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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持股平台对比分析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是拟上市公司最常采纳的两种持股平台模式,现我们经查阅相关法律规定,从注册登记、合伙企业/公司治理、财产份额/股权转让及税收实惠等方面对两种不同的持股模式进行比较,具体内容如下:一、 注册登记事项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分析设立依据合伙企业法公司法法律依据不同登记机关市、县工商局工商局有限公司依据不同的标准,分别在工商总局、省、市和县、区不同层级工商局登记注册名称需标明“有限合伙”和“一般合伙”字样标明“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字样有肯定标识要求出资人数一般合伙:2人以上。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一般合伙人。有限合伙:2人以上,50人以下。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对一般合伙的出资人有限制出资方式一般合伙: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学问产权、土地运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以实物、学问产权、土地运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须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托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方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学问产权、土地运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有限公司与有限合伙出资方式一样二、合伙企业/公司治理事项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分析权力机构未对最高权力机构予以明确,重大事务原则上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确定股东会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更为明确治理结构一元型结构,托付一般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分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较有限合伙困难企业/公司经营由一般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由董事会管理代表股东管理公司,董事会聘请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有限公司规定更为具体合伙人/股东权利1、参与确定一般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得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状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见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该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该企业供应担保。9、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10、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11、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12、有限合伙人可以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1、参与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3、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便监督公司的运营;4、根据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另有约定除外;5、依法转让出资;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资本;8、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股东的权力比有限合伙合伙人的权利较大合伙人/股东责任至少有一个一般合伙人担当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为为限担当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担当有限责任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和公司股东均以出资为限担当有限责任三、财产份额/股权转让事项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分析内部转让一般合伙人:仅需通知其他合伙人,不须要其他合伙人一样同意有限合伙人:无规定除章程另有约定外,只需双方协商一样即可均需双方协商一样即可,无太大限制向外部转让一般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样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有限合伙人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不需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权;不同意购买的的,视为同意转让一般合伙人对外转让限制更为严格;有限合伙人转让限制较为宽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限制居中。优先购买权一般合伙人: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无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根据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一般合伙有肯定的限制;有限合伙未规定;有限公司规定的更为完善;强制程序一般合伙人: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有限合伙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一般合伙规定的较为严格;有限合伙与有限公司规定相类似,但有限公司规定的更为完善。四、税收实惠事项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分析限售股转让所得税合伙企业转让限售股时,自然人合伙人按5%至35%的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部分地区(如上海、深圳等)为了激励股权投资类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转让限售股时,对不执行合伙事务的个人合伙人,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对执行合伙事务的个人合伙人,则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5%至35%的累计所得税公司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向自然人股东分红时,自然人股东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税率较轻股息红利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持股平台公司从上市公司取得分红时不须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分红时,自然人股东须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相同限售股转让营业税合伙企业限售股转让须要交营业税,税率5%公司股票转让收入须要交营业税,税率5%税率相同股息红利营业税不需缴纳营业税不需缴纳营业税不需缴纳营业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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