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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物资管理制度 作者:沈传聪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6-4-17 9:24:44 发布人:yckj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一、仓库管理的总体要求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2. 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二、物资验收入库 1.物资验收入库之前,应先进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验收入库,更不准投入使用。 2.物资验收入库时,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并按要求签字,以明确承担物资保管的经济责任。 3.材料数量验收准确后,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存放就位,并及时登记物资保管卡及输入物资储存台账,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账。 4.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入使用。如因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5.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供应部负责人处理,不得隐瞒不报,如有发生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三、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设置库位,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 2.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检验材料、产成品等其他物资的安全完整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情形发生,保管员不得隐瞒不报或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5.库存物资未经供应部负责人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报经供应部负责人批准。 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仓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部门批准。 四、物资出库1.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在库物资。2.车间主任根据整机生产计划安排零配件的生产、领用计划。3.正常性领料单应填制领料单填明材料代码、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领用班组,车间负责人签字。对手续不齐备的领料单仓库应要求车间补齐手续,否则仓库有权拒绝发货。4.车间以班组为单位领料,领料人以班组为单位相对固定,领料时间按班组错开。5.仓库根据车间主任的调拨单或领料单发货,以专门领料人在领料单上签字为据,零配件一旦发出仓库,由车间班组自行负责保管,丢失或损坏由班组自行负责。6.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车间办理交接手续,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7.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8.出入库台账要及时输入,不得压账。 9.允许范围内的差错、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须及时上报盘盈盘亏处理表,报经有关领导审批处理,以便做到账、卡、物、一致。 10.保管员调动工作,必须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一式三份,确保做到写明情况、双方签字、有关领导见证,交接双方各执一份,财务部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 11.对保管员失职造成的物资短少损失,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五、车间物资管理的要求1由车间主任组织工人在每月结账日前盘点车间在置零配件,盘存结果于第二天一早交车间统计去仓库办理假退库手续。对盘点未结束的班组暂停按排生产。2车间统计于结账日前对车间零配件的库存情况进行抽查,核对其盘存的结果。对于盘存不准,故意多出或少出的,处 至 元罚款。3每月底车间统计按照领料数量、成品数量、在置品数量,比对损失率,核定其成本与损失,上报财务部、物资副总、总经理。六、车间损失的计算1大件损失或者丢失者由责任班组按相应比例赔偿(外协件按原价的60%计算赔偿金额,自制件按原价的40%赔偿)。2.螺丝、螺帽损失率超过1%的损失部分由责任班组赔偿。恶意损坏或丢失者的,除原价赔偿之外,并视情节轻重处 至 元罚款。车间损失率高于2%的,将追究车间主任相应责任。3.车间领用零配件的调换:从仓库领用的无法使用的配件,由领料人负责到仓库调换。因材质原因或外加工原因造成的废品由仓库负责调换。因工人操作不当引起的零配件的损坏由操作工人照价赔偿。4.车间工人工资的复核:车间统计根据每个班组、工位工作的实际数量复核其工资,弄虚作假者作开除处理。七、充实信统计信息库,加强成本核算的管理对车间各班组生产的完工半成品由各生产班组填制一份完工半成品的材料耗用配比单,交车间主任复核,准确无误后交车间统计作为计算产值的依据和成本核算的依据。对没有提供完工半成品材料耗用配比单的班组暂不结算该部份完工半成品的工资。产品完工后三天内都不能提供完工半成品材料耗用配比单的,不再结算该部份产品的工资。财产盘点制度 作者:未知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6-1-8 12:50:20 发布人:admin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为确保求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产盘点范围 1、存货盘点:包括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等。 2、财务盘点:包括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 3、其他财产盘点:包括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者。 (2)保管资产:属于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零星设备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的物品。 二、盘点方式 1、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生产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部门自行盘点。 (3)其他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生产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品种较多的可以采取重点盘点)。 3、月中检查 由财务部门通知有关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三、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1、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2、主盘人:由各有关部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组织协调。 3、监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或有关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4、盘点人:由各有关部门主管指派或财产保管人担任,负责点计数量。 5、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6、协点人:由各有关部门主管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7、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其职责亦同。 8、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四、盘点前准备事项 1、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2、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3、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4、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5、各项财务帐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帐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两联,将帐面数调整为正确的帐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门。 6、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五、年终(年中)全面盘点 1、财务部门应在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有关部门的主管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2、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对于各车间在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3、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若有出入者,必须重新盘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送财务部门审核。 六、不定期抽查盘点 1、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有关部门为原则。 2、盘点前应由财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表”将帐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帐面结存数,再进行盘点。 3、不定期抽查盘点,应填列“盘存表”。 七、盘点报告 无论是那种类型的盘点,财务部门均应根据审核后的“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及处理意见后,转报总经理审批。 八、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1、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终(年中)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经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财务部门主管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2、盘点前应先将现金、零用金、票据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帐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3、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凭证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经双方签证确认报送财务部门主管,如有出入,应立即报告总经理处理 十、存货盘点 1、存货的盘点,以当月结账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2、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实施全面盘点有困难者,应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改变盘点方式。 十一、其他项目盘点 1、委外加工料品:由各委外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并经受托加工签字确认。 2、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 3、经管部门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的影印本,送财务部门核查。 十二、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进行准备的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2、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照规定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主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3、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4、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追究其责任。 5、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6、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主盘人指挥监督。 十三、盘点工作奖惩 1、参加盘点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表现优异者,经由主盘人申报,给予适当的奖励。 2、工作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的,除责令重新盘点外,处以100至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 帐载错误处理 1、保管台账帐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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