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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 板 管 理 制 度一、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李井坤 副组长:董玉光 刘振荣 闫永发 高飞杰 习云廷 潘润禄 赖增春组 员:陈 刚 张树宏 李长生 赵仁阁 张 军 崔双成 马士东 曲凤斌 张宏伟 汪洲洋 黄文才 刘 宇 王世功 王兴久 潘 旭 刘桂林 任 权 王柏树 梁亚奎 尹春生 高增杰 林立平 李志勇 牛丙强 单志会 崔正江 王登义 郭亚军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生产科) 主 任:陈 刚副主任; 张树宏 李长生 赵仁阁 张 军 崔双成 马士东汪洲洋 王世功 潘 旭 二、目标消灭顶板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三、责任生产副矿长(本部、立井):是顶板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部、立井顶板管理负全责。总工程师:负责全矿顶板的技术管理工作。掘进副总:协助生产矿长对本部掘进系统的顶板管理工作负责。安监处长:对全矿顶板管理工作全面监督检查。安全副总:协助安监处长对全矿顶板管理工作全面监督检查。生产科:在矿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井下顶板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技术管理工作。安监处:在矿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对全矿顶板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工程地测大队:在矿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矿顶板支护的设计和指导工作。各基层单位:在矿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域内的顶板支护、检查、维护工作。四、措施1、从设计入手,选择合理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保证顶板支护强度。2、严格规程、措施的审批和落实,确保施工质量,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3、每月由生产矿长组织一次由生产科、安监处、地测大队及有关单位参加的顶板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4、由生产科组织有关单位每旬进行一次顶板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安排进行处理。5、矿领导及生产科、安监处、工程地测大队人员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6、对井下主要巷道进行区域划分,由生产科、安监处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检查。五、顶板管理有关规定:(一)采煤工作面1、严格执行铁煤集团公司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十条规定和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2、工作面初采时必须制定初次放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成立放顶领导小组。3、工作面采高控制在设计采高的0.1米,不得随意拉底、留底、挑顶、留顶。4、工作面放炮、采煤机(刨煤机)割煤后或片帮宽度超过规定必须及时支护。5、采煤工作面使用单体支柱必须找好迎山角度,达到初撑力,防倒链齐全有效。6、炮采工作面采高超过1.8米时,必须加打戗柱,加强支护。7、回采工作面使用单体支柱必须找好迎山角度,达到初撑力,防倒链齐全有效。8、前后安全出口高度:综采不低于1.8米,炮采不低于1.6米,宽度不小于0.7米。9、前后顺槽超前支护使用铰接顶梁、单体支柱配合支护,一梁两柱形成两排,长度不小于20米,如顺槽为锚杆支护,可根据顶板情况制定超前支护形式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前支护所使用的单体必须加穿铁鞋。10、两顺翻换棚时,对施工地点5米范围内支护进行加固,严格执行先给后翻的原则,棚要接帮接顶。11、人员到工作面上帮作业时或回收时,必需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找掉浮石险块,并有专人观察顶板,检修机电设备时要及时维护好施工地点前后3米范围内的帮、顶(刨煤队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12、工作面回采后,后三角点的锚索必须提前剪断,并视顶板控制条件采取相应的补强支护措施,当采煤工作面采后顶板悬顶面积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措施。(二)掘进工作面1、严格执行铁煤集团公司架棚、砌碹巷道、光爆锚喷巷道、锚杆支护巷道顶板管理十条规定及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2、工作面施工必须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处理好帮顶、迎面浮石及伞檐后方可作业。3、架棚巷道必须构件齐全(帮顶杆、劲木、楔子、防倒拉筋);放炮前必须对距工作面10米内的棚子进行加固,岩巷10米、煤巷5米的棚子必需有防倒装置;支护前空顶距不得超过规定,空顶部分必须有前探别顶,严禁空顶作业。4、拉门前对拉门口两侧5米以内的支护和抬棚认真加固,帮顶刹严刹实,拉筋、劲木齐全有效。5、锚喷巷道必须执行光面爆破,初喷间隔时间不超过24小时。6、锚喷支护初喷距工作面不超过5米,初喷厚度0.03米以上,初喷与复喷间距不超过20米。7、煤巷锚杆支护巷道,顶板锚杆安装要及时,安装锚杆时必须在超前支护下进行施工。8、锚杆和锚索联合支护的煤巷,不允许用板材或其它材料全断面遮盖顶板,发现锚杆、锚锁失效或顶板下沉,要及时进行补强支护。9、锚杆支护巷道施工时,锚杆角度、外露长度、间排距、药卷使用、预紧力、金属网的铺设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10、掘进大于25的上山,必须将溜煤(岩)道和人行道分开,当施工10米后,必须钉好隔壁,并在人行道侧设好半截门子,隔壁和半截门子距工作面不准超过8米,隔壁立柱采用直径0.12米以上的圆木,立柱间距1.0米,其顶底板必须有柱窝,深度0.2米。(三)巷修工作面1、严格执行巷道维修施工顶板管理十条规定及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2、架棚巷道维修前对所施工的地点前后5米范围内支护进行加固,打牢中心单体支柱并给好防倒设施。3、拆除旧支架、处理顶板冒落、巷道交叉点等特殊地点施工时,必须设专人观察顶板,并检查瓦斯和一氧化碳浓度,同时备足施工所需材料。4、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首先进行通风,在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从外向里一茬作业。5、翻修巷道对茬施工剩余10米时、必须停止一头翻修。6、维修架线巷道时,必须停电作业;在大断面、交叉点巷道施工时,必须架设稳固的作业平台;在皮带道维修时,必须搭设牢固工作平台,距施工地点20米内设皮带机急停开关。7、破砌碹施工时,施工地点前方5米架设临时支护,破碹后壁后充填必须用不燃物,高顶处必须用矸石填0.5米以上。(四)安、拆工作面1、 安装工作面切眼内的锚杆在稳设支架前不得刮坏。2、 工作面支架安装时,位于开切眼范围内的锚锁要提前剪断,退掉索具,支架安装随剪退锚索工艺之后进行。3、 拆除工作面在用顶锚杆做吊点时,必须保证至少两根同时受力,并且不能损坏锚杆。4、拆除工作面形成主付掩护架及拆除最后两组支架时,必须先维护顶板,打木垛支撑。5、对于坚硬和不易冒落的工作面切眼,应采取提前拆卸锚杆托盘措施。(五)巷道回收1、 回收金属棚时必须保证回收地点10米内棚子拉筋、劲木齐全有效,并按措施要求打好点柱。2、 回收地点的绳扣或链子必须超前回收两架棚预埋好。4、 掉入老塘的物料用长钩钩出,人员严禁进入老塘。5、 回收后,现场人员待烟尘散尽、顶板稳定后再进行施工。6、 旧巷回收必须由里向外逐架回收,并保证回收时退路畅通。7、 锚杆支护巷道回收时,必须按由里向外、由下向上逐排进行回收,并保证物料回收干净。六、监督、考核、奖罚1、矿领导对生产科、安监处、地测大队、基层单位顶板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2、生产科、安监处、地测大队对基层单位顶板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3、监督考核过程中,对出现问题的单位相关人员每次罚款5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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