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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您的好评与关注! 政协理县委员会关于全县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调 查 报 告开发利用水电资源,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是加快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但随之必然带来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因此如何兼顾发展与保护两者之间的关系,事关水电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政协理县委员会为了促进我县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做到开发与保护并重,组织部分州、县政协委员,会同县政府及县建设和环保局、农牧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委、经济商务局等有关部门,于2006年7月18日21日,深入狮子坪、薛城、古城、仔达寨、绿叶等水电建设单位、施工现场、所在地乡镇、村组、农户,就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一、全县水电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我县水电资源丰富,全县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120万千瓦,实际可开发量110万千瓦,杂谷脑河干流及18条支沟流域共分布有45个电源点。目前,已开发建成中小型水电站29座,总装机容量26.3万千瓦,开发利用率24.5%,在建9座,64.12万千瓦,“十一五”期间新开工并竣工投产10座,18.8万千瓦,到2010年全县总装机将达到100万千瓦以上,开发利用率98%。从开发的进程看,目前正处于大规模集中开发阶段,建设工地遍布全县十三个乡镇,共有100余个标段 ,建设队伍2万多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按照建设全国藏区第一州理县发展目标和总体思路,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根据我县林、水、电、矿、农等不同的资源环境条件,对经济结构作出战略性调整,形成“以林养水,以水办电,以电兴工,以工促农”的生态经济产业链。在这条产业链中,水电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泉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在大力开发水电资源的同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各个环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把对环境的破坏降低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一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进行有序开发,把各种环保因素作为开发进入的重要条件,采用以狮子坪水库为龙头,梯级开发,引水渠道、压力管道进洞等开发方式,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二是优化设计、施工方案,使之更加符合环保要求。有的方案调整不惜加大投资,延长工期以更好地保护植被、珍稀物种、保持水土、防治地质灾害。三是保证环保资金投入。根据环评要求,按总投资7的投入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并按实际需要及时追加不足部分。四是加强工程管理,规范施工。取料、边坡开挖尽量压缩场地、不扩大创面,按照先挡后砌的要求弃渣,运渣有档板、不超高、不掉渣;废水通过沉淀处理后排放;采取洒水、施工便道接口硬化等措施降低扬尘。五是依靠县协调组和当地党委、政府协调处理好因工程建设造成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问题。六是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去年各方对个别标段反映较大的问题,经过整改,今年有了很大好转。二、水电开发对我县生态环境的影响我县属于长江上游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质量十分重要。但是,从总体看,我县特别是县城以下生态环境还比较脆弱,由于历史形成的生态问题“老帐”加上水电开发带来的“损伤”,使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关系我县经济社会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全面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具有双重影响,其正面影响不仅有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还有重要的环境效益。水电是清洁、环保、可再生能源、可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改善空气质量;还可以通过“以电代柴”有效保护山林资源,提高森林覆盖率,保持水土;水库的建成不仅具有防洪、供水、调节河流经流量、改善水生环境的作用,还是一道新的景观,可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有的是长期的、有的是暂时的、可以恢复的,随着工程建设的结束而逐渐消失,有的影响是水电建设所不可避免的,有的是因为水电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而造成或加重的。具体有以下几方面的影响。(一)对植被、水土保持的影响。我县森林覆盖率40.7 %,森林分布不平衡,林分结构和质量较差。由于库区淹没,边坡开挖等工程施工占用和破坏林地377公顷,对植被有较大影响。我县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全县水土流失面积2946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68.3%,每年土地浸蚀量792万吨,输沙量210万吨,目前在建的电站新增水土流失面积472公顷,增加水土流失量209万吨。由于水电开发对植被、水土保持的影响,如防护不当还容易诱发严重的地质灾害。我县地处滑坡,泥石流多发区,全县共有地质灾害点107处,有的工程施工地就处在地质灾害点上,且存在在其沟内斜坡上和河道旁临时堆放弃渣的问题,安全隐患严重。(二)对水环境的影响。我县水电开发密度大,“引水入洞”和蓄水发电,使电站进水口至出水口河段在平水期和枯水期断流,过几年,杂谷脑河将成为“暗河”,而原河道将成为“干河”。因局部水流环境的变化,缺乏必要的生态流量,影响河道环境质量,河流自洁除污能力下降。工程施工期间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也会造成对河流的污染。(三)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由于库区淹没和施工活动,导致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丧失和物种数量的减少。水坝阻隔,河流断流,加上没有有效的过鱼设施影响鱼类洄游和自然繁殖,有可能导致我县珍稀鱼种的灭绝。(四)对生产生活的影响。建水坝、河道断流、施工对水源和渠系的破坏,带来生产生活用水困难,扬尘、施工噪音等都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施工爆破对居民住宅安全也有一定的影响。(五)对耕地、移民的影响。我县沿河谷地带可耕地少,人地矛盾突出,一些因生存环境特别差的高半山农户,需要扶贫搬迁也因在县境内没有适当的迁入地而困难重重。全县因库区淹没和弃渣等工程施工共占用耕地 39.8公顷,移民搬迁117户,564 人,加重了河谷地区本身存在的人地矛盾,移民安置需要开垦的耕地也会带来新的环境问题。(六)对旅游业的影响。旅游业是我县又一重要的支柱产业,米亚罗红叶风景区,藏羌文化走廊有较高的知名度。电站施工对景区、景点的破坏较为严重,特别是狮子坪龙头水库建在米亚罗红叶景区的核心区,对景区的影响较大,电站施工对游客的旅行也带来一定的不便。(七)水电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水电施工一般施工规模较大,施工周期较长,施工人数和施工机械较多,施工环节多,如不健全监督机制,加强管理,不在施工期解决存在的一些问题,工程验收后是很难补救的。电站施工中还存在不按要求先挡后砌,边坡开挖就地顺坡直排,运渣掉渣,和乱倒渣等不规范的弃渣现象;废水排放,扬尘也还需进一步强化处理措施;对施工队伍的管理也存在不足之处,对施工队伍的资质条件审查不严,存在层层转包现象。一些只顾施工进度和方便、省钱等不文明的野蛮施工行为时有发生;个别工程如仔达寨电站工程进度缓慢,相应加长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时间。三、对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建议环境问题不仅是自然问题,也是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政治问题、技术问题和文化观念问题。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建立生态友好的水电建设体系,才能保证水电事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为了将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水电开发应采取最有效的防治措施,使我县生态环境趋于平衡并使之良性循环。结合“工业强县”和 “生态理县”的建设目标,特提出以下建议。(一)更新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水电开发也不例外,有得有失,关键在于利弊的合理权衡,取其重而行之。优先发展水电是我国能源发展的战略方针,实践证明水电开发利用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大的作用,利大于弊。与时同时,我们要高度重视水电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坚持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既不能停止发展消极地保护环境也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发展,要坚持“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方针,以开发促保护,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充分发挥水电的经济和生态综合效益,实现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二)作好水电开发各阶段、各环节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从规划、勘测、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各个环节优先考虑生态环境问题。在工程建设前期,要严格进行水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深入作好项目的勘测和论证工作,优化设计,尽可能避免对植物、水生物和气候的影响,并制定相关的保护和补救措施;在工程建设期间,使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优于水电工程建设,严格控制工程施工中的污染物排放,减少耕地占用和植被破坏。在工程建成运行期间,要充分发挥水库防洪、调蓄、供水、抗御自然灾害的生态效益。还应采取保护替代、增强功能和人工繁殖的综合措施,重点保护珍稀物种,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库区崩塌、滑坡等灾害预测预报,减少水电对生态的负面影响。(三)水电开发与运行方式要兼顾生态环境要求。水电的不同开发与运行方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同。根据我县的自然条件,要优化采用“龙头水库”加多级引水式开发模式,渠道、压力管道、厂房应量进洞,以减少占地,移民搬迁,减轻对植被、水土保持的影响。水电的运行方式,以调峰运行经济价值最高。但不能只顾经济效益,而应兼顾生态环境要求,运行期间特别是枯水期如满负荷运行而使河道断流,不仅对生态环境影响大,还可能因为断水造成生产生活用水困难,从而引发纠纷问题。因此要保证河流的最低生态流量和供水需求,便于鱼类洄游和自然繁殖。(四)落实措施,规范工程施工。一是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按照更加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地进行优化。二是要精细施工。各种挖工以及爆破、加固、锁口等施工都要做到精益求精,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三是规范废弃物的排放行为。按照“先挡后砌”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弃渣,加快渣场挡墙施工进度,确保挡墙质量,临时渣场要尽快转运;要进一步加强降尘和排水降污处理。四是结合旅游业开发,通过试验,选择最佳方案及时恢复开挖面,使之成为新的风景线。对占用的耕地要及时复垦,并利用弃渣在有条件的地段造地以增加耕地面积。(五)加强环境地质灾害治理,维护流域生态安全。我县水电开发利用程度高,开发时间比较集中,加之境内地质灾害点多、崩塌、滑坡等现象较为严重,极易造成流域和水库淤积。因此集中治理水土流失及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是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要环节。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制定防治预案,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扰动,及时清理河道、边坡等因施工造成的淤积,避免诱发地质灾害。实施小流域治理,采取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生态林、经济林等工程建设,巩固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恢复植被,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质量、控制地质灾害和水土流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施工及电站安全。(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协调处理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构和制度,有关部门通力合作,采取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教育等手段实行综合治理。二是按照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严格审查进入条件,严格审批环评文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三是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严把施工队伍资质条件关,加强对施工进程的监督检查,杜绝野蛮施工行为。四是协调处理好因征地、移民、拆迁、生产噪音、粉尘、爆破、断水、污染物排放等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利益造成的影响问题。(七)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到位,增强环保经济实力。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损害,谁补偿”的原则,保证环保资金足额到位,对环保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水能发电表面上看是低成本运行,实际上是以牺牲当地环境为代价的,为此应积极争取实行生态补偿金的政策,由政府统一管理,用于环境保护相关支出。要发挥水电对发展经济的带动作用,着力培育以水电为基础的产业,增强环保经济实力,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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