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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结论书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结论书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结论书是复核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复核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后,作出复核结论的文书。文书抬头横线处,填写复核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你(单位)提出的火灾事故认定”的横线处,填写火灾事故名称。复核结论为维持原火灾事故认定的,“第款”的横线处,填写“二”;复核结论为责令重新作出火灾事故认定的,“第款”的横线处,填写“三”,并具体到“项”。复核结论应当说明理由。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交原作出火灾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一份附卷。范例1:市公安消防支队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结论书公消火复字第号有限公司:你单位提出的“.”有限公司仓库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申请,经审查,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以下复核结论:原火灾事故认定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认定结论正确,决定维持原火灾事故认定。二年月日此联交申请人市公安消防支队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结论书公消火复字第号有限公司:你单位提出的“.”有限公司仓库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申请,经审查,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以下复核结论:原火灾事故认定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认定结论正确,决定维持原火灾事故认定。二年月日此联交原认定机构市公安消防支队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结论书公消火复字第号有限公司:你单位提出的“.”有限公司仓库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申请,经审查,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以下复核结论:原火灾事故认定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认定结论正确,决定维持原火灾事故认定。二年月日此联附卷市公安消防支队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结论书公消火复字第号有限公司:你单位提出的“.”有限公司仓库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申请,经审查,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作出以下复核结论:原“公消火认字第号”火灾事故认定书中起火原因及灾害成因认定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令市公安消防大队重新调查,并重新做出火灾事故认定。二年月日此联交申请人(此联交原认定机构、此联附卷范例2:(此处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结论书X公消火复字第号:你(单位)提出的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申请,经审查,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三十九条第 款第项规定,作出以下复核结论:(复核机构印章)年月日一式三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交原作出火灾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一份附卷。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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