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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您的好评与关注! EPS系统订单协同和财务对帐模块常见问题及解答Q:供应商订单协同的操作步骤是什么?A: 牢记EPS操作步骤,并且必须按顺序操作,步骤如下:Q:订单和合同打印时出现如下图提示,打印不了,怎么处理?A:设置本机IE。设置安全级别使用方法如下:选择IE-“工具”-“Internet选项”,如下图:选择“安全”-“自定义级别”将如下设置成“启用”。Q:EPS打印的订单与之前的订单怎么不一样了?没有下面的文字?A:EPS订单确认页面提供的打印功能,只是提供给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打印,虹信只提供网络订单读取功能,即后续订单直接在网上确认,无纸质订单。Q:EPS订单打印功能取消了,那将来在哪里打印正式加盖公章的订单合同? A:在财务对帐模块-我的对帐对申请,勾选要申请对帐的订单输入发票号发票金额提交后就可打印合同。Q:上了EPS后还需要等通知开票吗?A:不需要,直接在EPS系统的财务对帐-我的对帐申请,选择已交货完成的订单进行开添加后,输入金额及税票号直接提交,并打印合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连同税票一起寄回虹信公司即可。Q:在EPS里面查不到订单 ,但是SAP里面有,怎么处理?A:第一步:由采购人员在SAP里面查看订单是否已审核完成。 第二步:在SAP里面查看该供应商主数据是否维护了“是否EPS对帐”字段如下图:Q:授标结束后价格没过SAP。A:第一步:在EPS供应商查询查看该供应商编码是否维护,是否与SAP供应商编码一致。 第二步:在SAP里面查看该物料是否是正常使用的物料,如有打删除标识,价格无法写 过SA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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