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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管理制度规定一、商场管理规定:商户必须依法经营、文明经商。1、凡在营业场所经营者必须具备如下资证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法人代表委托证明;(4)经营代理授权证明;(5)产品合格证;(6)商标使用证明;(7)商品条码证明;(8)商品检验报告;(9)安全认证书。2、商户必须遵守国家及市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按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自觉缴纳有关费用,如经营销售国外进口商品,还须提供:(1)商检证明;(2)完税证明;(3)安全质量许可证; 同时为树立商场的品牌形象,建立良好的经营秩序,维护商场信誉;保护各商户及广大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商户必须遵守本商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在办理相关证照,亮证经营的同时,还应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商户须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费用,如有逾期、违反,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二、经营范围及要求为塑造整体形象起见,各经营者须配合遵守商场的总体布局和营业功能配置,区内经营的项目应按销售协议中的约定项目范围从事经营。三、商场服务承诺1、维持商场经营秩序,保证商场正常活动的顺利开展。2、维护商户合法正当利益,及时处理商户的投诉。3、急商户所急,帮商户所需,解商户所难,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4、及时公正解决商户之间的争议或纠纷。5、及时反映商户的要求,在承诺的时间内解答商户疑难问题。6、保持商场内公共区域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7、定期征询商户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工作质量。8、对商户开张的正常经营活动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四、商场交易须知1、遵守国家及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商场各项管理规定,依法经营,服从管理。2、本着“顾客为上、信誉第一”的经营宗旨,文明经营,礼貌待客。3、本着“公平竞争”的经营原则,不搞恶性竞争,严禁强买强卖,严禁欺行霸市。4、自觉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不进行与经营无关的活动。5、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法规,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6、自觉维护本商铺及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五、商品管理为打造品牌形象,恪守诚信承诺,凡经营业主一律要在商管公司签订商品质量责任书之后,方可开业经营。商品管理的具体要求如下:1、商铺商品质量必须符合下列标准(1)国家标准;(2)行业标准;(3)企业标准。同时,须注明以上标准相应的标准主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根据国家专利法有关条款规定、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本商场商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不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各项规定。对已申请专利的产品,不得仿冒,仿制。严禁在商场内经营规定不能上市的商品。凡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本商场将给予相应处罚,并有权解除其合同。2、商铺商品须主动接受技监部门的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商品应立即停售。3、为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及商户的利益,商铺商品的价格应执行政府物价部门的规定,商户销售的商品一律实行明码实价,一货一价,不得对价格朝标夕改,随意变动。为了保护广大厂商的共同利益,对于相同或者相近的商品。商户之间应相互协调,定出共同遵守的底价。如果商户认为有必要,可以将有关达成的协议递交给本商场,本商场作为公证人为商户公证。一旦出现互相竞价的现象,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干预。4、各商户必须服从商场统一协调管理。凡不服从商场统一协调,强买强卖、恶性压价、欺行霸市、扰乱商场经营秩序者,本商场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有权解除合同。 5、严禁商户违法经营,一经查实,无论其情节轻重,本商场都将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起诉其行为的法律权益,严重者或触犯治安条例及刑事法规的报请公安处理;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6、对承诺售后服务的商品一定要履行承诺,讲究诚信。商场内各商户必须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正当利益。确保经消商品的品质优良。如确属商品质量不良而出现顾客退货的情况,商户有责任退换或赔偿,严禁因顾客退换而辱骂、殴打顾客,如有发生,本商场除责令当事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解除合同等处分。7、对售出的商品,如发生顾客投诉:(1)由商场管理部牵头统一协调处理,经营业务的商户须承担相应的责任。(2)商户应在贵重易损产品上或商铺内显眼处贴出警示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3)商户之间或商户与顾客间如遇问题或纠纷,应积极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告知商场管理员协助解决,不可采取积怨报复伤害手段。六、营业现场管理要求1、营业环境(1)衣冠不整者、吸烟者、携带宠物者、小商小贩、乞丐等闲杂人员,商场保安要谢绝进入商场。(2)商户不准在营业时间内在营业现场勾肩搭背、大声谈笑、哄闹穿行。(3)为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严禁商户在营业时间、营业现场因任何原因产生纠纷、吵闹、嬉戏及其它与经营无关的活动,如打牌、下棋等等,造成聚众围观。违者,商场将视情轻重,给予警告、没收相关物品、罚款、停业整顿等处分。(4)播音室必须按商场统一规定和工作纪律要求安排节目内容进行广播。广播以柔和、优雅的轻音乐为主,营造轻松的购物环境,不得播放节奏性强的摇滚乐,以防影响顾客购物情绪。2、广告宣传、招牌、商品标识管理规定(1)商铺各大门口宣传、需要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悬挂招牌、广告条幅的商户,必须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商场登记,报请商场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动工以及组织安排张挂,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商场要求完成,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未经批准自行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或悬挂招牌的,商场有权制止并根据情况予以警告、拆除没收相关物品等处罚,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商户自行承担。(2)为维护商场形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未经商场许可,严禁在营业现场悬挂任何大幅宣传条幅或横幅;严禁在商铺内外张贴促销广告标识。如需进行促销活动的,必须提前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张贴,张贴不得影响商场的整体美观。以保证营业现场整体视觉效果。如有违反,商场有权给予警告、清除、罚款等处罚。(3)业务促销广告张贴必须由商场统一安排制作,并按统一规定吊挂。(4)各商铺使用的商品信息必须使用商场统一设计制作的信息纸,并按规定位置进行吊挂。(5)为维护商场形象,未经商场书面许可,严禁在商场外墙及玻璃上张贴任何宣传广告、商品标识以及堆放箱、柜、椅、台、商品等杂物,如有违反,商场有权制止并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6)为维护商场形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未经商场允许,严禁在商铺内外张贴任何有损商场和其他商户利益,影响商场正常经营的标识,如铺位转让等。(7)各商户在商场内外张贴、悬挂的招牌、广告和标识,广告宣传印制品,其制作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及经商场管理部按广告法审查批准。(8)为维护商场的整体形象,商场有权对需要制作灯箱广告(商铺招牌)的商户进行统一指导,商户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商场要求制作安装,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如有违反,商场有权进行监督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商户自行承担。商场并有权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3、通道设置(商品摆放及通道、公共区域)的管理规定(1)严禁各商户因任何理由占用营业现场通道。要将货品摆放整齐,不得妨碍商场的消防安全,不得堵塞公共通道及电梯出入口,不得乱堆乱放,以免影响商场的整体美观及购物环境。如有违反,商场有权提出警告,要求限期改正,有权清理、没收、封存违章摆放商品,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屡劝不改者,商场将给予罚款解除合同等处分。(2)商户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场地。如特殊情况,需临时利用其铺位周边场地的,需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需注明使用面积、时间),经批准后,商场将根据情况收取一定的费用。擅自占用公共场地的,商场有权开具“公共场地占用罚款通知书”,按占用面积及天数处以租金三倍的处罚。(3)正大门、大厅严禁批量装卸货物,商户在其他出入口进出货时应保持通道的畅通,不得在通道内整理货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从正大门装卸货时,如大宗大件物品,必须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申请,原则上只能安排在非营业时间进行。(4)商场通道严禁摆放纸箱、杂物、桌椅,严禁在消防通道摆放任何物品。4、铺位设置(1)各铺位布局确因业务需要调整、改造的,可在规定的经营场地内进行调整、改造,若需要装修,报商场管理部审批后按装修管理规定实施。(2)严禁在营业规定范围以外擅自增设摊点。(3)出货时,货物摆放要严格控制数量及位置,不准越位、越线,以免影响通道的通行性。5、场内保洁卫生(1)商场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由清洁公司负责,各商铺内清洁卫生工作由商户自行负责。本商场管理人员有责任监督管理。(2)商场定期对营业楼外墙和门窗、玻璃幕墙等进行清洗,对地面进行打蜡抛光,对营业设施和设备定期打扫卫生,做到制度化、常效化。(3)各商户有义务保持其铺位前面、内部和铺位附近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洁、干净,遵守商场的卫生管理规定,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必须在每天关铺前清扫卫生,并把垃圾放在指定地点,以便统一清扫。严禁在正常营业时间内把铺位垃圾堆放在通道内或其他公共场地上。各商户有义务配合保洁人员共同搞好商场卫生,做到不乱吐痰、乱扔杂物等,自觉把垃圾放到指定地点,以便统一清扫。(4)商户因进货或装修形成的包装物等垃圾应及时自行清理,若需清洁部门帮忙的,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5)各商户有责任提醒自己的客户在商场内不乱吐乱扔,遵守商场的卫生规定。(6)对于违反卫生规定的行为,商场管理人员、商场清洁人员有权制止、指正。(7)商户若发现卫生不合要求,应及时向本商场反映,有权要求保洁部门改正。(8)各商户应自觉遵守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营业员不得向商铺外抛扔纸、包扎绳、包装箱、废弃物,不得向地面泼污水,如有违反,商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责令清洁、书面警告、罚款等措施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商场将解除合同。(9)商场在每周固定/或非固定时间进行集中性专项陈列卫生检查。各商铺营业员应做到随时有脏随时扫,柜台、货架等营业设施每天营业前要擦、抹一遍,营业中随脏随抹,保持清洁、无灰尘。(10)保洁员负责所属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必须着商场规定岗位工作服、佩戴规范保洁工号进行保洁工作,确保保洁区域的地面、墙面、顶面、柱面、镜面、电梯、楼道无杂物、无垃圾、无积垢、无广告张贴、无卫生死角。(11)保洁员不准在营业现场摊位就座或两人以上聚集聊天、讲话(12)营业现场明显处不得放置保洁用具及垃圾袋,垃圾桶必须保持封闭式,严禁营业时间内在营业现场进行垃圾、包装物、废弃柜台、货架的集中分类、清运。(13)坚持保洁卫生联保联包双举报制,营业员和保洁员相互监督,举报违反场容场貌管理和规定的行为。(14)营业现场内,凡顾客视线能涉及到的范围,均不得堆放成箱、成件货物及废弃的货架、柜台等物品。(15)在营业时间内,非商场全局统一安排并事先报请公司总经理室审批同意,任何部门、商户、功能区、商铺不得在营业时间进行商铺调整、货架搬动、机械设备的停运保养或危及顾客安全的作业(急修除外)。(16)商场统一布局、置放的公共设施、道具、服务设施,任何部门、商户不得移动、挪动。(17)非经商场统一布置、审批同意,任何部门、商户、柜台人员不准在营业间墙壁、柱子上敲、钉、张贴,损坏墙面、柱体,影响现场整体环境效果。(18)各部门和商户不得更改、移动营业现场公共图形标识及导购系统装置。(19)营业间区域通道、分界线、公共场地的地面指示图案不得覆盖任何物品。6、商品陈列(1)商品陈列由各铺位自行管理,由管理部进行指导.(2)商品陈列应根据季节和市场变化及时变换陈列形式,达到特色展示性、艺术美观性、消费引导性和标签规范性的要求。七、商户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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