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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房屋租金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编号 : 甲 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 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地 址: 有权签字人:乙 方: (以下简称“中介公司”)地 址:法定代表人: 为推动个人房屋租金贷款业务的发展,以上双方同意共同合作,由浦发银行为借款人(房屋承租人)提供贷款,中介公司对借款人进行初步的信用调查与评估,并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合作开展个人租金贷款业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本协议中的“借款人”应符合如下全部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外埠居民需同时持有北京暂住证;(3)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有固定工作单位,持有所在单位于最近一个月内出具的收入证明,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实际年龄不超过65周岁。借款人应经中介公司进行资信调查后审核通过而向浦发银行推荐。中介公司保证其推荐的每一借款人均符合上述条件。第二条 贷款用途限于借款人交纳在其与中介公司两方(或加上出租人三方)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载明房屋的租金以及租赁期限。申请贷款时,借款人须提交房屋租赁合同的一份正本并提供已向中介公司交纳押金(相当于二个月房屋租金)和一个月房屋租金的交款证明;中介公司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出租人身份证件、该房屋的租赁登记证等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中介公司印章或由经办人签字以证明属实,浦发银行有权随时要求中介公司提供原件以供核查)。借款人对贷款本息的归还按照浦发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执行,中介公司按本协议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条 本协议中借款人浦发银行提供的合作额度为人民币 万元。浦发银行有权调整、中止或取消合作额度的全部或部分,但应书面通知中介公司。本协议中的“合作额度”是指为开展本协议项下的租金贷款合作事宜,中介公司向浦发银行推荐的全部借款人提供租金贷款的贷款累计余额的最高限额。第四条 中介公司应按浦发银行提出的贷款条件和信审要求并依照诚实信用原则,积极谨慎地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并将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推荐给浦发银行。中介公司推荐借款人时,应向浦发银行提供书面推荐意见及借款人的有关资信资料,中介公司保证向浦发银行提交的上述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并对因上述资料的瑕疵而造成的浦发银行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第五条 浦发银行根据中介公司的推荐和提交的借款人资信材料,根据其内部信贷审查要求进行审核。浦发银行审核同意发放贷款的,中介公司应协助借款人与浦发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相关前提条件满足后,浦发银行应按借款合同的规定及时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指定的中介公司在浦发银行开立的结算帐户,帐号为 。再由中介公司按其与出租人订立的委托协议的约定,将应付给出租人的租金付给出租人。中介公司应向浦发银行提交其与出租人订立的委托协议的复印件(加盖中介公司印章或由经办人签字以证明属实,浦发银行有权随时要求中介公司提供原件以供核查)。第六条 中介公司保证积极善意地为借款人提供与房屋租赁事宜相关的优质服务,遵循公平原则确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与内容,以保障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和本协议项下合作双方的利益,并推进本项贷款业务的发展。第七条 中介公司保证随时根据浦发银行的要求向浦发银行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并接受浦发银行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的了解和监督。中介公司保证其发生破产、清算、解散、合并、丧失或暂时丧失租赁经营资格、遭受行政处罚、涉及重大诉讼等情形以及其他损害/可能损害浦发银行贷款债权及/或担保权利的安全或实现时,必须提前30日(无法提前时应于知晓之日起两日内)书面通知浦发银行,并应按浦发银行的要求立即履行全部或部分付款责任(无论其性质是担保责任还是其他,也无论是否已到期),或者另行提供令浦发银行满意的担保。第八条 借款合同下的贷款期限均为11个月,币种为人民币,合同利率按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本金还款,逾期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均按合同利率上浮50%计收逾期利息和复利,挤占挪用贷款或虚构贷款用途的按照合同利率上浮100%计收罚息。贷款发放日之后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的,该笔已发放贷款的利率也不做调整。中介公司承诺承担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利息和复利并保证于借款合同规定的付息日/到期日将利息和复利(如有)直接支付给浦发银行,同时浦发银行仍保留向借款人追索利息和复利的权利。第九条 对于每一经中介公司推荐给浦发银行的借款人而言,除应承担贴息责任之外,中介公司还在此承诺其就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对浦发银行负有的全部债务,按本协议的规定承担垫款责任,并向浦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的担保范围包括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出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等)及其他应付款项。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在贷款到期日前,任何一笔到期应付款项未能按期足额获得清偿时,该债权应自动地被视为在下一笔应付款项的到期日浦发银行向借款人和中介公司均主张了权利。第十条 借款人或/及中介公司违反借款合同或/及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时,或者发生借款合同或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提前还款事项时,浦发银行有权宣布借款人和中介公司在借款合同和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立即全部到期,要求借款人和中介公司立即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此外,浦发银行还有权宣布终止本协议,取消尚未使用的合作额度。第十一条 中介公司已在本协议签订前在浦发银行开立专项保证金帐户(账号: ),账户内起存及留存资金余额应始终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就每一借款合同,中介公司应于浦发银行按借款合同/借款人指令而将贷款支付至中介公司帐户的同时或之前,按该笔贷款的 %提取保证金并存入保证金帐户。保证金帐户内的全部款项,供浦发银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承担的贴息责任、垫款责任和保证责任而使用,未经浦发银行同意,中介公司不得支取、也不得在其上设定任何第三方权利且不得要求清户(保证金帐户或其中的全部或部分资金遭受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时,尽管浦发银行在此保留对该等资金的权利及提出抗辩和异议的权利,中介公司仍同意浦发银行有权将受强制的资金视为已被中介公司支取而要求中介公司补充相等金额的保证金)。中介公司在此承诺:在中介公司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履行完毕之前,如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足当时个人租金贷款余额的 %或低于人民币 万元,中介公司应于二个工作日内补足,以使保证金帐户中的资金余额满足上述规定。第十二条 借款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任何一期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及其他应付款项时,中介公司应承担垫款责任,立即代借款人垫付当期欠款(为避免疑问本协议双方确认:此垫款不应被视为浦发银行的贷款债权已获清偿)。中介公司可根据房屋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的规定就已垫付款项向借款人追索,浦发银行可给予必要的配合。借款人连续或累计三期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浦发银行有权宣布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立即到期,同时有权要求中介公司立即履行保证责任。第十三条 中介公司代偿的任何款项,应按下列顺序清偿:第一,浦发银行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出的律师费、拍卖/变卖/评估等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等);第二,已逾期款项;第三,损害赔偿金;第四,违约金;第五,罚息和复利;第六,逾期利息;第七,利息;第八,本金。浦发银行有权单方变更上述顺序。第十四条 浦发银行向借款人追索时,除有权要求中介公司和出租人将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的应付给借款人的应退押金、应退押金和其他应付款项直接支付给浦发银行以清偿借款合同下的借款人债务之外,同时,浦发银行还有权在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内,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占有、使用、出租等方式管理经营房屋或处分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和利益,管理经营和处分所得在扣除管理经营和处分费用与成本之后,应优先用于清偿浦发银行在借款合同和本协议下的债权。中介公司同意上述规定,并确保房屋租赁合同包含上述规定且已获得借款人及出租人的同意,以使浦发银行届时按上述规定行使权利完全合法且并无任何障碍。第十五条 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条款以及中介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垫款责任和担保责任,均独立于借款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及其他任何合同或协议。中介公司在本协议项下应履行的担保责任不以浦发银行向借款人或其他任何担保人/出租人/保险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中介公司向浦发银行承担的担保责任不受其他任何担保人/出租人/保险人所提供的担保/保险的影响,也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若浦发银行与任何质押人/抵押人就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债权签订了质押合同/抵押合同或设定了质押权/抵押权,中介公司在此承诺不要求浦发银行在向中介公司主张担保权利之前先行使质押权/抵押权。第十六条 中介公司应及时提前向借款人催收贷款本金,并于每月20日(最后一期为到期日)之前将该期应还本息款项存入借款人的还款帐户以便浦发银行扣收,该还款帐户被冻结或有其他不宜使用的情形时,中介公司应将上述款项直接付至浦发银行的指定帐户。浦发银行应于每月20日(最后一期为到期日)之前将应借款人姓名、还款帐户帐号、当期应还款金额通知中介公司。因还款帐户可用余额不足或被查封冻结等任何原因导致未能按时足额扣款时,视为借款人和中介公司违约,浦发银行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中介公司承担垫款责任和担保责任。第十七条 按照本协议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介公司有义务向浦发银行支付(包括偿付、垫付等)任何款项(包括欠款、应付贴息、垫款、交纳保证金等)时,浦发银行有权从中介公司在北京市商业银行的任何营业机构开立的任何帐户(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帐户、结算帐户等)中自行直接扣划、转移相应款项,无须获得中介公司的同意也无须事先给予通知,但浦发银行应在执行扣划、转移后给予通知。扣划、转移不足的部分中介公司仍应支付。第十八条 浦发银行有权向第三方转让其在借款合同和本协议项下享有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益,而无须获得中介公司的同意,但浦发银行应在转让后通知中介公司。为执行本协议,浦发银行所属任一分支机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承担浦发银行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义务。第十九条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由浦发银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条 借款合同文本格式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房屋租赁合同文本格式作为本协议附件二,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需修改则不应与本协议发生抵触。就本浦发银行与中介公司之间在该合同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而言,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协议为准。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由双方于 年 月 日在浦发银行所在地签订。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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