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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公共设施专项规划1项目背景龙岗区正处于城市化初期,城市发展的历程及城市发展的本质变化使龙岗区现状公共设施建设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体现在总量不够、分布不均、服务水平落后等方面。根据原深圳市规划局的部署,在龙岗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原规划局龙岗分局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编制了龙岗区公共配套设施规划。本项目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工作。2007.10-2007.12第一阶段:现状分析对龙岗区公共设施进行现状综合分析和公共设施建设情况评价。从公共设施建设质量上、规模上找出龙岗区公共设施建设的差距,结合现状用地空间,制定公共设施建设的可行性。2008.1-2008.4第二阶段:需求分析根据新的城市定位及各行业、相关发展计划衡量龙岗区各级公共设施需求规模情况。通过类似城市的公共设施建设的调研,对相类似地区、城市的公共设施建设进行比较,总结公共设施内容、建设标准、服务规模、服务水平、实施建设模式、管理模式等相关建设要求,同时对比深圳,为建立龙岗公共设施建设标准提出研究资料。2008.5-2008.6第三阶段:标准制定通过对其它城市、地区公共设施发展情况和发展趋势分析的研究,结合龙岗的定位和实际情况进行规划需求预测,提出公共设施的数量及质量标准。2008.7-2009. 1第四阶段:规划成果根据龙岗区的定位及发展目标,确定龙岗区各类、各级公共设施在空间、规模、类型、等级、结构等方面进行规划具体布局,并提出主要的实施与建议,在建设时序上制定公共设施建设计划。2规划意义龙岗区体育新城、东部新城这种城市发展新城模式的提出,加之大运会成功申办,标志着龙岗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必须强化龙岗的对外服务、辐射能力,必然对应高标准的城市建设标准,其本质内涵应为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本规划的编制将为现代化、和谐的龙岗提供正确的政策指导、技术依据和管理指南。通过现状公共设施建设特点及自然和历史人文特点分析、土地利用结构与公共配套设施布局和矛盾的分析等,明确提出规划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与空间发展的协调因素、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规划对策与规划重点等几方面内容。在编制规划的同时,规划项目组也充分了解吸纳龙岗各专项部门的建设计划、意见;并根据规划的建设标准、需求状况,进行设施布局,确定设施数量、分布及需要选址新建、扩建或原址拆除重建的类型,便于指导实施建设;制定了远期到2020年和近期到2010年的公共设施需要具体落实的项目的计划,并最终通过各片区的法定图则来落实。3规划内容本次规划内容主要是针对政府主导、公益性的公共设施。内容为深标中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本次规划不包括商业设施与市政公用设施。根据层级划分可以分为二个层面:第一层面为市区级公共设施:第二层面为街道办级公共设施。本次工作重点是对需要独立占据城市空间的公共设施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对于不需要独立占地的设施以定量为主,按照指标体系确定公共设施标准配置。4规划方案4.1 人口规模预测4.1.1龙岗区的现状人口分布情况表4.1 龙岗区现状人口一览表(2006年12月底资料)街道办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总计户籍人口非户籍人口合计布吉街道办84550258014342564163689506253坂田街道办10896124441135337177810313147南湾街道办2230181722104023108624212647平湖街道办16959228761245720153257398977横岗街道办2355523294025649597963354458龙城街道办834287119815462696003250629龙岗街道办3349122442525791647953305869坪地街道办12053696508170331654113357坪山街道办252249441411963864629184267坑梓街道办906062685717452667098415葵涌街道办11762549466670854956121664大鹏街道办777636682444581492159379南澳街道办6772789414666938924055小计3478271547772189559910475182943117龙岗区人口合计2943117 4.1.2龙岗区街道人口规模与结构预测规划采用人均居住用地指标预测和总规指数预测方法计算各街道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并根据组团规划人口进行校核,确定2010年和2020年龙岗区各街道办的人口规模和结构,具体见下表:表4.2 2010年和2020年龙岗区各街道办的人口规模和结构表街道办名称2010年2020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合计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合计户籍人口非户籍人口合计户籍人口非户籍人口合计布吉街道10304017571131421861坂田街道115161935115172037南湾街道39121124310131225平湖街道227291645228301747横岗街道327301040328321143龙城街道117191029178231134龙岗街道5273153672938644坪地街道28103132912416坪山街道51318724182341849坑梓街道2101131472027330葵涌街道27961541013620大鹏街道15628269211南澳街道11213213144.2教育设施规划4.2.1规划高中学位配置标准规划高中学位配置标准以常住人口为口径,对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采取不同的指标标准,由此计算未来高中学位的配置情况。户籍人口高中学位按照深标34座/千人进行配置。非户籍人口高中学位配置需综合考虑现状(2.5座/千人)以及未来学位重心上移的趋势和普及12年教育的要求,确定配置标准为4.5座/千人。4.2.2远期发展规模采用以上指标对2020年龙岗区高中学位配置进行计算,共需35500个学位,按照每班50人的规模测算所需高中班级数为710班,考虑实际建成后学位与需求难以完全匹配,按照90%的使用效率,则需789班。根据2008年7月统计数据,现状高中约有18921人,规划需新增学位16579人,按照90%的使用效率,共368班,以平均36班/所进行配置,则大约需11所高中。4.2.3近期发展规模根据以上龙岗区高中学位配置标准,结合2010年常住人口对高中学位需求情况进行校核,计算得出学位数为23032人,与龙岗区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的24281较为吻合,本次规划取2个数据中的较大值,即“十一五”规划提出的24281学位数为依据进行学校配置,规划需新增学位5360人,按照90%的使用效率,共119班,以平均36班/所进行配置,则大约需3所高中。4.2.4规划布局原则调整与优化教育布局,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人口和相对经济的交通距离,在东部和西部人口密集区兴建或扩充普通高中。优先落实组团规划和法定图则已确定的学校用地,当组团规划和法定图则有矛盾时,以法定图则为准。落实后尚且达不到人口服务要求的地区,需进一步增加学校的设置,以法定图则标准分区为单位明确学校位置以及学校用地规模和办学规模。现状学校均予以保留或扩建。规划普通高中宜设24班、30班或36班,寄宿制高中宜设36班、48班或60班,每班50座。在确定学校班级数时,应根据学位需求,从规模效益和资源优化利用的角度出发,优先建设36班高中,其次是30班和24班。在人口不足3.5 万人的独立地段,可考虑设置18班规模的高中。4.2.5远期布局与近期实施计划根据坪山新城规划、东部生态组团、龙岗中心组团、中部物流组团、中部综合组团规划中所确定的教育设施数量,可作为规划远期学校布局的依据。龙岗中心组团:规划设置高中7所,规划1所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技术学校位于龙城清林中路,占地7.1公顷。规划设置3所成人学校。中部物流组团:设置中学20所(现状6所、规划12所、扩建2所)。东部生态组团:规划中学6所,新增2所,其中葵涌寄宿中学为市级设施;坪山新城:规划2所高级技工学校,位于田心村集中教育科研区及竹坑片区。保留现状的3所成人学校。根据整个坪山新城人口发展规模,设置设置高中10所(新增9所)。结合法定图则和组团规划,本次规划共设置高中26所,新建高中15所,新增高中学位34973人。规划新建成人文化技术学院3处,新建职业学校3所,专科学校4所。4.3医疗卫生设施规划4.3. 1规划原则要从目前的区、街道、社区三级医疗服务体系逐步调整为两级医疗服务体系发展区域医疗中心和社区健康服务。医疗机构的设置:部分医院向专科医院或社区健康服务等领域发展,大力发展专科医院和医学专科。加快区妇幼保健院二期的建设步伐,筹建区中医院、手外科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专科医院、儿童医院、康复医院、肿瘤医院、外商医院、护理院等专科医院。各街道至少保留1家公立医院和一所卫生监督机构。完善医疗急救网络。医院床位的配置:区级医疗设施应以常住人口为基数,暂住人口的设施宜应在社区级设施考虑。医院病床配置:通过对相关的规划及标准的研究,对病床配置标准参照深圳市龙岗区卫生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并按照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统筹考虑。户籍人口:根据广东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的配置要求,“十一五”期间按每千人口床位4.25.0张的上限5张作为配置标准。暂住人口:按照广东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二类地区的每千人口1.8-3.0张标准的平均值,即2.4张标准来配置。4.3.2医疗卫生设施空间规划龙岗区新建综合医院14间,扩建医院11间,专科医院6所,卫生监督机构8所。综合医院:强化各街道办的公办医院的建设,对较小的、不能满足需要的的医院进行扩建或选址新建。同时进行规划核实(以街道为单元),如果法定图则及分区规划的用地空间大于规划的需求,则保留规划预留用地,如果不足则需要另规划用地。建设规模:根据各街道的需求的床位数,结合国家及深圳标准的千人指标确定千人用地面积460平方米、千人建筑面积260平方米。专科医院:筹建区中医院、手外科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专科医院、儿童医院、康复医院、肿瘤医院、外商医院、护理院等专科医院。建设规模:根据全区的各类设施需求状况确定。卫生监督所:每个街道设置一处卫生监督所,需要独立占地。除去已经建设的坪山、布吉、横岗、平湖卫生监督分外,其它街道新建一处卫生监督所。建设规模:按照深圳市规划局及卫生局的相关规定,卫生监督所(保健所)的规模根据服务人口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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