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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利用旧塑料30000吨生产塑料颗粒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鹤壁市庆康商贸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一年十二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利用旧塑料30000吨生产塑料颗粒项目项目代码2109-410603-04-01-678595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鹤壁市山城区铁西路3号建材市场路西地理坐标东经114度11分19.903秒,北纬35度53分14.73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39-42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421和422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鹤壁市山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109-410603-04-01-678595总投资(万元)98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3.06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无需进行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山城区牟山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审批机关:鹤壁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无文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山城区牟山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内容纳入到了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规划环评中进行介绍,该规划环评批复文件为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发展规划(2018-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豫环函202110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山城区牟山工业园区是经鹤壁市人民政府2004年10月批准成立的市级特色工业园区,2005年被列为首批省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2008年被省发改委、环保厅等六家单位正式确定为河南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2009年12月,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委办公室下发关于成立山城区牟山产业集聚区党工会、管委会的通知(山文2009128号),将山城区牟山工业园区改名为山城区牟山产业集聚区。山城区牟山产业集聚区于2018年10月18日上午进行了山城区牟山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评审,原则上同意了本规划方案。一、与山城区牟山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符合性分析根据山城区牟山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规划范围为:红旗街以南、山南路以北、铁西路以东、东环东路以西区域,总面积9.83平方千米。规划布局为“一核一圈、引领发展,两轴三区、绿网交融”。围绕湿地公园生态绿核布局各功能片区,由产业发展轴各产业组团,由功能拓展轴延展老城区城市功能,通过生态廊道、生态绿地的渗透,形成生态、可持续的整体格局,范围内划分为制造业板块、清洁能源产业板块、云产业板块、生态休闲服务产业板块,形成“四大产业板块”的整体格局。1.规划布局(1)一核:一核:中部景观生态绿核。(2)一圈:围绕生态绿核形成的产业服务圈层。(3)两轴:沿东环路产业发展主轴、沿牟山大道功能拓展轴。(4)三区:制造业片区、新型煤化工产业片区、综合服务片区。2.四大产业板块(1)制造业板块:以金属加工、零部件制造、装备制造为主导,结合中小产业创业园利用老城区的劳动力资源,为老城区提供就业岗位。(2)新型煤化工产业板块:以新型煤化工产业为主导,依托宝山产业园区的产业基础,拓展产业链,作为工业集聚区的煤化工产能升级的示范区。(3)云产业板块:以线上服务、创新研发为主导,结合互联网+发展的新趋势,引导互联网+同其他产业门类融合,以提升园区的产业等级和产业的可持续性发展。(4)生态休闲服务产业板块:游憩休闲、商业商务为主导,依托鹤湖湿地公园、桐岭生态园的生态景观优势,集聚综合服务功能,强化全区生态优势和产业特色。3.工业用地布局结合集聚区现状用地布局,采用“小集中、大分散”和“一次规划,分期安排”的布局原则,依托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南部现有产业和牟山大道形成南部生产片区。依托中小企业创业园现有产业和朝阳街、红旗街、东环路形成北部生产片区。依托晋中南铁路场站和东环路、泗河街、泗滨街打造仓储物流集散中心。形成干道带动、集聚成园发展的组织结构。规划工业用地417.3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3.05%。其中,牟山大道以南清洁能源产业板块以新型煤化工产业和制造业为主,规划工业用地分别为三类工业用地和二类工业用地;北部东环路以东规划为云产业板块以线上研发、创新孵化产业为主,规划工业用地以一类工业用地为主;北部东环路以西规划为制造业板块以金属加工、零部件制造、装备制造业为主,规划工业用地以一类工业用地和二类工业用地为主。4.产业规划(1)牟山产业集聚区产业选择的原则第一,满足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要求,有稳定、有发展前景的市场需求,未来国际市场需求量、行业发展前景、区域协作与竞争、对城市形象作用。第二,以“煤电化材”等产业为主,配套发展煤炭物流产业,这些产业符合鹤壁市乃至中原经济区产业发展的方向。第三,利用并发展现有资源,带动一批产业兴起,能够成为区域发展的发动机、近期和远期效益、扩大就业机会。第四,绿色低碳、无污染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绿色增长动力、智能科技的应用、环境绩效、可持续再生是未来产业发展的趋势,也是城市持续发展的要求。(2)牟山产业集聚区产业选择从上述四项原则出发,对牟山产业集聚区产业层层比对和筛选。首先对未来中国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逐一分析:节能环保产业,包括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循环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有新移动通信、互联网、智能终端、云计算、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生物产业,包括有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制造;高端装备制造,包括有航空航天、海洋工程装备、高端智能装备;新材料产业,特种功能和高性能复合材料;新能源产业,核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新能源汽车产业,包括有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就目前山城区发展的优势产业,包括有循环产业、电子电器(半导体、消费电子、家电)、矿山设备、新型建材化工材料、新能源产业、汽车零部件(汽车散热器、电阴器、控制系统)、流通业。而从周边区域涉及的产业来看,包括有电子电器、生物医药、高端装备、金属加工、煤炭物流和食品加工。经对比分析,本项目占地属于规划的工业用地,规划产业为制造业片区内,目前园区规划正在进行修编,修编后本项目位于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山城区牟山工业聚集区管委会办公室已为本项目出具同意入园证明(见附件),本项目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规划要求。二、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符合性经过与规划环评结论对比分析,本项目的建设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求不冲突。(2)规划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8-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要求“入驻项目应遵循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逐步优化产业结构,构筑循环经济产业链;鼓励发展主导产业,并不断完善产业链条;化工行业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以及国家、河南省产业布局的项目;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生产聚氯乙烯及其下游产品的项目,高毒、高残留、高风险的农药原药和化学合成制药项目,使用硝酸作为氧化剂的橡胶助剂项目,耗水量大的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项目以及利用老设备且建设水平低的搬迁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抗生素类发酵制药项目;建材行业禁止新建、扩建水泥项目;禁止制浆造纸、制革、化纤浆粕、钢铁、印染、电镀等项目”。经对比分析,本项目不属于规划审查意见中禁止建设的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规划审查意见的要求。规划环评土地利用和产业用地规划图见附图。(3)园区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的建设与园区规划环评负面清单符合性如下。表1-1本项目与集聚区规划环评准入条件对比一览表类别规划环评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1)鼓励引进的项目和优先发展行业集聚区已按照主导产业及辅助产业对各园区功能布局进行合理布局,原则上仅允许入驻符合集聚区产业定位,且项目选址须符合集聚区产业布局及用地性质的项目;鼓励入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鼓励中水回用项目、污水深度治理等基础设施、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入驻集聚区;鼓励清洁生产水平较高,且能够进一步拉长集聚区产业链,符合集聚区产业定位的企业入驻集聚区;鼓励集聚区内符合产业定位的现有企业对产品进行提升,延长产业链条;鼓励集聚区现有企业进行工程工艺技术升级改造、污染治理措施升级改造、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提高现有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允许入驻符合集聚区产业定位及产业布局的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及煤化工的下游企业,符合集聚区循环经济发展产业链上下游产业的补链项目;建议东片区的陶瓷企业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为原料;建议煤化工行业重点发展以区域现有煤化工企业现有产品为原料的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及下游产业链产品,延长煤化工产业链;允许符合集聚区产业定位、与周边企业相容性好的退城入园项目入驻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本项目为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属于资源回收,与园区发展产业配套,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要求产业政策(2)限制或禁止入驻项目禁止建设或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或设备,严禁淘汰、限制限制类的工业企业入集聚区。禁止新、改、扩建涉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生产和使用的项目。限制引进与主导产业不符、且排放重金属废气及大量有机废气等重污染的企业入驻,减少对山城区及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严禁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的煤化工项目。禁止环境风险大,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和损害人体健康,公众反对意愿强烈的项目入驻。禁止建设不属于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内的石油加工项目。禁止新建、改建或扩建水泥项目,且禁止新增集聚区现有水泥规模。禁止高毒、高残留、高风险的农药原药和化学合成制药项目入驻;且入驻的农药及化学合成制药项目的防护距离不能超出集聚区四周边界。禁止使用硝酸作为氧化剂的橡胶助剂项目及利用老设备进行低水平的搬迁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或禁止入驻项目生产规模和工艺装备水平(1)入区企业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准入条件中的经济、产品规模和生产工艺要求;(2)在生产工艺、技术水平、装备规格上,要求入区项目达到国内行业领先水平或具备国际先进水平;(3)煤气化装置改造项目建议采用新型洁净煤加压气化技术,如HTL、SHELL、水煤浆等煤气化技术等;到2020年,淘汰化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4)到2020年年底,实现水泥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推广适用于低氮燃烧器及分级燃烧技术、烟气脱硫技术及高效收尘技术等成套技术装备,开展低品位原燃料和废物资源循环利用、废气资源再利用等绿色化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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