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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杭州湾新区观海一路 (海宁路-兴慈四路)市政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浙江大京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一月宁波杭州湾新区观海一路(海宁路-兴慈四路)市政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目 录1 概况- 1 -1.1 论证工作来由- 1 -1.2 论证依据- 2 -1.3 论证工作等级和范围- 5 -1.4 论证重点- 7 -2 项目用海基本情况- 8 -2.1 用海项目建设内容- 8 -2.2 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尺度- 13 -2.3 施工工艺和方法- 15 -2.4 项目用海申请情况- 17 -2.5 项目用海必要性- 17 -3 项目所在海域概况- 20 -3.1 自然环境概况- 20 -3.2 海洋生态概况- 20 -3.3 自然资源概况- 20 -3.4 开发利用现状- 22 -4 项目用海资源环境影响分析- 27 -4.1 项目用海环境影响分析- 27 -4.2 项目用海生态影响分析- 29 -4.3 项目用海资源影响分析- 30 -4.4 项目用海风险分析- 31 -5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32 -5.1 项目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 32 -5.2 利益相关者界定- 33 -5.3 相关利益协调分析- 35 -5.4 项目用海对国家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的影响分析- 36 -6 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37 -6.1 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37 -6.2 项目用海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38 -6.3 与处理方案复函的符合性分析- 39 -7 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 40 -7.1 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 40 -7.2 用海方式和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41 -7.3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 44 -7.4 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 45 -8 海域使用对策措施- 53 -8.1 区划实施对策措施- 53 -8.2 开发协调对策措施- 54 -8.3 风险防范对策措施- 54 -8.4 监督管理对策措施- 54 -9 生态用海方案- 57 -I9.1 产业准入与区域管控要求符合性- 57 -9.2 岸线控制- 57 -9.3 平面布置和面积控制- 57 -9.4 生态保护与修复- 58 -9.5 污水排放与监控- 60 -9.6 生态环境监测方案- 60 -9.7 生态修复措施- 61 -10 结论与建议- 62 -10.1 结论- 62 -10.2 建议- 64 -II宁波杭州湾新区观海一路(海宁路-兴慈四路)市政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1 概况1.1 论证工作来由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位于新区东北部, 东起四灶浦、西至陆中湾围涂工 程已围部分西直堤, 南起十一塘、北至钱塘江规划治导线外潮间带。 目前该区域纳入围 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有 12 个图斑,面积 2852.0304 公顷。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 、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 资规20187 号) 等文件要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用海需组织编制围填海历史遗留 问题区域的生态评估报告和生态修复方案,形成具体处理方案,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 省政府同意后, 由省自然资源厅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全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 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后, 纳入处理方案项目的用海审批权限依照海域使用管理法及国 务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报省政府批准的项目用海, 由项目建设主体或县级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按现行审批程序上报围填海申请或出让方案, 由县(市、区) 政府出具审查意见 并附生态评估工作和相关处置工作情况报告等材料, 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省政府批准。目前, 十二塘围涂工程项目生态评估报告(以下简称“生态评估报告”) 和十二塘 围涂工程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生态修复方案”) 已通过了浙江省自然资 源厅组织开展的专家评审。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以下 简称“处理方案”)已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完成了自然资源部备案。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批复后, 因区域内拟建杭 州湾新区通用机场项目场址优化调整, 十二塘区域内规划布局需同步进行调整, 调整后, 区域生态修复内容、面积、投资均有增加, 2021 年 2 月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 委员会按照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关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 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复函(自然资源海域海岛函202035 号)和自然资源部 关于加快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的函(自然资办函20201790 号) 文件要求, 将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区域规划布局调整 情况说明报送至自然资源部进行备案。宁波杭州湾新区观海一路(海宁路-兴慈四路) 市政工程位于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十 二塘围涂区块内,观海一路(海宁路-兴慈四路) 西起海宁路,东至兴慈四路,道路全 长约 3. 1km ,规划红线宽度为 26 米,设计速度为 30km/h。- 1 -宁波杭州湾新区观海一路(海宁路-兴慈四路)市政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区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和宁波杭州湾 新区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区域规划布局调整情况说明 ,观海一路(海宁路 -兴慈四路) 市政工程属于急需建设公共设施配套项目。为了完善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区 域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该区域后续开发建设。 2021 年 5 月,观海一路(海宁路- 兴慈四路) 取得宁波杭州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 建设单位为慈溪市经济开发有限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为了保证海洋资源 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相关产业活动的协调发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持续使用特 定海域三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 建设单位应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海域使 用权,同时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等文件。根据关于印发用海审批目录的通知 (浙海渔发20173 号) ,本项目用海属于用海审批目录中的第二类“城市基础 设施用海”中的第 6 项“道路广场”,因此, 宁波杭州湾新区观海一路(海宁路-兴慈 四路) 市政工程可以通过用海审批的方式申请获得海域使用权。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 关于规范海域使用申请审批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82 号) ,建设单位应准备 海域审批材料,报省政府批准项目用海。为此, 宁波杭州湾新区观海一路(海宁路-兴慈四路) 市政工程的建设单位慈溪市 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大京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我公司”) 承担本 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工作。 接受委托后, 我单位立即成立项目组, 项目组根据拟建工程的 用海性质、规模和特点, 对工程所在及周边区域进行了现场勘查与调访, 并收集了工程 所在及附近区域地形地貌、地质、海洋环境、海洋资源开发以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等有 关基础资料, 同时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报和征询了意见。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 术导则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编制完成了宁波杭州湾新区观海一路(海宁路-兴慈四 路) 市政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 ,现由建设单位呈报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进行审查。1.2 论证依据1.2.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2 年 1 月);(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 年 11 月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013 年 12 月);- 2 -宁波杭州湾新区观海一路(海宁路-兴慈四路)市政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4)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17 年 9 月);(5)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17 年 9 月);(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7 年 3 月);(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7 年 3 月);(8)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国家海洋局, 2007 年 1 月);(9)海域使用论证管理规定(国家海洋局, 2018 年 1 月);(10) 关于加强滨海湿地管理与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海环字2016664 号);(11) 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 号) ;(12) 关于贯彻落实的 实施意见(自然资规20185 号);(13) 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规 20187 号);(1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1 号);(15)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 号);(16)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海域使用申请审批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 规20182 号, 2018 年 12 月 27 日);(17)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用海审批目录的通知(浙海渔发20173 号) 。1.2.2 技术标准和规范(1)海水水质标准 (GB3097- 1997);(2)海洋沉积物质量 (GB18668-2002);(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1996);(4) 海洋生物质量(GB18421-2001);(5)全国海岸和海涂资源综合调查简明规程;(6)第二次全国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技术规程(第二分册);(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3 -宁波杭州湾新区观海一路(海宁路-兴慈四路)市政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8)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 (国海发201022 号);(9)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19485-2014);(10)海域使用分类 (HY/T123-2009);(11)海籍调查规范 (HY/T124-2009);(12)海洋调查规范 (GB/T12763-2007);(13)海洋监测规范 (GB17378-2007);(14)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 (GB/HY070-2003);(15)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HY/T 251-2018);(16)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17)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9110-2007);(18)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试行)(2017 年 5 月);(19)围填海工程生态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国海规范201713 号);(20)海洋生态资本评估技术导则(GB/T28058)。1.2.3 功能区划与相关规划(1)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2016 年 5 月);(2)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2017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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