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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组织基层矛盾调研报告 开展基层矛盾纠纷的调解和处理工作,是各级妇联组织参与平安*创建的有力抓手,是妇联组织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市各级妇联组织紧密结合平安*、法治*建设的实际,以调解家庭邻里纠纷和预防减少民转刑案件的高发态势为重点,不断推进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改革创新,使调解工作机制逐步健全、调解工作手段更加多元化,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水平不断提高,工作成效进一步显现。 一、主要做法 (一)依托“大防控”体系,在“预警”上做实文章 *市妇联党组高度重视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把它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来抓,紧紧依托创建“平安*”的大防控体系,立足家庭做实“预警”文章。*市妇联充分发挥各级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家庭暴力投诉站、庇护中心、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援助中心等机构的作用,建立妇联系统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防控机制。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调查研究工作,找准妇联在平安创建中的位置,梳理妇联在平安创建中任务,搭建妇联在平安创建中的工作平台。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形成了关于*市农村留守妇女生存和发展状况的调研、关于*市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和发展状况的调研、关于*市残疾儿童生存和发展状况的调研、关于*市家庭教育的失缺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研、关于*市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创业的等一批有数据、有事实、有剖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以弱势群体和困难家庭为切入点,从宏观上把握引发家庭矛盾和纠纷的社会因素,站在全局的高度分析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与社会稳定的内在联系,明确妇联组织在基层矛盾调解中的工作定位与工作主体,为参与基层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好了思想认识上和工作手段上充分的准备。 (二)依托“大调解”网络,在“化解”上下足功夫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各级妇联组织在基层矛盾纠纷,尤其是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的作用,主动将妇联纳入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部门牵头组织,综治、司法、公安、劳动、计生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界整体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之中。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整合的优势,通过市、县(区)、镇(街)、村(社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四级网络,将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矛盾纠纷纳入到大调解工作流程,为妇女维权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社会支柱。与此同时,进一步健全基层妇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摆上妇联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妇联系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健全完善村组两级妇女矛盾纠纷调处网络,在全市推广XX县区柳泉镇每十户推选一名信息员、一名调解员的成功经验,组织村妇代会主任、十户联调员和巾帼维权志愿者主动深入村民小组及家庭排查矛盾纠纷情况,对摸排出的“问题家庭”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及时调处,定期回访。建立村(社区)信息员台帐,连同排查出的“问题家庭”台帐一并上报县(市)区妇联,对有重大隐患的“问题家庭”及时上报市妇联,指定专人跟踪调解,做到排查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把*市妇女集访事件和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民转刑案件的发案率压降到最低限度。XX县区汉王镇南望村的十户联调调信息员韩英在“走家串户”时发现村民二小组的妇女准备以二号地占地赔偿不足为由到市里上访,得知这一信息后她迅速向上报告,当天下午,镇驻队工人员和村妇代会主任杨峰就赶到上访户家做细致的调查谈心工作,稳定群众的情绪,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当场给予解决,对不合理的要求或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做深做透思想工作,有效地阻止了一起集访事件。 (三)依托“大宣传”活动,在“温情”中促进和谐 *市妇联以“五五”普法启始年和妇女“法制宣传年”为契机,在全市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庄、进公共场所活动。一是在11个县(市)区分别组织了100场次与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层层培训法律骨干,做到级级有懂法律的专业人员,村村有法律明白人,家家有了解掌握法律知识的成员。二是把“八荣八耻”教育和妇女“四自”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好邻居”评选活动,组织“先进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尊敬赡养老人、科学教育子女、夫妻相互忠诚,在全社会倡导人人遵纪守法讲文明、家家尊老爱幼传美德、户户友善互助倡和谐。三是依靠新闻媒体建立“妇联维权发言人”制度,每年从“妇女维权法庭”审理的案件中选择典型案件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在广播电视专栏节目中播出,营造“有话好好说,有事依法办”的友善氛围。四是以学法维权讲和谐生动实践为主题,在全市推广XX县区社区模拟法庭宣传模式。设在社区的模拟法庭以生活中真实的婚姻家庭案件为例,由法官、妇联人民陪审员、基层调解员与“当事人”一同通过模拟法庭上真实情景再现,让广大群众直观地了解审判程序和有关婚姻家庭案件中的实体法律知识,从而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让她们的言行在家庭中产生作用,进而建立和睦融洽的邻里关系。发挥妇女在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性、创造性。 (四)依托“大维权”平台,在“创建”中唱响品牌 20*年8月,*市67名妇联干部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聘为特邀陪审员。20*年3月,来自全市妇联系统的特邀陪审员及有关单位妇女干部共92人分别被11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妇联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实践中紧紧围绕降低民转刑案件的调解与审理,用和谐的思维分析案情,以和谐手段参与陪审,把对妇女群众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提高妇女群众的法律素质贯穿于陪审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地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从而夯实了平安*建设的群众基础。几年来,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人身伤害、激情犯罪等各类案件陪审300余件,切实担起了案件的审判员、法律的宣传员、矛盾的调解员、隐患的排查员的责任,在法院(法官)与诉讼当事人之间架起了沟通与理解的桥梁,在诉讼双方当事人之间传递了“有话好好说,有事依法办”的温情提示,在协助法院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谐统一中唱响了自己的维权品牌,发挥着妇联组织独特的积极作用。 二、妇联做好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几点创新举措 近年来,全市各级妇联将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理念贯穿于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之中,以确保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命案总量同比下降和法院判决的犯罪成员中妇女的比例同比下降为主要目标,以“四个纳入”为工作切入口,积极探索妇联组织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法和途径。 (一)将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纳入平安家庭创建之中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家庭和谐平安是社会和谐平安的基石和前提,按照*市委关于“妇联组织在平安*、和谐*建设中要发挥重要作用”的要求,*市妇联党组坚持把“平安家庭”创建作为妇联参与平安*建设、促进社会稳定的切入点,做好、做足、做活小家庭的平安大文章。一是全面启动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市妇联与市综治办、团市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广电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召开了全市“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会议,并在XX县区柳泉镇成立了全省第一个家庭矛盾疏导站,全面推进“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实现家庭“六无”目标:开展家庭“六无”活动,既无毒、无赌、无黄、无邪教、无传销、无暴力。实施六学六创进家庭:通过法在家庭、学在家庭、情在家庭,形成家家创平安、平安进万家的良好局面。二是深入开展“美德在农家、富裕在农家、和谐在农家”活动。开展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巾帼示范村”建设与平安创建互动共建活动,召开了全市“美德在农家”现场推动会和新农村“巾帼示范村”建设推进会,示范引领农村妇女和家庭为新农村建设做贡献。 (二)将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纳入“巾帼示范村”创建之中 *市妇联下发了*市妇联关于在全市农村妇女中开展“争做新女性、建设新农村”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同时出台了市级“巾帼示范村”创建标准。要求各级妇联要充分发挥法制宣讲团及维权志愿者的作用,开展法律宣传咨询进家庭活动,帮助妇女学习了解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与农村妇女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村妇女运用法律解决矛盾、维护权益的能力,从源头上减少因法制观念淡薄而激化的矛盾纠纷,进一步降低民转刑案件的发案率。 (三)将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纳入扶贫济困慈善活动之中 *市妇联在全市范围内对1000户矛盾纠纷家庭的调查问卷显示,有近40%的家庭矛盾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生活困难造成的。因此,*市妇联将对贫困家庭的帮扶和困难女童的助学作为从根本上减少家庭矛盾纠纷产生的基础工作来做,长期坚持扶贫助困活动。在农村,组织女党员、女干部、女能手、女营销大户、科技示范户与贫困家庭、贫困女童结对帮扶,使贫困妇女基本生活有保障。面对贫困女童,*市妇联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奉献爱心,实施千名“爱心妈妈”关爱行动、万名“成长伙伴”帮扶行动,喊响了“我的一点节省,改变她的一生”的口号,开展了“社会妈妈”、“1+1资助”、“春蕾救助大行动”、助“金凤凰”腾飞等一系列捐资助学活动,在热心人士与贫困女童之间架起捐资助学的桥梁。在此基础上,*市妇联又启动了“春蕾圆梦工程”,在扬州商校及市第二中学创办了3个职业中专班,为190名贫困初中毕业生进行继续教育。“春蕾计划”、“春蕾圆梦工程”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在彭城大地传为佳话。 (四)将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纳入妇联妇女法律援助之中 信访窗口是妇联掌握基层矛盾纠纷家庭情况,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各级妇联充分利用信访渠道,倾听妇女群众的呼声,倾情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在信访接待中,善于抓住侵害妇女权益典型案件的处理,通过对弱者给予法律援助有力地维护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三、存在的问题 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过程,是各级妇联组织参与法治*、平安*创建的实践过程。妇联的基层组织网络得到进一步加强,基层妇联干部的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优化,妇联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各级妇联在工作中积累了一些很好的经验,但同时也碰到了一些具体的问题: (一)问题家庭的排查难以到位。一是家庭矛盾纠纷大多被家庭成员视为家庭隐私,不愿意向外人泄露,也不愿让外人干预。今年4月,*市某小区一对夫妻在家争吵打斗惊动了楼道的邻居,小区的“老妈妈调解队”一行人闻讯赶到后,费了很大的功夫才叫开了单元门,当夫妻俩得知调解员的来意后,竟同时与前来调解的老太太们吵了起来。他们认为这是自家的私事,所谓的调解工作是干涉他人的私生活,是不文明的表现。对此,调解人员满心委屈却无法诉说。二是日趋淡薄的邻里情使一些矛盾纠纷愈演愈烈,甚至酿成了悲剧。三是流动人群居住的不稳定因素也给问题家庭的排查带来了困难。 (二)一些矛盾纠纷的调解难以到位。一是缺乏调解的权威性。与司法专职调解人员相比,妇女调解员大多由基层妇联干部或妇女工作志愿者担任,无论从队伍的整体业务技能,还是群众威信来看,都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缺乏有效的调解手段。一些基层妇女矛盾纠纷调解员接受培训的机会少,对方针政策的领会、法律法规的知晓、调解技巧的把握以及调查方法的适度还不能熟练地运用到调解工作中去,仅凭老一套说教效果已不十分明显。三是缺乏经费支撑。调解工作需要的通讯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没有支出来源,制约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内容总结(1)妇联组织基层矛盾调研报告 开展基层矛盾纠纷的调解和处理工作,是各级妇联组织参与平安*创建的有力抓手,是妇联组织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2)(二)将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纳入“巾帼示范村”创建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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