县建筑公司长期欠费,共有参保职工281人,目前欠费高达513万元;赵家垭蓄能电站共有参保职工287人,目前欠费高达1051万元;原商业系统欠费7家,金额1126万元;粮食系统欠费18家,金额451万元;供销社系统欠费15家,欠费1036万元。这种情况严重影响到我县养老基金的支撑能力和职工个人合法权益。三是从缴费基数来分析:我省近5年来缴费基数以每年约200元以上速度增加,也就是说每年净增缴费500元以上,下岗职工普遍反映,当前的缴费基数增长过快,超出了他们缴费的实际承受能力,故中断缴费比较普遍,我县参保实际缴费人数在全市排位最低,仅占参保总人数的65%。2000年以来,我县企业因破产改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达10319人,其中到2009年12月底未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达2000多人,经测算这部分对象需要补缴1000多万元。以上巨额欠费在2009年底之前全部补缴到位是十分困难的,如果按湘劳社工字200936号文件执行,今后补缴将成倍增加,企业和个人是无法做到的,后果将严重影响职工个人切身利益,有可能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4、从政策层面上来分析,制度不全,缺乏扩面约束力 一是现行征缴体制不完善,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养老保险费实行地税部门征缴后参保缴费环节多,手续繁琐,参保人员每次要跑几个部门,挫伤其参保缴费积极性;二是社会保险本身具有强制性,需要各部门的齐抓共管和全社会的广泛参与。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尚没有建立专一的法律,扩面工作既缺少法律保证,又缺乏部门配合,社保部门长期唱“独角戏”,其结果不言而喻,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个体工商户主实际处于想参保就参保,不想参保谁也没办法的法规真空地带,扩面工作未能形成刚性制约机制,举步维艰;三是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门槛高。湘政办发20094号关于解决未参保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最为突出的问题是缴费基数过高,与湘劳社政字20065号和湘劳社政200613号文件规定缴费基数不一样,政策缺乏连续性。湘政办发20094号关于解决未参保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未参保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需要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以不低于办理补缴手续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个人历年补缴缴费工资基数,缴费比例为20%。一次性补缴当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实施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经测算如果同样按全省20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补缴1995年10月2009年3月份养老保险费按湘政办发20094号文件规定需要37713.6元。而湘劳社政20065号文件规定的按历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补缴养老保险费只要21697.4元。同样是以按灵活就业方式参保,补缴的金额前后差距较大,实际把相当一部分符合扩面参保的人员拒之门外,给扩面工作带来难度。 5、从扩面环境来分析,缺乏扩面后盾。为优化投资环境,县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到企业检查必须实行许可制度,给扩面工作带来一定影响,导致我县工业园部分企业游离于社会养老保险之外;二是我县属于山区县,工业基础薄弱,劳动密集型产业少,因连续多年的扩面,再扩面范围窄。 三、建议与对策 做好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解决社会养老保险所面临的问题,从而使社会养老保险真正成为社会的“稳定器”,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在全省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基础上,我们应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站在保障民生、科学发展的高度,努力扩大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扩面工作: 1、加大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首先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养老保险意识,坚持不懈地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的宣传工作,要形成“报刊有文、电台有声、电视有像”的强大舆论宣传攻势,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养老保险政策走进千家万户,让企业自觉缴费,明白缴费义务;其次,要在全县上下纠正认识上的偏差,牢固树立参加养老保险本身就是优化经济环境的主要内容和思想观念,坚决纠正参加养老保险是与优化经济环境和扩大招商引资相矛盾、相冲突、相对立的这一错误看法。 2、完善政策,千方百计为扩面对象铺路搭桥。一是扩大社保补贴享受人员的范围。目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范围较窄,仅限于持再就业优惠证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下岗失业人员。为让更多人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建议政府加大对社保补贴的投入,把享受补贴的范围扩大到非公有制企业的参保职工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含个体工商户),运用惠民政策引导他们积极参保缴费,真正实现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全覆盖。二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是企业应尽的社会义务。对部分企业只顾眼前利益,拒不参保缴费,损害了职工利益,给社会埋下不稳定隐患的行为。政府应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把参保缴费作为彰先择优的基本条件,对积极参保、按时缴费的企业及其法人表彰奖励,对拒不参保、恶意欠费的在新闻媒体曝光,通过树立典型,激励引导企业积极参保缴费;三是出台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尽量地把非公有制企业必须纳入养老保险的范围,分期分批逐步实施,这样,既可保护私营企业的发展,又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便于留住人才、吸引人才,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3、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刚性制约。一是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劳动保障监察。通过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年检、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依法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监察,特别是在各类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合同鉴证、 用工备案和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顺利推进。二是采取行政手段督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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