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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技术交底记录编号:项目名称XX幼儿园工程编号交底内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安全监理交底人交底时间具体内容:1、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1) 审核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2)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 保证项目 施工方案; 临边支护:当基坑施工深度达到2米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按照高处和临边作业的规定,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基坑周边搭设的防护栏杆,从选材、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坑壁支护:应按基坑支设计进行施工与验收.土方开挖时,发现基坑变形超过规定的限值或涌水等现象时,应暂停土方开挖作业,迅速采取加固措施.对于采用钢筋混凝土内支撑及现浇钢筋混凝土排桩等支护体系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80%以上的强度方可进行开挖. 排水降水措施:a. 明排水:适用于开挖深度较浅薄的基坑.在坑底开挖排水沟,每隔3040米设置集水井,用抽水设备将水抽走.对于深基坑为排除降雨造成的明水,也可采用明排. b. 开挖深度大于3米且有地下水时的基坑,仅采用明排不能进行施工时,可采用降水措施.降水工程可能引起周边建筑(构)物不均匀沉降变形而造成损坏,在降水设计时必需考虑采用回灌措施,并应对回灌井的位置、间距、深度及施工要求、回灌井水位检测方法、应急措施提出要求.降水前应对周边建筑(构)物进行现状检查、测量,并进行拍照或录像,供以后对比核查.c. 基坑的上部四周应设置基坑外拦截雨水、施工水和基坑降水的排水沟,其截面尺寸、坡度应根据水量计算确定. 坑边荷载: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堆载包括:土方、材料及运输机械设备等.堆载控制值和距基坑边缘的要求应在基坑支护设计中予以明确. 一般项目上下通道:基坑施工作业人员上下必须设置专用通道,不准攀爬模板或脚手架.人 (接上页):员专用通道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通道攀登设施应符合高处作业规范中的攀登作业的要求. 土方开挖:a. 机械进场应进行报验;b. 机械损人害己土与人工挖土配合作业时,人员不得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必须在挖土机停止作业后,方可进行人工清理作业.c. 基坑开挖的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d. 土方开挖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e. 挖土机作业的土质及支护条件,必须满足机械作业荷载的要求,机械应保持水平位置和足够的工作面.f. 挖土机司机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g. 挖土机不能超标高挖土,以免造成土体破坏.坑底留一步土方由人工完成,并且人工挖土应在施工垫层前进行,以减少亮槽时间. 基坑支护变形观测a. 基坑开挖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制定系统监测方案.包括:监测方法、精度要求、监测点布置、观测周期、工序管理、记录制度、信息反馈等;b. 基坑开挖与降水过程中监测重点:支护体系变形情况;基坑外地面隆起或沉降变形;附近建筑(构)物、重要管线的动态:- 监测支护结构的开裂、位移.重点桩位、护壁墙面、主要支撑、连接点以及渗漏情况;- 一级边坡工程应采用信息法施工.- 注意在雨后或连续降雨中的基坑及其周边的变化监测. 作业环境a. 人员作业必须有安全立足点,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规定,临边防护符合要求;b. 交叉作业、多层作业上下设置隔离层.垂直运输作业及设备必须按照相应的规范进行检查;c. 基坑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配电箱的设置及周围环境以及各种电气设备、线路架设、使用等均应符合电气规范的规定;深基坑降水施工,应考虑备用电源,防止因停电而停止降水造成事故.e . 在施工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填挖方土体不稳定;- 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 在爆破警戒区内发生爆破信号时;(接上页):- 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坏失效时;2、 基坑施工险情处理应急措施 当周围地面出现裂缝并不断扩展;环梁或排桩、挡土墙的水平位移较大并持续发展;大量土水不断涌入基坑;支护结构系统出现松动和局部失稳等险情时,应暂停施工,选用以下应急措施:(1) 坡脚被动区临时压重;(2) 坡顶主动区卸土减载,并严格控制卸载程序;(3) 做好临时排水,封面处理;(4) 对支护结构临时加固;(5) 险情段加强监测;(6) 尽快向业主、设计、勘察和施工等单位反馈信息,制定加固抢险方案;(7) 以最快的速度实施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力求降低损失.3、有关规定、规范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受业主委托,设计出支护与降水方案后报市建设局施工处审核备案.施工单位应有相应资质.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99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02参加交底人员(签名)附件:工程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及安全保证措施一、编制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在本项目部领导统一组织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原则。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依照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4、预防为主,防止结合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坚持突发事件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重点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常态下风险评估、应急准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等项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二、编制目的1、应急预案应针对那些可能造成企业、系统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设备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的突发性灾害,如触电事故、泥石流灾害、火灾、环境破坏等。2、应急预案是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补充,应急预案应以完善的预防措施为基础,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3、应急预案应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防止人员伤害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设备和环境的防护,尽量减少灾害的损失程度。4、应急预案应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5、应急预案应经常检查修订,以保证先进科学的防灾、减灾设备和措施被采用。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应急组织机构为加强安全领导,进行系统化、网络化管理,项目部成立应急预案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常务副经理、安全总监、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部安全员、各施工队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队长为组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对施工现场突发性情况进行技术、资金和设备支持,在施工现场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以最快的时间达到现场,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风险事故级别,负责分部和有关地方管理部门、组织、机构联络和报告事故情况,制定抢险救援的方案措施,领导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确定紧急状态的解除,协助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在上级和有关地方部门进入的情况下,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措施,做好应急抢险救援配合工作。四、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1、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当发生事故时,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专项安全负责人,并应马上组织人力现场抢救伤害者,根据伤情需要,协助医务人员运送伤者到医院或拨打“120”,请求协助抢救。 1.1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应保镇静及冷静,切实负起本身责任,主动控制局面。要有组织、有指挥和结合实际进行妥善处理。 1.2 第一时间进行“救死扶伤”,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人员,对必须在现场进行紧急抢救的,应采取应急方法如止血、人工呼吸等进行施救。否则必须立即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截出租车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应采取有效措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3 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及善后工作。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并划出保护区禁止闲人进入。 1.4 因抢救受伤(害)人员,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拍照、录像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 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2.1 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及燃烧的物质,积极抢救伤者及使用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工作。 2.2 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在拨打119时,做到镇静拨号,说清火灾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的性能等。 2.3报警后,派专人到约定的路口迎接消防队。 2.4 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工具。 2.5 在扑救现场,应行动统一,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组织撤退扑救人员,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3、 利用一切可行的通讯工具按规定时间内将事故情况进行层级上报。 4、发生事故层级上报时限。 4.1 轻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和基层工会组织。 4.2 重伤事故,一般情况下,事故单位应在24小时内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XX市有关部门。对涉外有影响的,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 4.3 重伤3人或死亡1至2人的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XX市有关部门。 4.4 死亡3人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XX市人民政府,同时报上级主管单XX市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公安部门。 4.5 发生急性中毒、中署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XX公司安质部、办公室)外,应同时XX市卫生行政部门。 4.6 发生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和火灾事故,除报报上级主管单XX公司质安部、办公室)外,应同时XX市公安部门。5、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安全规定 5.1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工人,复工换岗的人员未经岗位安全教育,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岗位进行操作。 5.2 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及佩戴超过使用年限(2年半)的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5.3 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4 严禁酒后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5.5 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5.6 不得攀登脚手架。 5.7 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专业上岗操作证,不得上岗操作。 5.8 脚手架及所有机械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 5.9 电源开关箱不准一闸、一漏电、一箱多用。 5.10 未经指派批准,未经作业安全交底或安全交底不清和无安全防护设施,不得盲目操作。 5.11 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作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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