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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管理制度目 录1、文件资料管理制度42、干部跟值班制度53、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64、设备管理制度75、配件管理制度166、油脂管理制度177、交接班制度188、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99、机电设备包机制2010、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2011、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2112、电缆管理制度2113、停送电制度2414、电气试验制度2515、提升系统管理制度2616、规程措施学习考核制度2817、月度安全分析会议制度2918、安全质量验收、考核、奖罚制度2919、小型电器管理制度3020、防灭火管理制度3121、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3122、空压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3223、抽风机房操作规程3224、主扇司机岗位责任制3325、事故追查分析制度3326、瓦斯泵站司机岗位责任制3427、高压供电管理规定3428、井下低压供电管理制度3529、特殊设备管理规定3530、小电绞管理规定3737、斜巷运输管理规定3738、皮带机运输管理规定3839、刮板运送机管理规定3940、机电设备管理奖罚制度4141、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4242、安 全 活 动 制 度4243、提升机司机岗位责任制4344、副井绞车司机操作规程4345、阻燃胶带管理制度4446、瓦斯抽放泵操作规程46文件资料管理制度1资料室的要求:资料室要具备良好的卫生环境,控制温度和湿度,做到“五防”: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2归档资料的形成:2.1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成套、系统分明,文字材料要工整、打印及复印材料要清晰。2.2外购和引进设备的随机文件于设备开箱时验收归档;自制(或改造)设备的文件资料由承制和设备主管部门于试车合格后整理归档;设备仪器的日常使用、维修、鉴定记录等文件定期归档。2.3应归档的各类文件、资料一般一式一份,比较重要的和使用频繁的可归档二份。3 档案的保管期限要求:3.1各类工程的移交报告、鉴定书、验收报告、交接凭证永久保存。3.2 各类机电设备和重要仪器、仪表的图纸、说明书和各种图册永久或长期保存。3.3矿井停产检修工作文件、材料长期或短期保存。3.4重复的的统计报表,长期保存。3.5安全教育、培训方面的文件材料短期保存。4每年年底进行一次需销毁资料的鉴别工作,列出清单,在技术主管审核确定后,并在技术主管的监督下,销毁无价值的资料。5资料的日常管理:文件借阅、归档记录及卷内目录要记录齐全、工整。干部跟值班制度1机电干部应认真学习机电工作的方针政策,熟悉有关规程制度,掌握全矿井上下机电设备运行状况,不断提高值班能力和业务水平。2每天必须有一名科领导或工程师担任主值班,值班干部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有事外出必须向值班室说明去向,并由其他领导顶替,确保值班期间不空岗。3值班干部应了解和掌握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各主要系统的设备运行状态,使机电设备在经济合理的状态下运行。4对全矿机电系统发生的机电事故要及时了解,积极组织处理,对采掘工区及有关单位机电设备发生的故障,应及时安排处理,做到小问题不过班,大问题不过天。5严格招待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对本班未处理的事项向接班人交清接明。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1上岗查岗的机电干部,主要是分管机电工作的矿长、机电副总、机电正、副部长和相关的技术人员,车间主任。2上岗查岗时间: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机电部长每月不少于一次,机电分管副部长每半月不少于一次,技术员、车间主任每周不少于一次。3上岗查岗人员要将查岗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立即登记在“干部上岗查岗登记簿”上,发现紧急问题,要立即处理。凡是未登记的都认为未上岗。4矿机电负责人要认真检查各级机电干部上岗查岗状况,并纳入有关干部的考核内容。设备管理制度1 职责1.1总经理是设备管理第一责任者,在其任期内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对设备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和考核指标,并组织检查执行情况。1.2机电矿长、副总负责全矿机电工作,构建完善的机电组织机构,提高机电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及职工队伍素质。1.3 机电工区是矿的设备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统一管理工作。下设专管组,负责全矿的日常设备管理工作。 机电部门要制定各专业管理组工作流程,充分发挥专业管理的监督、检查作用。定期召开设备网员会议,分析设备使用管理 和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1.4生产技术部负责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的编制及下达。1.5经营管理部负责设备的采购。1.6办公室和安监部负责全矿计算机、电视机、通讯设备、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修理工作。1.7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设备的安装、使用、保养。使用单位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网员。2 前期管理 2.1设备更新、改造计划2.1.1矿需增置主要生产设备时,机电矿长、机电副总组织设备管理部门、使用单位提报年度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并提出设备的技术性能、可靠性和可维修性的要求,设备的选型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选型的设备必须是经过鉴定有许可证的非淘汰型产品。2.1.2由总工程师组织规划、财务、机电等相关部门及领导对主要生产设备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后,由规划科统一下达年度设备更新计划。2.1.3设备改造的原则2.1.3.1 设备技术性能及能耗超标,安全性差,有环境污染。但不属于淘汰的产品,仅通过检修仍不能满足目前规定要求的设备。2.1.3.2 属于淘汰产品的大型固定设备,由于服务年限不长,更新资金不足的。2.1.4 设备更新的原则按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五十四条执行。2.2采购2.2.1由规划科按年度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结合生产需要,向集团公司驻矿采购站下达采购计划。2.2.2采购站按采购计划及时将设备采购至矿。所采购设备必须是经过集团公司招标中标设备,并具有生产许可证,属于安全标志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具备安全标志;防爆设备必须具有防爆合格证。2.3 验收2.3.1新设备到货后,采购站及时通知机电部门,由机电部门组织经管部、生产技术部、财务、使用等单位共同验收(低值易耗及小型设备不在此列),并填写验收报告单。2.3.2设备验收合格后,机电部门在设备领用证上加盖设备管理专用章,否则,财务部门不得办理付款手续。2.3.3验收合格的设备由机电部门负责编号、建帐,资料室负责保管图纸资料;财务科负责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并与使用单位办理新设备领用手续。2.3.4暂不使用的设备要入库妥善保管,严禁露天存放。进库设备要分类存放,按验收数据填写设备标签,保持库房清洁整齐,帐物相符。2.4机电设备选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罚责任单位500元/次,责任人100元/次,并责成有关单位退、换设备。对到货设备不验收或把关不严,放不合格设备过关的,罚责任人50-100元/次。3 设备的使用、保养3.1设备的使用、保养3.1.1所有设备者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安装、使用与维护,执行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制度,保证设备安全、经济、合理运行。 3.1.2 主要生产设备应实行包机制,并制定相应的奖罚制度,提高操作及维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实行包机制要做到“五包”,即:包安全经济运行,包设备完好,包材料能耗,包设备环境卫生,包出勤率。各岗位都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交接班制,加强要害场所的管理,并做好各种记录。3.1.3 坚持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采掘、运输设备每天应不少于4-6小时,交接班时间要有15 -30分钟的巡检时间,主要提升、运输设备每天要保证2-4小时的维修时间。3.1.4 严禁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行,杜绝设备、管、线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发现一处,对责任单位处以50元的罚款;对不按规定而野蛮使用设备造成设备损坏的按损坏设备原值赔偿。3.1.5机电部门每月三次组织设备检查,消除隐患,保证完好。对井下电气设备失爆,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00元;压风跑风一处罚使用单位50元/天;乳化液配比检查一次不合格,罚责任单位2000元。对其它事故隐患,则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考核。3.1.6设备在使用全过程中不准私自转让、拆除。确需转让、拆除的,由总调负责组织机电部门设备组、移交单位、接收单位等有关人员现场办理交接手续。否则对使用单位责任人罚款50200元。3.1.7加强对各类司机、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及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操作,维修技术水平及安全意识。主要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发证,并做到持证上岗。3.2设备试验及检测3.2.1设备应按规定装齐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并认真检查试验,做好检查试验记录,确保动作灵敏可靠。3.2.2对主要设备和管、线、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技术测定和主要部件的探伤。对不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或技术性能测定工作的,查出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锅炉、压力容器、起吊设备、各种电梯等特种设备应严格按照关规定进行使用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3.3设备回收3.3.1拆除前的设备、附件、电缆、管路,机电科应按台帐进行核对,对于有损坏,丢失等情况,以及在回收过程中,因管理不善而损坏、丢失或报废的设备,均要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并按设备或附件的原值处罚责任单位。3.3.2各单位拆除回收的设备,严禁拆套乱用。回收的设备零部件必须齐全,送交机电部门专业组验收,使用单位凭专业组签发的验收单向机电设备专管人员注销设备台帐。3.3.3井下闲置设备,部件应及时回收(矿留用除外),开关、电缆、电机等限三天时间,大件限5-7天内上交机运工区,逾期不交的单位,按50元/天罚责任单位。凡因机电部门管理不善而造成井下闲置设备积压,按50元/台(件)对机电部门进行罚款。4 设备检修4.1 设备检修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采用先进的检修技术和组织方法,严格执行检修质量标准和待业技术标准,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努力降低检修成本。4.2 矿在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应编制设备检修计划,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执行。周期性检修和停产检修计划要有编制依据。4.3 发生大修项目,应严格执行大修理开工,竣工报告制度。做到开工有预算,竣工有决算,外委有合同。大修后的设备应由机电、经管部、财务等部门共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并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履历簿内。4.4 实行轮换检修的采掘、运输和其它移动设备,应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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