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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塘煤矿“三违”帮教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及劳动纪律的行为。“三违”是安全生产的大敌,要搞好安全生产,必须将反“三 违”工作始终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为了强化安全管理,逐步 消除“三违”现象,做好一人一事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两 提升、一强化”要求,做到重心下移和前移、创新思路和管理, 从日常帮教抓起,真正做到安全文明生产,以达到从根本上遏 制“三违”的安全目的,特制订本制度,望有关单位严格执行。第一条 “过五关”是指对一些严重“三违”人员,帮教 活动必须经过以下这五关,方能正式上岗复工,如有一关未能 通过,则重新接受“过五关”安全培训,直至结业。第一关:接到处三违帮教通知单后,第一时间停工并前 来报到,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接单后,拒不参加培训的“三违” 人员,停工至报到为止,如超过一个星期,直接停止工作。第二关:“三违人员必须首先从思想上认识到自身三违 的严重性,危害性,做出深刻检讨,须包括事故分析,心得体 会,安全承诺等。第三关:安监处组织“三违”人员进行相关专业安全理论 及事故案例专题培训,参训人员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时上 下课,并做好培训笔录。第四关:安全培训结束后,安监处组织专业人员命题并进 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再上交由区队长、书记或家属签名的安 全联保协议,方准予结业。第五关:“三违”人员持复工意见单,经所在区队、主管 部门、主管矿长审核同意后,方能复工上岗。一般“三违”过三关。一是分析关。对当班查处的“三违”, 一是由区队当日值班队长组织“三违”本人、当班职工、跟班 队长,在班后会上进行分析,找出“三违”原因,制定防措施, 并由值班队长填写“三违”分析记录表,交安监处值班人员和 培训中心帮教负责人。二是由安监处组织以上相关人员,根据 违章类别、性质,有针对性的进行“三违”分析。二是谈话关。 首先,由所在区队党支部书记或队长对“三违”人员进行谈话 帮教,查思想根源,论违章危害,使其提髙思想认识,保证在 今后的工作中按章作业。同时,填写好帮教记录。其次,由培 训中心帮教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帮教。三是检查关。班后分析 和区队领导谈话后,由党支部书记或值班队长主持,让“三违” 本人在班前会上作深刻检查,讲原因,谈认识、论危害、作保 证,进行现身说法。同时,由培训中心向违章者家属发一封帮 教信。第二条 培训时间安排为每周六下午16点。对“三违” 帮教人员培训的主要容为:学习煤矿三大规程、学习安全法律 法规、学习近期安全生产形势文件、了解工作环境及井下危险 因素、所从事工种可造成的职业健康伤害和伤亡事故、该工种 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 险作业、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撤离现场的责任、义务和权力;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出入井手续、通风安全系统、 报警系统和安全指示标志;各专业反“三违”安全知识;典型 事故案例分析等。第三条 违章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培训中心下达的帮教时 间按时参加帮教。凡迟到者,罚款20元。如有特殊原因,违 章者和区队人员可提前与培训中心帮教人联系,并预定时间, 由区队管理人员陪同违章者本人到培训中心参加帮教。第四条无故不参加帮教的,对违章者和所在区队党政 正职以及领取帮教通知书人员分别罚款100元,并预定时间强 制帮教。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帮教职责第四条 为了加强对“三违”帮教的管理,矿成立“三 违”帮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帮教的检查、考核、总结、 通报与推进。组长:矿长副组长:副矿长成员:安监、党群、工会、女工协管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帮教中心,帮教中心设在安监处信息办, 由安监处信息办主任任帮教中心主任。第五条明确矿帮教管理机构和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一)矿长是全矿“三违”管理工作的重要领导者,对全 矿“三违”管理负总责。负责矿“三违”帮教管理领导机构的 建立,领导矿“三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全矿“三违” 管理工作做出重大决策和总体安排,安排制定“三违”帮教管 理制度,定期召开“三违”帮教座谈会。(二)各分管矿长和总工程师是全矿“三违”管理工作的 主要领导者,协助矿长领导全矿“三违”管理工作。负责协助 矿长建立矿“三违”帮教管理领导机构,协助矿长领导和管理 矿“三违”管理领导小组,并对全矿“三违”帮教管理工作做 出重大决策和总体安排,组织制定“三违”帮教管理制度。定 期组织召开“三违”帮教座谈会。(三)矿“三违”帮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全矿“三违” 帮教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全矿“三违” 帮教管理制度,对全矿“三违”帮教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做出 决策和安排,负责组织“三违”帮教的安全培训和存档备案工 作,指导基层“三违”帮教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全矿“三违” 人员的帮教活动,并对帮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四)矿“三违”帮教中心是全矿“三违”帮教管理工作 的具体实施机构,负责全矿“三违”帮教的总体管理工作,执 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制定和修改全矿“三违”帮教管理制度, 具体负责“三违”帮教的安全培训和存档备案工作,协调“三 违”帮教管理方面的各项工作,对基层“三违”帮教管理工作 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具体组织开展全矿“三违”人员 的帮教活动。(五)矿安监处是全矿“三违”帮教管理的主要部门,具 体负责“三违”帮教培训中安全基础知识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知识的宣讲与考核。并定期参加矿组织的“三违”帮教座谈会。(六)矿机电科具体负责“三违”帮教培训中机电、运输 方面安全知识的宣讲与考核。并定期参加矿组织的“三违”帮 教座谈会。(七)矿生产技术科具体负责“三违”帮教培训中采、掘, 通防,地测防治水方面安全知识的宣讲与考核。并定期参加矿 组织的“三违”帮教座谈会。(A)其他相关部室和区队对全矿“三违”帮教管理负有 相关的管理职能。各区队负责工作场所“三违”帮教的管理。 并定期参加矿组织的“三违”帮教座谈会。(九)各责任部室对其管理围的“三违”帮教培训要进行 认真准备,制订完善培训教材及考核试题。对管辖围的严重“三 违”帮教管理做到可控备案,坚持定期检查“三违”帮教的控 制及管理情况,及时消除各种“三违”现象。第三章“三违”的分级第六条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奖罚规定、制度将“三违”划分为一般“三违”和严重“三违”,其分级由矿安监处会同其他相关职 能部门依据“三违”事实共同鉴定。(一)一般“三违”的处理:依据矿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执行,由相关基层单位负责落实执行;(二)严重“三违”的处理:依据安监处会同其他相关职 能部门共同鉴定的结果,确认为严重“三违”的,直接进入“三 违”帮教流程。“三违”帮教流程第七条 为使“三违”帮教制度化,规化,特制定以下 流程:一、各级管理人员和安监员在现场发现“三违”人员,及 时向安监处信息站汇报。二、安监处信息站在接到汇报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三 违”事故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向安监处上报,分类建立档案。三、安监处根据调查出的“三违”事实结果,向严重“三 违”人员所属部门、区队下发培训教育通知单,容包括“三违” 事实、培训教育时间、地点、容、培训教师等。四、所有严重“三违”人员必须经过“过五关”帮教流程, 方能结业上岗。五、所有的“三违”人员接受教育过程结束后,由安监处 统一存档备案。第五章附则第八条附则(一)本制度中凡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不符之处,以 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为准。(二)本制度涉及之“三违”奖惩办法具体参照矿安全 考核奖惩制度。(三)本制度解释权归矿“三违”帮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四)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附:“三违”帮教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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