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93页
第2页 / 共93页
第3页 / 共93页
第4页 / 共93页
第5页 / 共93页
第6页 / 共93页
第7页 / 共93页
第8页 / 共93页
第9页 / 共93页
第10页 / 共93页
亲,该文档总共9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郏县众和建材有限公司顺达绿色建材综合处置中心项目项目代码2020-410425-42-03-090726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 河南 省(自治区) 平顶山 市 郏 县(区) 黄道 乡(街道) 黄南村 地理坐标( 113 度 8 分 38.7417 秒, 34 度 4 分27.4433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3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6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303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020-410425-42-03-090726总投资(万元)136000环保投资(万元)5986环保投资占比(%)4.4施工工期1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35667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与郏县城乡总体规划(2014-2030的相符性分析城市性质:巩固提升郏县产业优势、交通优势和历史文化资源优势,突出郏县作为郑州大都市区和平顶山市互动发展的节点城市地位,把郏县建设成为经济富强、文化厚重、绿色生态、宜居宜业、幸福活力、特色鲜明的一流县城和中原城市群内的现代化名县,打造经济富强活力县、青山碧水生态县、文化荟萃旅游县和幸福宜居长寿县。空间发展方向:到2035年,郏县县域形成“一核引领、两轴带动、四区协同”的空间格局。一核即中心城区,是郏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全县发展的增长极核心;两轴即S232(平郏快速通道)南北向城镇空间发展轴和G344(洛界路)东西向城镇空间发展轴;四区即中部城乡重点发展区,范围为“一城四乡”,包括中心城区、广阔天地乡、王集乡、白庙乡、渣元乡;北部循环经济发展区,包括安良镇、黄道镇、茨芭镇、薛店镇四个镇;东部现代农业发展区,包括冢头镇、长桥镇两个镇;南部文化旅游发展区,包括堂街镇、李口镇、姚庄回族乡三个乡镇。本项目位于黄道镇黄南村,在总体规划中,位于北部循环经济发展区,符合总体规划的相关定位和发展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河南省“三线一单”研究报告及河南省“三线一单”文本关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结果:最终确定全省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4153.88km2,占全省国土面积的 8.54%,主要分布于北部太行山区,西部的小秦岭、崤山、熊耳山、伏牛山和外方山区,南部的桐柏山和大别山区,零星分布于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沿线、黄河干流沿线、淮河干流沿线、豫北平原和黄淮平面,总体分布格局为“三屏多点”。从北向南包括太行山区生态屏障、秦岭东部山区生态屏障、桐柏大别山区生态屏障。本项目选址位于郏县黄道镇黄南村,项目所在地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符合生态红线保护要求,详见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2、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为建筑石料开采及加工项目,运营期间不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仅消耗电能。本项目运营后降尘用水来自老虎洞水库,无废水外排;生活用水使用地下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根据郏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规划文件,项目所在区域为工矿用地,为允许建设区,符合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上,本项目在能源、水资源、土地资源方面均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3、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096-2008)2类标准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质标准要求;地下水质量目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水质标准要求。本项目营运后废气主要为运营期间各环节产生的粉尘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不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危险废物暂存间、生产车间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不会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大的影响,不会改变土壤、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现状。因此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所在地属于郏县黄道镇,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0年12月),郏县黄道镇涉及的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如下表:表1 郏县环境管控单元划分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分类环境要素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郏县一般生态空间优先保护单元一般生态空间1、严格控制生态空间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2、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一般生态空间。3、防止过度垦殖、放牧、采伐、取水、渔猎、旅游等对生态功能造成损害,确保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4、禁止在公益林内放牧、开垦、采石、挖沙取土、堆放废弃物,以及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过度修枝等毁林行为。禁止向公益林内排放污染物。5、限制或禁止各种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的经济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如无序采矿、毁林开荒、湿地和草地开垦、过度放牧等。6、严格控制在一般生态空间内过度放牧、无序采矿、毁林开荒、开垦草地等。7、已依法设立采矿权并取得环评审批文件的矿山项目,可以在不损害区域生态功能的前提下继续开采,并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新建、扩建矿山项目应依法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本项目为建筑材料加工项目,不涉及矿山开采,位于郏县黄道镇黄南村,根据郏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证明,本项目用地为工矿用地,符合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郏县岩溶水严重超采区重点管控单元水资源重点管控区地下水严重超采区,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产业集聚区集中。本项目运营期间生产过程中无用水环节,仅为降尘用水及生活污水,非高耗水项目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禁止工农业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郏县大气重点、岩溶水严重超采区重点管控单元水资源重点管控区、大气重点管控区地下水严重超采区,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产业集聚区集中。1、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冶炼、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化工、建筑陶瓷等行业的高排放、高污染项目。2、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3、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本项目不涉及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禁止工农业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运营期间生产过程中无用水环节,仅为降尘用水及生活污水郏县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水环境一般管控区1、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2、新建或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达到或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本项目不涉及1、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2、新建或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达到或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3、园区内铸造产能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只减不增。本项目不涉及1、以跨界河流水体为重点,加强涉水污染源治理和监管,建立上下游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严格防范跨界水环境污染风险。2、有色金属冶炼、铅酸蓄电池、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企业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污染治理设施时,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重点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3、按照土壤环境调查相关技术规定,对垃圾填埋场周边土壤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对周边土壤环境超过可接受风险的,应采取限制填埋废物进入、降低人体暴露健康风险等管控措施。本项目不涉及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率达到30%。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综上,本项目已通过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所在地位于郏县黄道镇黄南村,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项目建成后不在上述生态管控单元内,不降低项目周边环境质量底线,不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二、与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豫环攻坚办【2021】20号)河南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深入推进2021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制定本方案。二、工作目标(一)年度目标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53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控制在87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超标率控制在15%以下,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65%,重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4%以下。(二)阶段目标第一阶段1-3月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78微克/立方米以下;第二阶段5-9月臭氧超标天数不超过54天;第三阶段10-12月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以下。四、主要任务(一)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3. 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按照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0年本),严格执行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法规标准。2021年5月底前,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对国家和我省明确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实施落后产能清零行动,巩固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成效,于2021年10月底前完成淘汰落后产能项目验收工作。16.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力争2021年年底前,累计完成20万台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任务;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测及定位系统安装工作,确保完成信息采集的机械排放检测及定位系统安装全覆盖;组织开展矿山及企业内部车(机)专项整治行动,对全省矿山进行摸排,对矿山及企业内保有的车(机)进行信息采集、排放检测,推进高排放车(机)新能源替代工作。(四)优化调整用地和农业投入结构,强化面源污染管控18.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提升行动,推动扬尘污染防治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省控尘办结合扬尘污染治理实际,分解下达各省辖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度目标值,强化调度督办,做好定期通报和年度考核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水利、商务等部门将落实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要求、“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两个禁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现场配制砂浆)、渣土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纳入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监督范围,组织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大风天气条件下施工工地、道路扬尘管控,建立举报监督、明查暗访工作机制,将工程建设活动中未按规定采取控制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受到通报、约谈或行政处罚的列为不良行为。进一步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强化道路清洗保洁作业,持续开展城市清洁行动。2021年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8吨/月平方公里,不断加严降尘量控制指标,实施网格化降尘量监测考核。持续推进城市建成区餐饮油烟治理,2021年底前,全省大型餐饮服务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