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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初中精品教育资料,仅供参考学习!2019年中考语文按考点分类汇编 含解析文学类文本阅读文学类文本阅读端午的鸭蛋(节选)汪曾祺我的家乡是水乡。出鸭。高邮大麻鸭是著名的鸭种。鸭多,鸭蛋也多。高邮人也善于腌鸭蛋。高邮咸鸭蛋于是出了名。我在苏南、浙江,每逢有人问起我的籍贯,回答之后,对方就会肃然起敬:“哦!你们那里出咸鸭蛋!”的卖腌腊的店铺里也卖咸鸭蛋,必用纸条特别标明:“高邮咸蛋”。高邮还出双黄鸭蛋。别处鸭蛋也偶有双黄的,但不如高邮的多,可以成批输出。双黄鸭蛋味道其实无特别处记叙文阅读答案汪曾祺端午的鸭蛋 我的家乡是水乡。出鸭。高邮大麻鸭是著名的鸭种记叙文阅读答案汪曾祺端午的鸭蛋 我的家乡是水乡。出鸭。高邮大麻鸭是著名的鸭种。还不就是个鸭蛋!只是切开之后,里面圆圆的两个黄,使人惊奇不已。我对异乡人称道高邮鸭蛋,是不大高兴的,好像我们那穷地方就出鸭蛋似的!不过高邮的咸鸭蛋,确实是好,我走的地方不少,所食鸭蛋多矣,但和我家乡的完全不能相比!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袁枚的随园食单小菜单有“腌蛋”一条。袁子才这个人我不喜欢,他的食单好些菜的做法是听来的,他自己并不会做菜。但是腌蛋这一条我看后却觉得很亲切,而且“与有荣焉”。文不长,录如下:腌蛋以高邮为佳,颜色细而油多,高文端公最喜食之。席间,先夹取以敬客,放盘中。总宜切开带壳,黄白兼用;不可存黄去白,使味不全,油亦走散。高邮咸蛋的特点是质细而油多。蛋白柔嫩,不似别处的发干、发粉,入口如嚼石灰。油多尤为别处所不及。鸭蛋的吃法,如袁子才所说,带壳切开,是一种,那是席间待客的办法。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高邮咸蛋的黄是通红的。苏北有一道名菜,叫做“朱砂豆腐”,就是用高邮鸭蛋黄炒的豆腐。我在吃的咸鸭蛋,蛋黄是浅黄色的,这叫什么咸鸭蛋呢!端午节,我们那里的孩子兴挂“鸭蛋络子”。头一天,就由姑姑或姐姐用彩色丝线打好了络子。端午一早,鸭蛋煮熟了,由孩子自己去挑一个,鸭蛋有什么可挑的呢?有!一要挑淡青壳的。鸭蛋壳有白的和淡青的两种。二要挑形状好看的。别说鸭蛋都是一样的,细看却不同。有的样子蠢,有的秀气。挑好了,装在络子里,挂在大襟的纽扣上。这有什么好看呢?然而它是孩子心爱的饰物。鸭蛋络子挂了多半天,什么时候孩子一高兴,就把络子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端午的鸭蛋,新腌不久,只有一点淡淡的咸味,白嘴吃也可以。孩子吃鸭蛋是很小心的。除了敲去空头,不把蛋壳碰破。蛋黄蛋白吃光了,用清水把鸭蛋壳里面洗净,晚上捉了萤火虫来,装在蛋壳里,空头的地方糊一层薄罗。萤火虫在鸭蛋壳里一闪一闪地亮,好看极了!(1)通读选文,用简洁的语音概括主要内容。 (2)选文第段中说“袁子才这个人我不喜欢”,为什么还摘录食单中“腌蛋”的内容(3)选文中第段中写“我在吃的咸鸭蛋”有何作用(4)阅读选文,按要求回答问题。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揣摩居中加点字“吱”,分析其表达效果。)从下列词语中任选一句进行品析,体会汪曾祺散文的语言特色。我走的地方不少,则食鸭蛋多矣,但和我家乡的完全不能相比!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鸭蛋有什么可挑的呢?有!别说鸭蛋都是一样的,细看却不同,有的样子蠢,有的秀气。(5)选文中第段描写孩子们端午节把鸭蛋制成“鸭蛋烙子”这一细节,从中流露出作者怎样的感情?我们也有过类似的体验,请运用细节描写,把你如何精心挑选某心爱之物的过程分享给大家(60字以内,含标点)。【考点】9C:记叙文阅读综合【分析】本文通过各地均有的风俗写到家乡高邮端午的种种风俗,从名声、特点和习俗三个方面介绍了故乡的鸭蛋,表达出对儿时生活以及童真童趣的怀想,对故乡的热爱和自豪,以及对故乡高邮鸭蛋的赞美之情【解答】(1)本题主要考查文章内容的概括根据问题,找到相应的段落,逐条总结即可,在总结的时候寻找每段的中心句和文章的中心句或者找到重点词语,用自己的语言将词语整理组合也可注意词语简练运用段落总结法,可以从每段中心句“高邮咸鸭蛋于是出了名”“高邮咸蛋的特点是质细而油多”“端午节,我们那里的孩子兴挂“鸭蛋络子”总结出作者从名声、特点和习俗三个方面介绍了故乡的鸭蛋(2)本题考查筛选信息的能力根据第一段中的“袁子才这个人我不喜欢,他的食单好些菜的做法是听来的,他自己并不会做菜但是腌蛋这一条我看后却觉得很亲切,而且“与有荣焉”“可以作答(3)本题考查赏析写作手法第二段中提到自己在吃鸭蛋的经历,这是用自己家乡的咸鸭蛋和的咸鸭蛋作比较,所以这是对比的修辞方法,是为了突出了作者对家乡咸鸭蛋的喜爱之情(4)第一小题,本题的考点是词语的赏析解答思路:解词+内容+情感方法:联系词语本义,结合语境分析词语的含义,以及表达的感情理解词语一般先理解其表面义,然后要结合语境及课文内容,具体理解出它的语境义及所包含的情感“吱”是拟声词,以声音写鸭蛋,形象地描摹出筷子扎进咸鸭蛋红油从中冒出来的情态,生动地写出了家乡咸鸭蛋的美味可口,让人垂涎欲滴第二小题,本题考查文章语言特色的分析解答此题结合我们平时对文学常识的积累可以知道,汪曾祺是一位非常讲究语言艺术的作家,他写作语言的最大特色就是“平淡而有味”,用适当的方言表现作品的地方特色,文白夹杂,有淡淡的幽默第一句话体现了他文白夹杂的特点,有着淡淡的幽默第二句话运用口语化的语言,读来亲切感人(5)本题考查揣摩作者感情作答此类问题,需要认真阅读指定段落,结合具体的语境,联系文本的主旨,结合自己的情感体验分析作答即可第段描写孩子们端午节把鸭蛋制成“鸭蛋烙子”这一细节,既表现了作者对家乡鸭蛋的喜爱,也表现了作者对儿时美好生活的回忆选取自己生活中类似的情节做细致的描写即可答案:(1)从名声、特点和习俗三个方面介绍了我故乡的鸭蛋(2)袁子才这个人我不喜欢,他的食单好些菜的做法是听来的,他自己并不会做菜但是腌蛋这一条我看后却觉得很亲切,而且“与有荣焉”(3)突出了作者对家乡咸鸭蛋的喜爱之情(4)“吱”生动地写出了红油冒出来的声音,体现出高邮咸鸭蛋油多的特点,写出了吃咸鸭蛋时的兴奋和快乐心情,表达了作者对家乡咸鸭蛋的喜爱之情选第一句话这句话文白夹杂,有一种淡淡的幽默(5)表现了作者对家乡鸭蛋的喜爱和对儿时生活的美好回忆每到端午节的时候,妈妈总要包粽子,而我负责挑选红枣我先把红彤彤的枣子倒地盆子里,然后一颗颗拿起来,翻来覆去的看,往往没等到看出问题,这颗艳红的枣子就钻进了我的口中!12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各题。 她跟他居住在美丽的香格里拉的一幢小木楼里。他是一位小提琴演员,音乐,仿若就是他的生命。每天清晨,一觉醒来,他都会跟尚在梦中的她吻别,独自到楼下的河边练琴。而她总会在他悠扬的琴声中醒来,起床为他准备早餐。 然而,不幸,总是伴随着幸福降临。 这天早上,她尚在睡梦中,突然被一阵刺耳的噪音吵醒。噪音,正是来自于他拉琴的河边。她惊讶,一向练琴宛如天籁之音的流连,怎么会拉出这种难听的琴音? 拉开窗,他仍在楼下。他似乎浑然不觉,仍旧像往常一样,忘情地投入在演奏中。 惊疑,一阵阵袭来。她快步来到他身边,疑惑地问他,亲爱的,你的小提琴是不是出了问题? 他似乎被吓了一跳,小提琴?没有什么问题呀。 他张着大嘴,跟她讲话时声调高得吓人,一切的一切,都那么奇怪。这是她往日从未曾见过的。 她只会更加心生疑虑,难道,是他的耳朵出了毛病? 那一天,她故意走在他身后和他说话。她的声音很小:“父母最近身体不太好,我们一起去看望他们好吗?” 以往,他一向都对父母身体极为关心的。但这一次,他竟然一声不吭,就像没听到。 果然,就在那天下午,跟她和他都是好友的医生榛证实了她的疑惑。榛把她叫到一边,语气十分严峻,你先生的耳朵出了问题,他的听力下降得非常厉害。 明知事实如此,她却不相信这是真的,急着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榛摊摊手,表示无可奈何,也就是说,也许用不了多久,流连就什么也听不见了。 她的脑子嗡的一声,差点晕倒:对于一个依靠敏感听觉去创作人生的音乐演员来说,耳聋,代表着他将彻底告别自己钟爱的音乐生涯。 可榛,这位优秀的耳科医生都表示束手无策,绝望便袭遍了她的全身。 她没有告诉他耳聋的坏消息,她一如既往地陪伴在他身旁,做他忠实的听众。 幸好,他对自己的听力并没有怀疑,他每天仍然兴致勃勃地去河边拉琴。她则每天强装笑颜,暗地里,却到处打听医治耳聋的办法。 榛给了她一个好办法,他建议她在流连他彻底失聪前,先去学习手语和唇语。因为耳聋之后,随之而来的将是语言障碍,最后导致又聋又哑。 她明白,倔强的他一旦失去音乐,会发疯的,她得早点劝慰他,必须先学会与聋哑人交流。 她偷偷学起了手语和唇语。进步非常神速,几个月后,她已经能熟练地与聋哑人对话交流了。而此时的流连,已经濒临彻底耳聋的边缘。他虽然仍旧坚持每天去河边拉琴,可他似乎也明白,自己身上出了问题。 一天早上,他的脸色突然变得难看起来,他对她说,最近许多人开始对他的音乐水平持起了怀疑态度,为了证实自己的实力,他将随演出团到外地进行演出。 听了他的话,她自然十分着急,不,你不要去管别人说什么,在我心目中,你永远都是最棒的。 他哼了一声,他当然知道他是最棒的,可是许多人不这样认为,他要证明给他们看。 不论她怎么劝,他都执意要去外地演出。第二天,他就悄悄买好了机票,只给她留了张字条就跟随演出团出发了。她又急又气,却又毫无办法。 噩耗,是在半个月后得知的。那一天,她突然接到演出团的电话:流连,也就是你先生,半个月前住院了,经诊断为血癌晚期。 接到电话,她早已天旋地转。当晚,她乘坐最快的航班赶到他身边,可三个小时前,他已永远闭上了眼睛。望着他毫无血色的脸庞,她当场晕厥。 醒来时,榛站在她的床前。 突然,她想起了什么,问他,流连不是只患了耳聋吗?怎么会这样呢? 榛默默地掏出一封信,说,这是流连留下的,你看看吧。 信上,是他歪歪扭扭的笔迹: 亲爱的颖: 原谅我独自一人先一步去了天堂。其实早在一年前,我就已经被确诊患了血癌。我知道,这种病对于医学界还是一个难以攻克的难题,与其让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等死,我更愿意与你共同度过剩余的时光。我并没有耳聋,请原谅我欺骗了你,因为如果不是这样,你就不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学会手语和唇语,亲眼看到你能用手语与别人交流,我彻底放心了。你知道吗?将要耳聋的不是我,而是你呀我们在举行婚礼时,我就从你父母那里得知,你先天性的耳疾会使你在30岁时失聪,我担心我离开后,你无法独自去面对这无声的世界,所以编造了这个谎言!最后,我想告诉你,榛是个好男人,我们没结婚前,他一直暗恋着你。我想,他以后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 泣别,你的流连 看完信,泪,早已淌满她的双颊。 多年以后,她与榛举行了婚礼。红地毯上,两人的手中不约而同挽着的,是一把美丽的小提琴。(1)小说中的流连是怎样一个人?(2)小说有几处令人意料之外的情节安排,请分别指出。(3)榛是小说中着墨不多的人物,但又不可缺少,为什么?请简要说明。(4)这篇小说不同版本的标题不一样,一个是遗嘱,一个是爱,不会失聪,你认为哪一个题目更好?为什么?【分析】这篇小说通过妻子瞒着丈夫的病用心陪伴丈夫,丈夫用心良苦地瞒着妻子,让她学手语和唇语,并为她的未来幸福着想的故事,表现了夫妻二人之间真挚的爱情,抒发了作者对这种真挚爱情的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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