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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心理高危学生预警和干预工作方案各中小学: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暑期中小学心理高危学生预警和干预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63号)、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近期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及市、区有关专题会议精神,为持续做好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心理高危学生的预警和干预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强化管理,筑牢暑期学生心理安全防线各校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暑期心理高危学生预防和干预工作方案”以及“2020年秋季开学期间心理高危学生预防和干预工作方案”,全面建立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和干预工作机制。暑假期间,各校要继续深入全方面全员参与跟踪全体学生的心理动态,综合运用全员家访、线上线下班会、线上线下追踪、线上线下辅导、微信公众号等举措,以班主任、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为骨干力量,会同社区和家长,切实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发现特殊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和区教育局。暑假期间,各校要保证学生和家长知晓学校心理热线,并保持热线畅通,切实强化心理高危学生的社会支持系统,做到“心理支持系统不放假”。二、分类指导,确保心理支持系统不放假各校要根据春季筛选的结果,动静态结合开展常态化的心理危机跟踪辅导,继续完善心理高危学生(含一类、二类、三类学生)的一人一案一档工作,加强对学生心理危机的动态观察。对已经筛查出的二类和三类高危学生情况进行一次系统性分析,制定并落实针对性地干预措施,至少每周一次由班主任、学校领导或心理专兼职教师进行跟踪和辅导,并填写心理高危学生动态跟踪表(附件1)。对于已毕业升入高一级学校的高危学生,原则上由原毕业学校进行跟踪,并填写动态跟踪表。对认定为超过学校辅导能力范围的心理高危对象,指定专人(分管校长、班主任或心理教师)约谈家长,在家长认可的前提下,当面告知家长心理高危学生的风险性,向家长推荐转介相关医疗或咨询机构,签订书面告知书(附件3)。当面告知时必须回避学生本人,保护相关学生隐私。三、家校互动,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要充分认识到家庭对心理危机学生的重要影响,探索建立家校联动的全流程干预心理高危学生工作机制。各校通过家访、家长学院(家长学校)、公众号等途径,提高家长对各类心理疾病和心理危机的基本认识,明确家长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承担的就医、确保安全等责任。同时,要注意引导和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利用多种渠道向家长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为家长提供促进孩子心理健康发展的具体方法。四、持续关注,形成心理危机干预长效机制小学与初中、初中与高中要在8月底做好毕业班心理高危学生的对接工作,原毕业学校要主动向高一级学校说明高危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已经采取的干预策略及效果,心理档案仍由原毕业学校保管,高一级学校要根据对接了解到的情况,对高危学生进行全面评估,并重新建立档案,制定干预方案。秋季开学第一周,各校要再一次对全体学生进行心理危机筛选和排查,重点对象为新入学的学生和已被列入高危的人群,要根据排查结果,为高危学生建立一人一案一档,并制定个性化干预方案。同时,在开学第一周要分班上好开学心理第一课。心理健康事关学生生命安全,事关家庭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确保实时掌握学生心理状态与干预情况,统筹安排好假期及秋季开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未落实布置任务或布置不及时、工作不力等导致的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将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请各中小学填写附件1“二类、三类心理高危学生专题研讨会记录表”,于7月21日中午前通过邮箱1019721941qq.com报送至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韩文莲老师处。附件2、3请自行填写存档备查。附件:1. 二类、三类心理高危学生专题研讨会记录表 2. 心理高危学生动态跟踪表 3. 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告知书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20年7月17日附件1二类、三类心理高危学生专题研讨会记录表请以要点式填写此表于7月21日中午前发送至邮箱1019721941qq.com学校日期地点参会人员二、三类高危学生人数高危学生已采取干预措施、效果和困难1.2.3.暑期预防和干预措施1.2.3.附件2心理高危学生动态跟踪表姓名性别年龄班级班主任跟踪教师联系电话家长联系电话心理异常情况干预处置情况跟踪记录(每周一次)时间情况记录附件3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告知书尊敬的家长:您好!经了解,您的孩子同学在学校就学期间,通过发现其有情绪(或行为)。为维护该生安全,请您在假期配合做好以下事项:1. 关注孩子心理。请您密切关注孩子的情绪状态和行为表现,充分理解孩子的各种困扰,注意与孩子的沟通交往方式,并尽力帮助其改善情绪状态,尽力避免由于生活作息、学习成绩、休闲娱乐等问题与孩子产生激烈冲突。2. 定期联系学校。请您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及时告知学校(分管校长或班主任)孩子的情绪变化情况,必要时及时寻求学校帮助。3. 建议立即就诊。本着对孩子安全考虑,当孩子情绪或行为出现过激表现,或持续不能有效缓解时,请您务必及时带孩子至专业医疗机构就诊。监护人签名: 电话:监护人意见:日期:学校年 月 日注:本告知书一式3份。一份送达学生家长签收,一份交由班主任保留,一份由学校心理辅导室留存。学校指定专人与家长当面会谈,并回避学生本人,注意保护其隐私。秋季开学期间预防和干预措施1.2.3.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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