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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 江西省行新汽车齿轮厂棚户区基础设施工程 招 标 单 位: 江西省行新汽车齿轮厂 (章) 法定代表人: 李仁桦 (章) 联系人: 曾学忠 联系电话: 13979621717 编 制 时 间: 二一三年六月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工程名称江西省行新汽车齿轮厂棚户区基础设施工程 建设地点吉安市青原区东固畬族乡工程立项批准文件 吉市发改设审字201054号设计单位吉安市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工程总投资约200万元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要求合格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为110日历天投标单位与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整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招标人将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www.jian.gov.cn)、吉安建设招标网(www.jajszbtb.cn)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aprtc.gov.cn)同时发布,投标人可自行下载。现场踏勘方式自行踏勘,费用自理地点吉安市青原区东固畬族乡招标答疑方 式1、无记名发放到电子信箱(lily8486163.com),标题为“ 江西省行新汽车齿轮厂棚户区基础设施工程 疑问”;2、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13年6月 9日下午17:00前; 3、招标人将于2013年 6月 13日在指定网站发布答疑结果。投标文件份 数纸质标书:技术标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投标文件递 交1、受理单位:吉安市锦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截止时间:2013年 6月28日上午9时30分 3、受理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市大桥西路7号农村信用联社十三楼)开标会1、时间:2013年 6月28日上午9时30分 2、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市大桥西路7号农村信用联社十三楼)资金来源地方自筹和中央资金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其 他1. 投标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交纳招标文件等资料费200元否则,招标人不受理其投标文件。2. 指定网站: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建设招标网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第二节 综 合 说 明一、总 则(一)工程概况:1、工程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绿化、亮化、沥青道路、给排水及铺装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现场施工条件(1)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平整 ;(2)施工用水、电 已通 ;(3)有关勘探资料 已勘探 ;(4)施工图纸设计和审查情况 已审查 ;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以及省其它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得到 吉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以下简称招标办)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二)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三)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四)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即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2)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3)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5)“五大员”证书原件;(6)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凭证;(7)吉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原件。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将视为自动弃权。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 标 文 件(五)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予以解答,并将答疑结果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网站发布。(六)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七)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7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补充通知将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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