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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深入开展“争创共产党员示范岗”活动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党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医院党的建设,引导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医药卫生体质改革。按照省卫生厅党组关于开展“共产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的意见鄂卫党201066号要求,院党委结合医院实际,在全院开展“共产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具体要求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总要求,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加强五个基本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服务人民健康”为目标,通过“共产党员示范岗”的示范带动作用,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构建和谐医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创建目标(一)创新品牌。通过党员示范岗建设,在全院党员干部队伍中营造“争优创先”的浓厚氛围,打造医院党员队伍建设新品牌。(二)树立形象。通过党员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三)发挥作用。通过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加强党员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促使各项工作上一新台阶,创建百姓满意的医院。三、创建范围1、临床一总支、临床二总支、门诊医技党总支以及创建活动的窗口服务岗位;机关后勤一总支、机关后勤二总支;2、岗内成员以共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为主体,岗位负责人必须是共产党员;岗内成员中有本行业的业务技术骨干。四、创建标准(一)创建氛围浓厚。岗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规划、活动计划和保障措施,结合岗位实际,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岗位成员必须挂牌上岗,要有强烈的创建意识,熟悉创建条件和标准,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岗内党员在创建工作中善于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实施,自觉带头示范。各党总支、党支部对创建活动要高度重视,将创建活动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二)政治思想先进。岗内成员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业务能力,有本单位、本行业的业务骨干或技术能手;岗内成员在政策理论学习、宣传和实践中发挥骨干作用,在工作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使岗内形成讲政治、勤学习、爱集体、扬正气的良好氛围。(三)工作绩效突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努力钻研本职业务,具有熟练的岗位技能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效率高、质量好,成绩突出,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优于岗内群众;积极探索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创建工作;岗位各项工作均衡发展,成效显著。(四)作风纪律过硬。岗位制定实施科学的管理制度,岗内管理严格规范;岗内党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自律、坚持原则,处事公正,模范遵守行业纪律,带头履行服务职责;岗内党员讲究职业道德,勤奋务实,不怕困难,勇挑重担,模范作用发挥好。(五)群众反映良好。岗位成员服务热情周到、廉洁奉公、品德高尚,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休养,树立良好的岗位形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受服务对象和干部群众的好评,在社会上反响良好。五、创建步骤此次创建活动,共分三个阶段:(一)、准备阶段。时间:2010年5月6月1、申报:各党总支根据院党委要求,按照创建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申报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岗”,临床一总支、二总支,门诊医技总支可申报5个“共产党员示范岗”;机关后勤一总支可申报3个“共产党员示范岗”,机关后勤二总支可申报1个“共产党员示范岗”,并填写“共产党员示范岗”申请表。此阶段各总支可对照“共产党员示范岗”考核细则,准备系列资料。2、初审:7月1日前,院党委对各总支申报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岗”的岗位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定为“争创共产党员示范岗”,并授牌。(二)、争创阶段。时间:2010年7月2011年7月“共产党员党员示范岗”要严格按照争创标准进行争创,岗内党员要开展“四个一”活动,即:1、每个党员以书面形式向所在支部表一次决心,;2、临床每位党员向患者做一次承诺(内容,当患者住院时,向患者说一句:我是您的管床医生,我会尽职尽责地为您解除病痛。);3、党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为自己画 “像”,总结优点,查找不足;4、对每一位出院病人要进行电话回访,记录在册。各党支部每月应对“争创共产党员示范岗”按“党员示范岗”考核细则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各党总支每季度对“争创党员示范岗”进行一次严格考核,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上交党办;党办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党总支会上予以通报。在考核和总结时,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监察审计科每季度将病员满意度测评结果向全院通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授牌阶段。时间:2011年7月1、公示:院党委对“争创共产党员示范岗”的岗位按“党员示范岗”考核细则严格进行考核。 对符合条件的,确定拟命名岗位。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公示35天。2、命名:经过公示,由院党委授予“共产党员示范岗”称号,并授牌。每两年进行一次评比表彰,院党委一般每次表彰5个左右“共产党员示范岗”。六、严格考核(一)、强化监督。党员示范岗自授牌之日起,示范岗要做到亮牌服务,岗内党员挂牌上岗。并进行动态管理,各党支部每月应对“共产党员示范岗”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各党总支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推荐申报。对于群众满意度高,表现突出的“共产党员示范岗”,院党委将推荐申报到省厅党组,参与省机关党委每两年组织的“共产党员示范岗”的评选活动。被院党委和省厅党组评为“共产党员示范岗”的,可作为评选省卫生厅党组、院先进基层党支部的重要依据。(三)、动态管理。党办每半年对“共产党员示范岗”进行一次定期考核评比,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达不到考核细则要求的,应上报院党委撤销“共产党员示范岗”称号,牌匾收回。(四)、“一票否决”。党员示范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立即撤销称号,收回挂牌:1、岗位出现了重大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的人和事;2、出现医疗纠纷或医疗责任事故的;3、发生群众反映强烈,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不良现象和事件;4、其他严重影响“党员示范岗”形象的情况;5、未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的;6、岗内全年药占比超标的。七、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党总支、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把“共产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作高标准,落实高质量,结合学习实践活动,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贯穿于日常工作中。(二)严格标准,明确目标。在“共产党员示范岗”创建标准上求“严”,做到严密组织、严肃纪律、严格把关、严格要求、严格检查、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验收;要把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作为保持党的先进性的一项长效措施,做到每个党员都能对照标准,明确目标,结合岗位实际查找差距,结合群众意见认真整改;进一步规范创建程序,健全管理制度,努力实现活动经常化,评价科学化,管理规范化,监督社会化。(三)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共产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把创建活动运用到全院开展的各项工作中,努力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医院开展的“学习王争艳,争做优秀医务工作者”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树立良好医德医风,热忱为患者服务;二是与医院开展的“双十目标”、“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完成好医院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三是与医院开展的“五项活动”、医德医风、文明创建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四是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开拓创新、带头树立良好形象,为医院“创建现代化精品医院”做出应有贡献。(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院报中山人、医院内外网、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积极探索创建工作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取得“命名一个岗,树起一面旗,表彰一个岗,带动一大片”的实效,促进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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