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6页
第2页 / 共6页
第3页 / 共6页
第4页 / 共6页
第5页 / 共6页
第6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中小学生安全教育 学后感 教师:曾秀群自年起,我国确定每年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通过加强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提高中小学生面临突发安全事件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对于提高我国整体国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救、救护能力必将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去年,我国陆续修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颁布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对做好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法律要求。另外,在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中,均提出了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分析近年来我国中小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深深感到,如果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到位,学生具有基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许多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这反映出我国当前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方面还存在一些急待加强的地方。另外,目前我国安全教育还存在急需规范的地方,如学校公共安全教育方面的课程设置比较零散,缺乏系统性,内容大多偏重于学生安全知识的传授和认知能力的发展,缺乏对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对安全行为的训练;教育行政部门也缺乏对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指导和规范,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与开展安全教育相适应的综合保障机制;部分学校对公共安全教育重视不够,实施不力、随意性强,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等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有必要从国家层面来着手规划和明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与实施过程,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指导,切实提高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的实效性,确保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科学预防,积极预防”的方针,我们一直把中小学安全工作重心放在预防为主上,将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为了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纲要的颁布实施,对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实施途径、保障机制等方面做出了系统、全面的规范和要求,为我国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政策保障,进一步健全了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并为建立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 教师:曾秀群我们作为新时代的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我国于年月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教师、拖欠教师工资、无故开除教师等。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此外,我们还明白到我们一直以来所谈及的权利,其实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权,一类是私权。后者是一种可放弃的权利,而前者则不可放弃。或者换句话说公权是一种同时夹带着义务的权利。合理行使公权和私权也是我们当教师的一种重要的素质。 我们中国一直以来都被西方国家批评为人治的国家。现在国家政论既然下决心要从原来的人治改革为法治,于是每一个公民自然而然肩负起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重责。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所以我认为给予我们这些新教师上一节用法的课更有实际的必要。关于学校发展方向的建议 教师:曾秀群 普高教育仍属基础教育范畴。它是在义务教育基础上,继续对学生实施德、智、体等全面教育,高中课程以普通文化课为基础,要求学生掌握科学、文化、技术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高中学生立足社会、成为各类建设人才打下共同的素质基础。 普高是高层次的基础教育。即它具有不同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内涵与要求,表现在:普通高中的课程虽以初中课程为起点,但已经表现出加深、提高的一面,这样的课程设置并非全体青少年都能接受和学习,因此相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普及性的基础来说,它是变化了的,是基础上的基础;普通高中毕业生有升学和就业两大流向,因此使这阶段教育具有衔接性的特点,即在打好学生共同必需的基础的同时,必须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别和可能出路,引导学生在不同成长方向上作好必要的准备,为学生个体进一步谋求发展和学习提高打下必要基础。 我国教育法规定:“教育培养的是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即使是继续升学的这部分学生,最终都要成为建设者和接班人。从这个意义上讲,普高教育实际上也是职业教育,当然它不是直接的职业教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仅需要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同时也需要一定的技术技能,这些既是社会建设的需要,又是个人谋生的必备条件。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一体化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客观需求。这就要求职业教育训练具有高度应变能力的职业人才,为此必须改变过去那种过于专业化、训练面狭窄的训练方式,而要求加宽训练面,增加理论训练的成分,加强普通教育基础;在普通教育这方面,正如学会生存一书中所指出的“要真正成为普通的教育,那就必须发展技术教育。”我国普通高中总体上存在着三种类型:1、重点高中;2、非重点高中,即通常意义上的非重点高中;3、占少数比例的特色高中。重点高中和普通高中存在着等级差别,这其中既有历史原因又有人为的原因。重点中学由于办学历史悠久、资金雄厚、设备齐全、师资力量强等特点而成为同等学校中的佼佼者;因此,对于普通高中的生源和发展有很大的影响。 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为中学办学模式改革提供了依据。在高中实行职业教育,不仅不会影响升学率,而且为那些无法进入普通高等学校深造的学生开辟了出路,或出校园参加就业队伍,或者升学接受高等教育。,这不仅对学生本人,对家长都是一个鼓舞,可以减轻高中在招生中面临的困难,这样有助于高中阶段职业技术学校在校人数较大幅度的增加。 普通高中朝综合高中发展,即在普教体系中纳入职业教育,以突破现行普高单一的办学模式,构建适应大多数学生面向就业需要的高中教育模式,势必要对学生进行分流。我们不妨尝试如“高一,二、分段,高三分流”、“一、二分段,高三分流”、“三年一贯,分科选择”模式。即“2+1”模式,是指对整个高中阶段进行分段,在前两年共同学完普通文化课程的基础上,高三实行分流,分为普通班和分流班,普通班即大学预科班,又划分文理科,分流班在继续学习基础文化课的基础上,侧重于职业预备教育。“选修制”和“2+1”模式应作为基本办学模式。选修制比较理想,它具有灵活性、多样性的优点,可实现学生和课程间的双向选择,有助于学生兴趣、能力的发展。并且由于它的职业技术课注重基础职业教育,且以单科课程组合选择的形式实施,因此可以用较少的课程科目组成多个职业方向,极富弹性。 所以就目前情况而言,“2+1”模式占有较大的优势。这种模式以文化基础教育为主,重在提高学生素质。前面两年学生不实行分流,而是将以前近三年要完成的课程任务压缩至两年内完成,学生必须通过会考并取得合格证书。即使第三年分流后的职业培训班仍具有文化课成份,语、数、英是基础课程,另外又根据专业的不同,相应选择其它文化课的学习。这样出来的毕业生科学文化基础知识比较扎实,潜力往往较大,无论与职高生或是普高“1+2”模式 (即前一年学习文化课,后两年进行职业培训模式)出来的学生相比,都有较大的优势。正体现出普通高中是“较高层次的基础教育”的性质。我们的做法是升学、就业各有所侧重,让升学无望的这部分学生分流出来,学有所得,也减轻了教师的负担,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也有利于学校的生存和发展。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