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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查管理制度15篇【第1篇】机电设备检查检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机电设备的管理,更好的搞好我处安全生产,减少事故隐患的发生,经研究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处里要有每台固定设备的技术档案,技术人员要定期对设备性能进行测试。 2、使用设备的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是本班组设备的第一管理者,负责对本班组的设备定期进行检查。 3、班组长要对本组的设备进行管理,做到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严禁设备带病工作。 4、设备的使用要按照设备的技术性能、操作规程、出厂说明书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5、设备的机修、电修要有专人包机,严禁他人私自拆卸、修理。 6、本班组设备要有本班组专人操作,严禁他人操作使用。 7、操作旋转设备,工作前要进行空车试验,查看各部油路是否畅通,有油孔之处,要用油壶注油,使机床各部得到充分润滑,而后再进行工作。 8、工作结束,拉断设备电源,各种手柄放在空位置,清扫干净机床及设备周围的铁(木)屑,做好文明生产。 9、电气设备、线路的维修、维护,必须是专职电工操作,严格遵守电气作业操作规程。 10、电气设备周围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要保持干净、通畅。 11、电气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气仪表按要求定期报送有关部门检测效验,保持灵敏、准确、可靠。 12、无法维修、使用的设备要及时报送机电科。 【第2篇】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1、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规划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止吸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3篇】设备检查评级管理制度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评级,是正确了解和掌握设备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使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好设备的检查评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凡属在用的(包括备用的)生产、辅助生产的机械、动力设备、起重运输设备、仪器、仪表、厂房、建筑物、构筑物等均应参加检查评级。正在检修的设备,按检修前的技术状况定级,停用1年以上的设备,可不参加检查评级。 2设备检查评级工作,必须定期进行。车间每月进行一次,由车间领导组织技术人员、干部、工人(机、电、化、仪)对所有生产设备按评级标准细则进行认真的检查、评级。设备评级中发现的缺陷、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建立台帐,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时间将上月设备技术状况报设备动力管理部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每月应对各车间的检查评级情况进行抽查。每季厂领导应会同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组织专业管理人员、车间领导、技术人员对全厂主要设备进行检查评级,并对完好机泵房、完好配变电室、完好控制室(仪表室)、完好建筑物和构筑物及无泄漏区(车间)进行检查、确认。 3设备等级评定,分为不完好设备和完好设备。 4设备检查评级时查出的设备缺陷,车间应及时组织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列入设备检修计划;缺陷严重而影响安全生产时,应进行紧急处理,关及时汇报,由有关部门组织处理。 附录: 1完好设备标准 (1)零、部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 主辅机的零、部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 仪表、计器、信号联锁和各种安全装置、自动调节装置齐全完整、灵敏、准确; 基础、机座稳固可靠,地脚螺栓和各部螺栓连接紧固、齐整,符合技术要求; 管线、管件、阀门、支架等安装合理,牢固完整,标志分明,答合要求; 反腐、保温、防冻设施完整有效,符合要求。 (2)设备运转正常,性能良好,达到铭牌出力或查定能力。 设备润滑良好,润滑系统畅通,油质符合要求,实行“五定”、“三级过滤”; 无振动、松动、杂音等不正常现象; 各部温度、压力、转速、流量、电流等运行参数符合规程要求; 生产能力达到铭牌出力或查定能力。 (3)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设备档案、检修及验收记录齐全; 设备运转时间和累计运转时间有统计、记录; 设备易损配件有图纸; 设备操作规程、检修规程、维护保养规程齐全。 (4)设备及环境整齐、清洁,无跑、冒、滴、漏; 2完好建筑物、构筑物标准 (1)档案完整、齐全。 (2)基础部分 无腐蚀、裂纹发生,倾斜、下沉要保持在允许范围之内;螺栓、支架、铆部件没有松动现象。 (3)承重部分 承重构架的梁、柱、楼板、框架及墙体结构完整。负载、裂纹、倾斜要在允许范围内。保护层及防护层完整有效。 (4)地面部分 地面完整,排水通畅,反腐有效,裂纹和变形在允许范围内。 (5)屋盖部分 不漏,无积物,排水通畅,无设计外负荷。 (6)门窗玻璃完整牢固。 (7)围栏、梯子完整无损。 (8)避雷装置完整、安全、可靠。 【第4篇】燃气电气设备检查和管理制度(防雷、防静电) 一、 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 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 电气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 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 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 电气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 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八、 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九、 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 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5篇】电气燃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使用电气(燃气)的个人要每日检査设备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和监测。 (二)安保部要对公司的电气(燃气)设备进行巡查,并作书面记录,每日下班时要汇同使用部门共同检查设备是否已关闭或处于正常状态。 (三)定期对电气(燃气)设备进行测试,确保探测功能,防爆功能,泄压装置等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四)在进行对电气(燃气)进行测试或点检时,必须采用规范的程序,杜绝违章、简化的方式测试设备。 (五)对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及时采取断电、关气等措施切断相关设施,防止情况恶化。 (六)要随时教育和培训各部门使用电气(燃气)的员工正确操作和使用各种设备,杜绝违章、违规现象发生。 (七)电器设备的使用、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八)对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检査,并做好检査记录 (九)电器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接头要牢固,绝缘性能好,保险装置要合格,并具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十)各类电气线路都应套pvc管或采取其他绝缘措施,排除因绝缘损坏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十一)未经批准严禁私自增加电器设备 (十二)电气开关箱、电器设备、配电箱等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定期检查,杜绝隐患。 (十三)电器设备用毕要及时切断电源,下班后应对所有用电设备进行检查。 (十四)在使用明火作业时,应遵守操作规程,并采取防火措施。 (十五)在使用燃气的场所应设立禁烟标志。 【第6篇】三中设备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第三中学设备的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一、学校总务处全体人员应经常在校园内巡回检查校舍及教学和生活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日常维修养护,以保持校舍的完好和设备的正常使用。 二、每学期开学前将各班损坏桌椅、黑板等设备及办公室公用设备检修完好,并根据新学期教务处提供的各班和办公室人数配齐桌椅等设备。 三、平时要经常深入教室、办公室了解检查桌椅等设备的使用情况,并随时收回停用损坏的桌椅及设备。 四、维修人员在做好全校的桌椅、办公用具、照明以及电器、线路管道的检查维修保养工作外,并要厉行节约,修旧利废。 五、各班级及办公室应爱护公物,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并查找损坏原因及时纠正,总务处酌情处理。 【第7篇】公司燃气、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含防雷、防静电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消防法和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燃气、电气设备”主要指本单位现有的下列设备:氧气、乙炔融接设备,电焊机,电动起重机,装卸车机,皮带输送机,充电机,电气动力机床,管内电气线路及照明设备等。 二、燃气、电气设备的检查检测 第三条 氧气、乙炔瓶的减压阀、压力表由使用者在每次使用前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不准使用。 第四条 氧气、乙炔瓶的减压阀、压力表的技术检测每年一次,由分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检测时提供“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要求检测单位在检测后另外提供此检测记录,并将此检测记录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第五条 电动起重机的日常及定期检查、保养、检修由分公司定人定责执行。技术检测由分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检测时提供“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要求检测单位在检测后另外提供此检测记录,并将此检测记录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第六条 其他设备及电力、照明线路的日常及定期检查、保养、检修由分公司按规定执行,但电力、照明线路分公司每年要组织专业人员在夏季雷雨来临之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测试,并填写“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三、燃气、电气设备的防火、防雷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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